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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02 10:19:08 来源:
[法安导读] 嘉善县检察院深入贯彻检察大数据战略,紧紧依托大数据,积极探索数字赋能监督,走通了个案办理&mda...
嘉善县检察院深入贯彻“检察大数据战略”,紧紧依托大数据,积极探索数字赋能监督,走通了“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大数据法律监督之路,推进了“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的重塑变革,实现了监督能力、监督质效的重大跃升。该院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通过办理一起“判实未执”监督案件,自行研发刑事执行监督应用软件,快速发现监督线索。截至2021年,通过使用该应用累计监督收监50余人,推动当地各执法司法部门及医院鉴定机构建立刑罚交付执行工作机制,做到“该收监的不放过任何一个”,实现当地“判实未执”零积案。浙江省检察院全文转发该项工作经验材料,同时将该应用嵌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并在全省推广应用。目前,该软件已延伸运用至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
一、个案办理
2016年,嘉善县检察院在开展“判实未执”专项集中清理活动中,通过对1000多份刑事判决书逐一与看守所收押名单进行人工比对,发现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嘉善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的罪犯严某某长达半年未被收监执行。经嘉善县检察院调查后认为,罪犯严某某自述患有丙肝心肌炎、高血压病的病情并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因其家属长期阻碍收监工作导致审判机关遗漏执行。2017年5月4日,经嘉善县检察院监督罪犯严某某被依法收监执行。
二、类案监督
在监督过程中,嘉善县检察院排摸调查发现,此类“判实未执”情况并非个案,在全省乃至全国层面都有一定数量。而全国很多基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每年面临约2000份法律文书以及看守所、派出所、社区等信息资料的筛选比对工作,采用人工方法不仅可能出现遗漏,更无法适应全面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要求。为此,嘉善县检察院按照“智慧检务”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开展类案监督。工作中,以办理的上述案件为切入点,以“判实未执”监督工作为突破口自主研发了刑事执行监督应用。该应用采用C#跨平台语言编程技术,具有快速统计判决人员和看守所收押人员数据指标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功能,从而精准发现“判实未执”罪犯线索,实现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由传统单一性监督方式向大数据与信息化融合监督的转变。
该应用将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生效判决中判处实刑的数据和本地看守所收押人员数据这两大数据库中的身份证号码信息模块进行比对,排查后得到判处实刑的罪犯中没有被本地看守所收押的人员,也就是疑似“判实未执”的罪犯信息,然后通过人工筛查剔除已被异地羁押的人员,筛选后即为“判实未执”的罪犯信息。
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

数据分析步骤
第一步:将本地看守所收押数据库离线导入;
第二步:通过软件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生效判决中判处实刑的数据在线自动实时抓取;
第三步:通过以上两个数据库中的身份证号码软件自动排查出判处实刑的罪犯中没有被本地看守所收押的人员;
第四步:通过人工筛查剔除异地关押的人员,剩余人员就是判实未执人员。
该应用投入使用以来展现了出色成果,办出了一批类案。该应用将法院判处实刑罪犯信息和罪犯实际执行信息进行自动比对,实现对“判实未执”情况的实时监督,首批发现2名“判实未执”罪犯。经嘉兴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后,又一次性发现18名“判实未执”罪犯。应用使用至今嘉善县检察院累计发现30余名“判实未执”罪犯,实现了嘉善县“判实未执”零积案。
该应用具有操作快速、简单便捷、准确率高等优点,解决了基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判实未执”数据手工比对任务繁重等问题,符合基层检察院刑事执检监督工作的实际需求。该项工作得到了高检院执检厅副厅长周伟、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和嘉兴市检察院时任检察长张建明的批示肯定。
三、系统治理
嘉善县检察院在开展“判实未执”类案监督过程中,不仅仅是在发现监督漏洞后制发一份检察建议了事,而是切实做好“监督促进治理”的后半篇文章。在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切实纠错的同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以更大的参与度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有力作为和关键作用,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1、推动建章立制。针对保外就医医学鉴定标准滞后、鉴定手续不严谨、资料存档不规范、部门间沟通不顺畅等问题,推动完善及时通报制度、内部监督体系、医学鉴定专家库、同步录音录像、交付执行联席会议等各项工作机制。与嘉善县法院共同制定《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工作办法》,创新性设计“鉴定委托书审查表”,要求法院受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后立即送检察院审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推动嘉善县法院在内部建立对保外就医鉴定人员进行分级审批制度和承办法院对提交的医学材料真实性负责制,由承办法官对“病犯”的病历、就医诊治等材料进行调取或进行真实性审核,有效减少了罪犯为拖延收监执行时间而滥用鉴定申请的情况。推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第一人民医院建立交付执行联席会议机制,组建工作信息群,加强部门协调沟通,推进“判实未执”案件的快速处置。
2、加强宣传指导。将办理的严某某被监督收监案作为典型案件,录制成“判实未执”检察微课,在当地公、检、法各部门以及各大医院开展教育宣传。该微课获评2018年度浙江省“深化法律监督”专题检察精品微课。加强对鉴定医院进行业务指导,由嘉善县检察院资深检察官到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分享保外就医办案经验,重申规范鉴定流程。进一步强化司法机关责任意识,发挥检察智慧助推收监渠道落实难等问题的解决。在落实无法成功保外就医的各种“特殊”病犯收监工作中,协调解决罪犯汤某某在乔司监狱中需要的特殊护理和治疗,将需要常年佩戴呼吸机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罪犯李某某,妥善安排其在医院监管病区进行收监,形成了各单位在刑罚执行方面通力合作的良好局面。
3、促进工作规范。检察机关联合县看守所、县医院提前介入审查身患疾病的被告人提交的病历及就诊情况,对被告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一些明显不符合保外就医疾病范围的,驳回鉴定申请,防止被告人为拖延时间而滥用鉴定申请。明确陪同保外就医鉴定的执行人员以看守所为主、法院为辅、医院开通“病犯”检查绿色通道、检查单据由医院保管等规定,推动鉴定流程进一步规范化。如监督危险驾驶罪犯王某某收监案件时,因罪犯患有肺结核,在收监前需要确定其有无传染性。通过协商,确定看守所暂不收押的同时,要求其必须出具体检清单,并督促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及时落实罪犯的检查。经几次检查发现没有传染性后,王某某被及时收监。
4.延伸检察监督。2018年10月,嘉善县院从办理的一起信访案件中发现存在对退休服刑人员违规发放养老金的问题。针对县人社部门依靠人工比对发现违规领取养老金线索效率低下的问题,该院将自主研发的“判实未执”软件中的比对技术延伸性地运用到社保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通过比对社保数据库和已判刑人员数据库,从近千万条信息中快速准确地筛选出73名疑似多发放和多调整养老金的退休服刑人员名单,最终,县人社局对其中的47名退休服刑人员多发放和多调整基本养老金共计70余万元。该办案经验和办案模式经嘉兴市院推广,在全市范围内共发现社保基金流失线索368件,立案2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7件,涉及金额230余万元。长三角地区的上海青浦区院、江苏苏州吴江区院也来嘉善县院考察学习社保类案件办理经验,“青嘉吴”三地检察院就社保公益诉讼案件中服刑人员信息共享、协助调查取证等建立了协作机制,吴江区院也成功办理了70多件社保基金流失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社保公益诉讼案数字化类案办理中嘉善县院提供了样本,起到引领和示范效应。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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