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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17 13:46:42 来源:
[法安导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机制创新的融合效能,建成了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
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化,团队协同化办案、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办理、社会化服务引入、信息技术融合等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已成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方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机制创新的融合效能,建成了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审执事务集约办理平台,以信息化支撑独具特色的审判执行事务集约化办理模式。
一、平台基本概况
审执事务集约办理平台集辅助、记录、管理、分析等功能于一体,基于朝阳法院审判执行办案团队化、集约化、流程化特点,通过应用流程控制、大数据可视化、数据交互等技术,为审判案件的调解、送达、保全、排庭、庭前会议、案件移送等事务性工作和执行案件启动、文书制作、文书送达、执行线索收集、在线财产查控、案款发还、终本约谈等事务性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促进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规范高效,保障员额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提高审执办案的整体工作质效。
二、平台核心技术
审执事务集约办理平台具备流程控制、大数据、二维码识别、文书批量生成四大核心技术。流程控制,平台按照案件办理流程设置各项事务性工作,并配备各阶段相应辅助功能,用流程把控助立批量案件事务性工作标准化进行。大数据,平台与北京高院执行办案平台、朝阳区不动产事务中心、北京市车管所实现了数据交换,执行办案人员在线即可完成对银行账户、不动产、机动车的查控。平台可将事务集约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大量数据通过可视化图表形式展示,助立事务性集约工作科学化管理。二维码识别,平台中制作的执行文书如传票、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各类文书右上角均带有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案件基本信息。文书批量生成,平台支持事务性文书批量化生成并送达。
三、平台主要功能模块
(一)任务集中分流

图1 案件批量接收界面
新收案件进入法院系统后,平台能够对所在庭审收案进行批量化接收。事务性工作管理人员在接收案件后,对案件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针对案件待处理事务性工作类别和顺序,批量化分配任务,如将有保全提示的案件批量转入保全流程中,由保全事务人员集中处理保全类工作,将可调解案件批量转入调解流程,由调解事务管理人按照案件情况选择具体调解方式,将执行启动准备工作的案件分配给执行启动事务人员,由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件。平台收案后即可进行大批量案件分类和任务分流,平台为大批量案件提供筛选和批量勾选的功能,让事务工作管理员一次性集中中转全部案件。
(二)批量式文书制作

图2文书批量制作界面
平台将常用的文书模板维护到系统,审判事务文书包括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执行事务文书包括执行启动阶段和实施阶段各类文书,共计96种执行文书。在需要集约送达前,平台将通过提取案件基本信息,大批量自动制作案件相关文书,极大地节省事务人员制作文书的时间。
(三)集约化送达

图3 集约送达管理界面
平台与送达系统对接,可将需要送达的短信通知或者司法专邮批量化送达给当事人,可将需要实地送达的任务汇总,便于集约化规划实地送达路线,同时支持送达结果反馈查询和记录,极大地减少了送达工作量,大幅提高了送达效率。
(四)文书二维码识别

图4 附二维码文书
平台运用了二维码生成技术,在自动生成文书的右上角附上文书相关的二维码。事务性人员用扫描枪扫二维码可快速调用该案件录入界面,方便录入案件反馈信息。当事人扫描二维码能够获取案件应公开的基本信息,包括承办法官、联系电话等。文书上附二维码还具备文书防伪功能,配合执行的其他机关可根据二维码电话联系法院,核实具体情况。
(五)集约化执行

图5 查控线索添加界面
平台可对房产、车辆等10类执行线索进行添加和维护,不断优化执行在线查控手段,除在线查控银行账户外,我院通过与朝阳区不动产事务中心、北京市车辆管理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实现了不动产、机动车在线查控。对于无法在线查控的财产,系统通过线索添加后,可进行批量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或者集约式线下执行,高度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大幅提高执行效率。
(六)数据分析和数据可视化

