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安网

法安网内容检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解决方案 > 法院 >

诉讼费缓减免智能联网核验系统

时间:2026-03-31 10:12:00   来源: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一、建设背景近年来,数据要素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在此背景下...

一、建设背景

近年来,数据要素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司法大数据与行政管理大数据的互联互通,支撑与行政机关、监管部门协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24年7月,邢台市制定《2024年邢台市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方案》,由邢台市数据局牵头,统筹按照“全量归集、交换共享”原则,启动数据归集行动,把归集的数据反哺给各部门,赋能各部门业务创新和行业发展。邢台法院以此为契机,建立了诉讼费缓减免智能联网核验系统,以小切口推动数据共享落地见效。

二、现实需求

1.减轻群众负担的需要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如需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除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特定类型案件外,其他案件需要当事人提供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这就导致群众需要前往乡镇、民政等多个部门进行申请出具证明、盖章等,群众诉讼负担较重。

2.提升工作效率的需要

诉讼费缓减免工作流程需要由立案庭工作人员、庭长、主管院长逐步审核,实践中这样的工作流程存在退回补正多、审核时间长等问题,影响工作效率。

3.规范诉讼费管理的需要

司法实践中诉讼费缓减免工作的规范性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实践中许多村委会、乡镇等部门对于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审核并不严格、规范,增加了法院工作人员核实真伪的困难度;二是部分法院把关不严,存在随意审批、乱审批的问题。

三、建设实践

邢台法院运用大数据的手段以及数据共享的技术,依托邢台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结合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建立了一套跨部门数据联网核查机制,打通数据共享通道,实现政务数据服务司法应用。建设实践中邢台法院首先开通诉讼费缓减免智能联网核验功能,该系统直接调取民政部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服务、省民政厅特困人员(地市)及省残联河北省持证残疾人信息等数据,实现低保、特困、残疾人等三类符合诉讼费缓减免申请条件的快速在线核查,以电子数据替代纸质证明,当事人无需再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既减轻群众诉讼负累,又提升法院立案工作效率。2024年,邢台法院将“推行诉讼费缓减免智能核验”列为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重点工作,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开,探索出一条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服务社会治理及司法便民的有效路径。

(一)跨部门数据核验技术支撑

“邢台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技术架构主要利用基础设施层计算、调度引擎等大数据云平台底层技术组件进行架构设计,充分发挥平台服务层云计算资源优势和大数据平台的组件特性,将典型应用场景和大数据组件特性相结合,实现问题与工具的完美适配。截至2024年12月,平台已归集国、省、市、县共计126个部门1200亿条数据,发布资源目录1760个,接入API数量480个,数据涵盖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交通、市政公用等服务领域,极大的便利了邢台地区数据共享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1

“邢台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整体架构

“邢台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诉讼费缓减免智能联网核验系统提供了数据归集、处理、共享、安全等技术能力,保障了数据的授权接入、授权使用,日志可审计、可监管、可追溯,为系统的研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诉讼费缓减免智能联网核验”实现逻辑

1.法院内部流程

依据申请:法院端向数据局端提出依据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所需数据的详细类型、使用目的、使用期限等。数据局端判断是否批准数据共享。

流程审批:在数据处理和加工过程中,每一个涉及数据操作的流程都需要进行审批。审批流程确保数据操作符合法院内部的数据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数据加工:根据法院的业务需求,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更深入的操作,将数据与法院业务数据相关联,通过关联规则挖掘发现某些类型案件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潜在关系,为法院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数据处理:对内部融合后的数据进行进一步加工。这包括数据格式的统一以及对数据的标准化处理,例如对案件类型及当事人身份特征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编码。

内部融合:法院对外部查询数据与本地审批流程进行整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数据来源及时进行甄别和排除,同时与外部数据提供方保持密切沟通,确保进入本地审批流程的数据始终可靠、可用。

2.数据局内部流程

数据采集:邢台市数据局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规范数据采集方式,同时申请接入省级、国家级共享交换平台,扩展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接入的深度。建立健全数据更新机制,督促部门定期及时更新数据并核查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数据存储:建立基础库数据标准体系,梳理盘点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社会信用五个基础信息库数据,对接入的数据进行数据集成和数据建模。

数据定性:对存储的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和分类。

数据治理:使用多类数据处理引擎对原始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从基础上保障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跨部门数据共享通道:此通道是连接法院端和数据局端数据流通的桥梁。通道采用安全的数据传输协议和技术,同时对数据传输进行监控和记录,便于追踪数据流向和使用情况。

3.跨部门数据共享流程

申请与审批:法院端发起数据共享申请后,数据局端收到申请并进行审批。如果法院申请的数据属于敏感数据,数据局会进一步审查使用目的和安全保障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只有审批通过后,才会允许数据通过共享通道进行传输。

数据传输与接收:数据局端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将审批通过的数据传输给法院端。法院端接收数据后,会对接收的数据进行验证,包括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数据使用与监控:法院端在获得数据后,按照申请时确定的用途和期限使用数据。在使用过程中,数据局会对数据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监控内容包括数据的访问频率、数据使用的操作记录等。如果发现数据使用存在异常情况,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诉讼费缓减免智能联网核验”实现逻辑

四、应用实效

截至2025年6月,邢台两级法院使用诉讼费缓减免智能联网核验系统实现联查核验102次,完成98件案件的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切实为法院立案及当事人提供便利。

(一)提高办案效率

近年来,随着邢台法院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案件复杂程度及社会关注度也在持续提升,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多个环节中都存在着关键数据调取核查困难的问题,影响案件办理效率。通过建立邢台法院与邢台市数据局的数据共享机制,与诉讼费缓减免联网核查同理,未来法院还可调取如公安数据、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数据、车辆管理数据等政务数据,为法院在立案核查、证据核查、协同执行等多项办案环节提供数据支撑,提高办案效率,

(二)服务社会治理

邢台法院着力推进邢台市政务数据共享,除获取其他部门数据外,也坚持每月向邢台市数据局推送邢台法院司法数据,并不断完善数据内容,增加数据条目。打通数据共享通道后,其他政府部门也可借助司法数据实现对社会治理问题的精准识别和定位,查找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

责任编辑:广汉

声明: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征稿启事

  • 投稿信箱:195024562@qq.com

品牌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