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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司法和监管“数字协同”机制

时间:2026-03-24 09:10:27   来源:上海金融法院

[法安导读]一、整体情况及特色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建立金融司法和监管“数字协同”机制,充分发挥上海金融专业审判发展较...

一、整体情况及特色

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建立金融司法和监管“数字协同”机制,充分发挥上海金融专业审判发展较早、金融监管体系齐备和金融基础设施集聚优势,通过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分析,打通司法和监管数字“壁垒”,创新“金融数据输入-司法数据输出-各方数据融合”3大维度6项数字平台,形成覆盖财产查控、证据认证、协助执行的全链条金融司法数智系统,有效解决电子证据验证难题,提升金融资产查控和执行效果。同时准确、全面、及时识别和预警金融风险,进一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国家金融安全。

二、具体举措及解决问题

1、接入金融基础设施数据,提升金融审判质效。

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建立证券在线查控系统,实现一键准确查询证券类案件投资者交易记录,快速精准核定侵权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确保被执行人的证券资产得到及时保全,有效保障胜诉合法权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全国首个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通过平台的自动化流程和智能系统,在线完成股票询价、竞价匹配、结果公示等相关协助执行事项,切实提升股票处置市场化水平,大大缩短大宗股票的处置时间,实现执行财产价值的最大化,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与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搭建债券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有效提高了债券的变现价值和债权回收率。与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存证链对接,打造金融纠纷区块链核验平台,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分布式存储等特性,以跨链互通实现电子证据 “高速直达” 法院平台,确保了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提升金融纠纷处理的质效。

金融司法和监管“数字协同”机制

2、输出司法预警数据,助力全面加强监管。建设“金融风险防范司法数据推送系列场景”。

主动打破司法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持续发现隐藏在案件中的问题线索,将相关数据嵌入市大数据中心并输送至金融监管部门,帮助提前进行风险排查。例如上海金融法院针对传统模式下证监系统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信息掌握滞后的问题,建立资本市场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协同治理场景,模型首次应用后输出数据超过16000条,数据可用率及准确率为100%,帮助证监局发现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线索,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财新社》《证券日报之声》 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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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融合协同各方数据,防范化解风险。

通过构建金融诉讼风险等级计算模型,对来自法院、企业、金融机构等多元渠道的数据进行多因子智能组合分析,打造金融风险预警司法数助平台,智辅生成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多维度智能揭示、预警金融风险,以数字科技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运用成效及先进性、创新性、可复制推广性

1、运用成效。

一是政治成效。数字化协同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支撑和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被纳入《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机制项下成果获得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上海市副市长解冬等领导的多次批示。协同数据推送应用场景获得上海市委金融办、上海证监局等多次来函肯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大型银行监管司司长、上海证监局局长、上海金融监管局局长等在座谈中对协同机制防范化解风险成效表示肯定。二是经济成效。数字化协同机制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司法资源。比如,证券在线查控系统上线后,协同化解群体性金融纠纷近4000件,涉案标的额200余亿元,证券资产查控的平均时间从原来的数天甚至数周缩短至数小时,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推动全国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泽达易盛案)等成功化解,4亿余元赔偿金直接快速发送至中小投资者证券账户,被誉为退市救济的范本。又如,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上线后,累计案件数103件、处置成交股数约 38.11亿股,处置成交金额超195亿元,处置成交率、溢价率较网络司法拍卖方式提升23%和7%,降低处置成本超200万元。三是社会成效。运用数字化协同机制化解的多件全国首例案件入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十大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提名案件和人民法院十大案件,有力提升了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获得《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国际金融报》《人民法院报》等10余家新闻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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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性。

一是融合市场逻辑,在全国率先将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协同范围。协同机制将在沪12家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协同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管理作用,以及广泛市场触达、独特数据资源、金融交易中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数字协同治理效能。二是打破数字“壁垒”,在全国率先打造多链条“数字协同”创新范式。与传统合作机制下信息纸质交换、会议交流的模式不同,协同机制通过强化各方数据联通,系统整合金融市场、金融监管、司法审判等数据,利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运用多元技术丰富应用场景,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迭代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切实提高金融治理效能。三是坚持系统整合,在全国率先打造“五位一体”协同体系。协同机制融合公安、检察、审判、监管、自律管理五类主体,通过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实现金融治理 “面上全覆盖”“质上提效能”,进一步提升多元化、系统性和标识度。

3.推广价值。

一是聚焦化解现存普遍问题,有效融合金融、法律、技术三重逻辑。数字化协同机制所解决的金融审判执行难点问题在实践中普遍存在,其巧妙运用数字化技术,将公安、检察、审判、监管、自律管理之间的协同落到实处,不仅提升审判质效,也助力社会治理,对于充分发挥金融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二是数字协同运行成果亮点频出,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有效推广。该机制便于被推广借鉴,相关技术标准被央行纳入《金融基础设施科技规范》,机制部分内容已被北京、成渝等各地人民法院机关借鉴推广,相关机制被上级法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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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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