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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教育”在社区矫正的探索实践

时间:2024-09-30 09:56:08   来源: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

[法安导读]    一、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也面领着新的挑战与机遇。为深入贯彻落实八八战略,深化信用浙...

  一、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也面领着新的挑战与机遇。为深入贯彻落实“八八战略”,深化“信用浙江”建设,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领域进行了创新探索,成功地将“信用”元素融入精准教育工作中,实现了监狱管理与社区矫正管理的有效区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用体系建设的正向激励作用,鼓励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学习提升,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回归社会无障碍,实现“被动监督管理”向“主动自我约束”转变,赋能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信用+教育”社区矫正模式不仅是优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举措的重大探索实践,更是对社区矫正工作效能的全面革新与提升。通过构建完善的信用教育指标体系和引入积分转化制度,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将“信用”与“教育”两大要素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用体系建设的正向激励作用,激发社区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鼓励了社区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学习提升,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该创新模式自实施以来,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有效降低了再犯罪率,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注入了新的动力。

  二、建设的必要性

  (一)响应政策导向,紧跟时代脉搏。

  社区矫正“信用+教育”的模式构建,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的深度探索,也标志着“信用浙江”蓝图的进一步完善,更是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浙江对法治精神的践行、共富目标的推进及营商环境优化的具体行动。

  (二)顺应业务发展,满足实际需求。

  社区矫正对象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的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其管理成效关乎社会稳定大局。目前,对于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而言,全国未将信用体系融入到日常管理中,当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以“被动监督管理”为主。因其特殊身份原因,个人社会信用分普遍低于正常人群,导致“贷款受限”、“就业受限”、“被区别对待”等现象出现,其正常融入社会难度较大;同时由于缺乏社会信用分修复渠道,回归社会存在重重阻碍。通过“信用+教育”场景建设,可切实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的精细度,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由“被动监督管理”转向“主动自我约束”。提高治理效率,降低区域再犯罪率,降低治理成本,同时促进社会整体诚信水平的提升。

  (三)创新杭州市杭州市拱墅模式,引领示范效应。

  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和学习培训时将诚信教育融入其中,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强化诚信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增强法治观念。通过试点先行,打造杭州市拱墅样板,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形成“一地创新、各地复用”的放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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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设内容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创新性地融合“信用”+“教育”,构筑了以信用为驱动的教育矫正新模式。该模式通过设立一套全面的信用教育评价体系,详细记录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学习过程中的内容、时长与表现,以此为基础赋予其“信用矫正教育积分”。这一积分机制不仅在矫正期间内发挥作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学习的主动性与自我提升,更在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将其教育积分转化为浙江省公共信用分及杭州“钱江分”,有效助力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信用,铺平回归社会的道路。此“信用+教育”应用场景的核心目标在于激励社区矫正对象主动自我约束、提升教育帮扶的精细度,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难题,降低再犯罪率。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构建的信用教育指标体系,结合积分奖励策略,多维度衡量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参与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赋分;同时,通过“信用+教育”应用场景,归集信用教育相关数据,按照积分转换规则实现教育积分向信用积分的转换,充分展现了智慧司法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创新实践。

  四、应用场景

  基于浙江省信用矫正“123N”架构体系,结合杭州市拱墅区社区矫正现有工作所需,以及全省信用教育建设现状,统一规划“信用+教育”场景。主要包括:

  (一)开发信用教育驾驶舱

  详细展示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信用教育积分详情、整体教育任务完成率、各社区矫正机构的信用排名等情况。实现信用矫正教育工作全省统一联动、信用矫正教育信息“一屏总览、一屏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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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开发管理端

  包含PC端和移动端,服务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PC端实现信用教育业务全流程、全时段、智能化统一运作管理。开发“信用教育积分设置、流程审批、数据统计、教育库管理、组织权限”等功能,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率,降低社区矫正工作成本。同时开发移动端,以“浙政钉”为入口,满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移动办公和移动审批所需。

  (三)开发社区矫正对象端

  以“浙里办”为入口,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全面感知个人信用教育详情,可便捷参加各类矫正教育和心理教育等活动。同时,借助系统提供的提升建议,实现个人社会信用分的快速修复。

  (四)开发基础支撑平台

  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完成全量数据的清洗、标准化和挖掘分析;构建教育资源库,为信用矫正提供教育学习相关的各类视频、图片、文章资源;开发两大算法模型,实现信用教育数据深度应用,助力社区矫正对象更顺利的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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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实现跨部门数据对接

  按照数据“应聚尽聚”的原则,通过IRS对接方式获取全省法院、卫健委、人社局、民政局、红十字会等跨部门数据,同时通过接口方式获取全省各地市教育自建系统数据,形成全省信用教育数据资源共享协同。提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智能化研判水平,实现社区矫正对象行为动向预判,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的精准性和高效性。

  五、创新亮点

  (一)创新探索了“信用”+“教育”管理新模式

  融合“信用”与“教育”两大核心要素,创新探索了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更多的激励措施和约束手段。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精准性和成效。

  (二)构建了科学的信用教育指标体系

  构建了一套科学化、可量化的信用教育评估指标,全方位覆盖社区矫正期间的学习教育活动。该体系以其严密的逻辑与简便的操作性,确保了对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表现与进步轨迹的客观公正评价,为个性化社区矫正策略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三)完善了有效的积分激励约束机制

  实施了积分管理制度,完善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通过积分累积与兑换,激发社区矫正对象内在的自我管理意愿,同时提高了教育帮扶的个性化与精确度,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行为的正面转化,降低了再犯风险,加速其顺利回归社会的步伐。

  (四)打造了智能高效的技术支持平台

  该平台具有实时性、互动性和可扩展性等特点,能够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的多样化需求,提升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

  六、建设成效

  (一)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矫正”体系旨在以“信用”+“矫正”的融合,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诚信氛围,破解其回归社会时“信用修复难”“社会接纳难”的困境,是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的一种再社会化过程。依托信用矫正指标体系,坚持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相结合原则,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追求,是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更好做到“管”“服”并举的必要条件,有效完善了“信用浙江”整体格局,在社区矫正创新体制机制、谋求示范引领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其中,信用矫正获评2023年度杭州市“数字法治好应用”。

  (二)赋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通过将“信用”元素与精准矫正工作有效融合,区分监狱管理与社区矫正管理的不同方式。根据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原则,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用体系建设的正向激励作用,鼓励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学习提升,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回归社会无障碍,实现从“要我学”转为“我要学”,由“被动监督管理”向“主动自我约束”转变,赋能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平台上线运行以来,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再犯罪、重大舆情事件“零发生”。

  (三)探索增强教育帮扶准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道德等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应当根据其个体特征、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其工作和生活情况,因人施教。目前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主要以在线学习、集中教育、公益活动、个案辅导等形式展开,受限于教育资源的储备资源量和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且需要兼顾其他司法条线和乡镇(街道)工作,无法实现个性化精准矫正。对接多方平台和优势资源,构建教育资源库,融合社区矫正对象信用画像,精准匹配推进教育帮扶内容,实现教育帮扶工作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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