图6 案件统计
平台可以根据案件事务办理的节点进行事务办理量的统计,并以图表形式呈现。统计既可以案件为维度,也可以具体事务事项为维度,统计内容可灵活定义。平台不仅仅是事务性工作办理工具,也是事务性工作管理和人员管理的工具。平台以事务维度记录、分析、展示的数据为人民法院整体性工作决策部署提供重要参考。
四、平台可解决问题
审执事务集约办理平台与法院普通办案系统不同之处在于,其发挥了信息技术与机制体制融合的强大效能,展示了信息化在审判规范化、流程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朝阳法院信息技术部门联合研发人员在机制改革前期参与事务集约化模式探索,以一线办案人员为核心,共同研发集约化新模式,将事务集约化机制创新与信息化技术创新深度融合,打破了以往案件为中心的视角,实现了事务性工作的流程再造。
审执事务集约办理平台助立朝阳法院实现了“三个提升”:以批量处理技术提高事项办理速度,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提升;以信息化流程节点控制统一事务性工作标准规范,实现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提升;以数据化技术解决事务管理和人员管理问题,实现管理水平提升。
平台上线后,朝阳法院建立以少量司法辅助人员协同外包服务人员共同运用平台开展事务性集约工作的模式,设立了多个审判辅助事务办公室,以事务性工作信息化、批量化处理来争取更多的人力资源向保障法官审判核心工作倾斜,缓解一线办案压力,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整体质效。该平台有效解决了外包服务人员和法院工作人员协同开展事务性无信息平台支持的问题,有效解决了事务重复性工作耗费人力和资源问题,有效解决了事务工作标准难统一、管理不科学的问题。
五、运用成效
审执事务集约办理平台于2017年上线以来,历经多次更新升级,去年通过与朝阳区不动产事务中心、北京市车辆管理所建立数据对接,新增了不动产、机动车在线查控手段后,日渐成为朝阳法院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高效办理的重要工具。截止2020年10月,通过平台自动生成各类文书108万份,送达22万次,给当事人、承办人发送短信通知、提示37万条。不动产、机动车在线查控开通后,疫情防控期间,以全流程线上跑的方式完成不动产查封585次,完成车辆查控2244次。
六、推广价值
朝阳法院审执事务集约办理平台具备较大的可推广价值,具体体现在:
(一)流程清晰可复制。法院事务性工作流程基本相同,朝阳法院基于改革而形成事务性工作集约化流程同样可适用于全国其他法院。审执事务集约办理平台将朝阳法院事务性工作集约化流程通过信息平台予以固定,使全部流程得以清晰化展示和便捷化复制,有利于正在探索事务集约模式的法院借鉴参考。
(二)功能完备。审执事务集约办理平台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对审判阶段调解、保全、文书制作、送达等,执行阶段,文书制作、送达、查控等均能提供信息化辅助,且经过了大量案件测试,功能上趋于完备。
(三)操作简单方便。审执事务集约办理平台采取以事务性工作具体实践为中心的模式研发,研发团队中始终有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业务人员参与,对流程和功能设计贴近一线办案实际,秉承用户主义,平台操作简单、方便。
(四)推广经济性优。审执事务集约办理平台其主要价值并不在于技术先进,硬件完备,而在于源于实践并服务实践。该平台在部署环境上无特殊要求,也不需要进行硬件采购,仅仅作为一个普通软件平台部署即可,推广经济性较好。
当前,全国基层法院尤其是发达地区基层法院普遍面临案件量大和事务性工作多的问题。该平台以实践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实现了信息技术对审判流程再造的深度参与,构建了新型审判执行事务集约化、智能化办理模式。该平台上线以来辅助各庭室事务辅助团队处理了几十万件案件的事务性工作,充分发挥了“集约化+信息化”的巨大优势,积累了事务性工作集约化丰富经验,节省了大量审判执行人力资源,并且依托平台的数据分析和统计,为审判管理工作提供了诸多宝贵信息。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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