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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智慧法院篇 | 创新经验之“关于数智赋能轻罪案件审判的调研——以温州地区‘危驾智审’系统为样本”

时间:2024-12-11 15:10:57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法院篇 | 创新经验之“关于数智赋能轻罪案件审判的调研——以温州地区‘危驾智审’系...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法院篇 | 创新经验之“关于数智赋能轻罪案件审判的调研——以温州地区‘危驾智审’系统为样本”》

  

  关于数智赋能轻罪案件审判的调研

  ——以温州地区“危驾智审”系统为样本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一、数智赋能轻罪案件审判的理论探讨

  (一)数智赋能刑事审判的应用边界

  现有的人工智能虽然靠着人工嵌入共识性的审判知识让计算机实现“自我决策”,但法官对个案特殊的把握具有计算机无法比拟的情感优势。故唯有坚持人工智能的辅助办案定位,准确划定人工智能在刑事司法领域的适用范围,才能真正实现人机共融。因此,为避免产生审判伦理上的争议,刑事智能化审判系统的基本定位,应当以“司法辅助系统”为界限。

  (二)数智赋能刑事审判的功能定位

  刑事智能化审判系统的建设,应当体现刑事审判的个性化特征和个殊化需求,针对证据审查、事实认定、量刑辅助、草拟裁判文书等刑事审判实体性辅助事务开发相应的数字化功能。从信息收集与转换、审判监督管理以及审判决策支持三个维度,推动人工智能和刑事司法的深度融合。

  (三)数智赋能刑事审判的适用范围:轻罪案件

  温州地区的“危驾智审”试点实践采取了以个别案由为突破、“一案一图谱”量身定制的智能化审判思路,而北京、上海等地的刑事智能化审判系统则未区别案由,均是针对证据标准等刑事司法审查的重点环节搭建模型、开发应用。此两种路径虽然在适用前提上有所差异,但高度统一的是,均以系统的要素提取为核心能力。现阶段,轻罪案件智能化审判在温州法院的发展方向为:在“危驾智审”系统的实践基础上,“由此罪到彼罪”推动现有系统的复用推广和迭代升级。

  二、数智赋能轻罪案件审判的现有实践——温州地区“危驾智审”系统

  (一)危险驾驶案件智能审判系统的基本功能

  1.身份信息核实对比

  自动提取出当事人基本信息、前科劣迹情况、强制措施进行回填、比对、认定,同时进行风险提示,辅助法官确认被告人身份及前科劣迹、强制措施信息,减少法官本环节的事务性工作量。

  2.案情智能梳理

  根据危险驾驶罪案由的知识图谱,结合文书智能解析,系统自动回填案情要素,并在每个案情要素上直接链接该要素的来源渠道,包括起诉书及关联的证据材料,实现卷宗检索快速定位查找目标,引导法官对案情要素进行逐一认定。

  3.量刑智能辅助

  法官只要对确认的案情要素进行一键认定,量刑计算项内将自动勾选所认定的要素,自动生成量刑计算过程及宣告刑,同时直接链接法律法规及相关量刑项的计算依据,量刑过程清晰精准,辅助法官进行量刑结果的确认,提升审判工作效率。

  4.裁判文书自动生成

  确认宣告刑后,法官即可运用文书自动生成功能一键智能生成裁判文书初稿,包括文书首部、当事人段、案件由来、诉讼请求及理由、审理查明、本院认为、落款等大部分内容,覆盖刑事一审简易裁判文书90%以上的内容。

  (二)危险驾驶案件智能审判系统的特点

  1.“平台+智能”,推进多跨场景应用

  规范平台化应用对接,按照全省一体化平台基本路径谋划危驾刑事智审模块研发,以浙江法院网和政法一体化平台为数据进口,系统核心算法根植于办案办公平台。实行JER项目组开发模式,组织员额法官绘制知识图谱,协同技术人员定制开发,邀请相关专家评估,逐步完善危驾智审模块。

  2.“智能+规范”,助推统一精准量刑

  分类梳理出61个量刑情节,构建理论量刑体系;强化大数据运用,构建实证量刑体系,实现“一次操作、两套结果,相互印证”。经法官对智能提取的车辆类型、证照情况、酒精含量、犯罪后果、自首、立功等情节进行认定勾选,自动生成量刑参考,法官确认后转化为宣告刑。

