.jpg)
时间:2024-09-25 15:15:57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治理篇 | 创新经验之“以数字法治塑造政法工作现代化发展新动能”》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治理篇 | 创新经验之“以数字法治塑造政法工作现代化发展新动能”》

以数字法治塑造政法工作现代化发展新动能
——山东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工作的探索及实践
赵传群 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刘震东 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摘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1]。近年来,山东政法系统把数字法治作为彰显制度优势、坚定“四个自信”、推动改革创新、谋求发展主动的重点工作来谋划部署,构建了数字法治系统“1+4+9+N”整体架构,全面深化数据资源的“汇治用”体系建设。当前,数字法治正作为数字化时代创新引擎,全力赋能山东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法治中国;数字法治系统;“1+4+9+N”
数字法治是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数字化时代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时代宣言。山东政法系统聚焦国家所需群众所盼未来所向、一体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深化政法领域各项改革四个维度高标准谋划,对数字法治的概念界定、政策沿革、技术路线、经验分析等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一、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概述
(一)数字法治的概念界定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2]。将数据管理、数字技术运用于法律规范、司法实务和社会治理,即产生了“数字法治”概念。目前“数字法治”主要有两个维度,一种是数字法治化,即把数字化发展作为治理对象、纳入法治轨道,主要见于学界著述、法律规范;一种是法治数字化,主要是法治的数字化,即将数字技术与法治方式相结合,提高法治效率、赋能法治效果、推动法治方式变革、塑造数字正义形态。数字法治的重点在于以数字技术来推动法治领域的体制变革、流程再造与制度重塑,如构建数字法治系统架构,拓展数字化平台和应用场景,重点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重大矛盾纠纷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信访积案处置等法治需求,服务企业、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重大需求,全面提升法治的数字化水平等。
(二)数字法治的发展历程
数字法治是数字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伴生于数字政府发展历程。国际上,发达国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政府数字化转型已有近50年历史,被归纳为数字政府1.0-4.0四个阶段。从2012到2022年,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国际排名从78位上升到43位,是上升最快的国家之一,主要经历了电子政务阶段(20世纪末-2014年)、互联网+提升治理效能阶段(2015-2020年)和数字化改革阶段(2021年至今)三个阶段[[3]]。建成了“网络覆盖最全、业务支持最多、数据汇聚最大、协同范围最广、透明程度最高”[4]的数字法治体系。
二、数字法治系统总体规划
(一)数字法治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机制
数字法治是山东数字强省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委政法委牵头负责。2022年《关于对标浙江加快推进数字变革创新工作方案》中,数字法治与数字组工、数字政协等都属于“1+3+N”工作体系中“N”的组成部分,被纳入省委省政府“1+3”重点工作推进和督查体系。2022年9月,省委政法委牵头,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大数据局成立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重点聚焦融合共通、公平公正、便民惠企、可靠可控,统筹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先后制定印发《山东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方案》《山东省政法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等,全面塑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二)数字法治系统的整体框架和实现路径
《山东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方案》聚焦数字赋能法治建设,坚持以改革创新打通“数据壁垒”,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对执法司法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以期实现社会治理精准高效化、政法工作智能化、执法司法规范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提供保障。
从体系框架看,构建了“1+4+9+N”数字法治系统总体框架(见图1)。即建设1个数字法治综合应用(政法领域大脑)[5],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等4个集成应用水平,完善9项对标浙江标志性应用,打造N个(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创新应用成果。

图1:“1+4+9+N”数字法治系统框架
从时间轴上看,明确了“三步走”实现路径:到2022年底,数字法治系统总体框架基本形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体系初步成型,基本实现数字化办案全流程智能协同;到2023年底,数字法治系统不断完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相关领域数字化转型迭代升级,整体功能、系统关联逐步成熟,制度规范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底,数字法治系统基本建成,业务协同更加高效,推动法治领域数字化建设不断深化,数字法治综合应用(政法领域大脑)稳定运行,集成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数字法治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一批有山东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三、数字法治系统建设的主要特点和场景应用
(一)从业务场景切入,创新前沿技术与应用场景深度融合
数字法治系统建设充分体现了“技术赋权”特征,从应用场景出发,能够精准抓取和分析政法业务协同和数据交换共享的难点、堵点,从而构建与政法行业场景高度匹配的具体应用。
以区块链技术为例,其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在政法协同可信共享交换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山东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了省域“政法联盟链”,依托节点之间达成的分布式共识和可追溯、不可篡改的数据存储,将案件协同链条上的案件基本信息、法律文书、案件电子卷宗、操作记录等所有行为和数据进行完整记录,实现协同链条在联盟体系内的公开透明。目前平台已存证144.37万条、核验数据15.79万条,推动构建了以案件办理质量为导向的可追溯、可定位的高效透明共享交互机制,有效解决了解决司法案件信息数据规模场景应用安全、业务链条复杂、信任传导差等问题。
(二)从小切口出发,提高公共服务优质资源使用效率和共享效用
数字法治建设将问题需求分析作为逻辑起点,积极促进公共服务导向从“政府端”供给转变为“需求端”主导。通过梳理“三张清单”,从群众和企业高频需求、政法各单位业务协同需求、推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大需求出发,找到改革突破“小切口”;充分发挥数字法治系统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关键作用,更好发挥服务供给的普惠性。
以山东省“车检一件事”改革为例,从车检小切口入手,联动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大数据等多个部门,推动安检、综检、环检“三检合一”,全省1400余家车检机构均实现“交钥匙、一窗办”,平均耗时缩短三分之二,每年惠及1700余万群众。
(三)以多跨场景应用为重点,解决复杂系统问题
在当前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相对单一的场景只能解决局部或垂直用户场景的问题,难以满足不同职能部门或业务主体间横向业务协同需求;需要进一步打破条块分割,基于跨部门、跨领域、跨单一需求的深度协同,在更宽泛场景中推动应用系统化、集约化建设[6],充分运用数字孪生、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数字空间与物理空间、社会空间的关联。
目前,山东政法系统已按照数字强省战略部署,启动政法、公安和司法行政3个领域大脑建设工作;以重大多跨应用场景和实战需求为牵引,集成数据、算法、案例,抽象包装整合成为可复用共享的核心能力,形成以数据计算分析、知识集成应用、逻辑推理判断为核心的政法数字基础设施和智能中枢系统,全力赋能山东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1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人民日报,2021年1月11日.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2022年12月2日.
[3] 孙晓勇,司法大数据在中国法院的应用与前景展望[J].中国法学,2021(04):123-144.
2 同前注3
[5] 根据山东省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纪要>的通知》文件精神,数字法治综合应用现已更名为政法领域大脑。
1钟瑞友,未成年人检察多跨场景应用构建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展开[J].中国检察官,2022(09):23-27.
责任编辑:晓莉
声明: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征稿启事
品牌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