  3.“智能+协同”,加强侦捕诉审衔接

  深化危驾智审模块与速裁法庭全场景应用对接,健全“公安机关迅速反应—检察院集中起诉—法院快速审理—司法部门及时对接”工作机制,实现拘、诉、审、判等节点的无缝衔接,原则上当庭宣判、当庭送达裁判文书,切实提升审判效率。

  三、数智赋能轻罪案件审判的实现路径——“危驾智审”系统的经验推广

  (一)“危驾智审”系统的经验复制

  1.智能化审判的可复用对象

  以犯罪结构的形态变化为切入口,着重针对危险驾驶、盗窃、诈骗等占比较重、多发高发的案件类型,作为首要的适用推广对象。以刑事审判的繁简分流为着力点,确保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精细化,但突出对案情简单的可适用简易速裁程序的予以数智赋能。以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为参照系,强调轻罪案件的程度定义,划定精准的轻重量刑幅度和罪刑阶梯。综合考量前述因素,最终圈定数智赋能轻罪案件审判的坐标系。

  2.智能化审判的系统能力复用

  对“危驾智审”等已建或在建系统的方案进行提炼和总结,充分利用其中具有普适性的系统能力,可直接复制或运用到下一阶段的刑事智能化审判系统的建设中。例如系统的OCR图像识别和语音识别等通用技术,运用在起诉书中可自动提取并比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前科劣迹、强制措施等信息。实体识别引擎、用户行为分析引擎等关键技术均可成为刑事智能化审判系统的基本骨架,实现系统能力的循环迭代和修正升级。

  3.智能化审判的开发思路复用

  延续“一罪一图谱”的建设思路,以法律构成要件和要素为基础,构建法律知识图谱。轻罪案件的智能化审判系统应当以各类案件的案情要素为切入点,通过智能机器学习,将标准化规律得以快速复制、贯彻,为裁判规则优化提出建议,实现知识的循环迭代。在知识图谱和实体识别技术的基础上,建立每个案件事实与法律之间的动态关联关系,并由此实现对裁判文书、庭审笔录等相关要素、场景的提取,以及案例、法条的关联检索。

  (二)下一步优化路径

  1.整合高质量的法律数据源

  智能化审判系统的运行规律在于通过人工智能处理结构化数据,进而运用法律推理方案对结果作出预测。刑事案件中具有大量的证据材料和文书材料,即使是要素最为简洁的危险驾驶罪也是如此,证据材料中存在大量重复冗余的信息以及复杂的干扰因素。在轻罪案件智能化审判系统的建设过程中,要利用数据处理技术和反复的机器测试演练,剔除有问题的异常数据,确保数据源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构建高精度的法律知识图谱

  知识图谱是结构化的法律知识库,也是刑事智能化审判系统发挥效用的中枢网络,可以经由知识图谱确定不同字词间的内涵概念关系,对错综复杂的文本数据进行分析、提炼和整合。为此,需要自上而下构建一套大型的、可维护的、可重复利用的法律知识图谱,才可满足轻罪案件审判数智赋能的需求。类型化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已累积了充分的审判经验和指导性案例,下一阶段可在结合实践理性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审判经验,存储在系统的法律知识库中。

  3.适配高智慧的人工智能算法

  当前,“危驾智审”系统的人工智能技术,只能跟着已经设定好的程序规则运行,仅能满足机械化的法律逻辑推理。刑事司法领域的人工智能,应当能够模拟一位具有一定审判经验的法官,具备相当对应的认识和推理能力,实现将法官的智能活动机械化,系统的智能化程度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除了提升知识图谱及数据库的精度之外,还需进一步加强机器的自主学习能力,应当利用高级求解技术,专注和建构非单一性的法律逻辑推理方法,使系统可以根据已经设定好的逻辑路径进行循环往复的学习和训练,从而使其可以进行更为复杂的推理过程。

  4.满足个殊化的法官审判需求

  “危驾智审”系统可自动生成裁判文书初稿,但一份结构完整、要素齐全、逻辑严谨的裁判文书,裁判文书是记录诉讼活动结果、展示法院司法公正的凭证,也是反映法官职业能力和业务素养的载体。通过数智赋能保障文书制作规范化的同时,应通过导入个人的法律文书模板和阅卷习惯,为刑事法官办案阅卷、文书撰写提供个殊化的定制服务。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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