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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新邱区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以案释法护青山

时间:2025-07-14 09:47:31   来源: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法安导读]"现在开庭!"10日上午,彰武县某村委会内,庄严的国徽下,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正在进行。新邱区人民法院...

"现在开庭!"10日上午,彰武县某村委会内,庄严的国徽下,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正在进行。新邱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审判庭"搬"到田间地头,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30余位村民现场旁听,亲身感受法律的威严。

阜新市新邱区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以案释法护青山

案情显示,2024年1月,被告人王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砍伐其购买的118棵杨树并出售牟利。经专业机构鉴定,被伐林木蓄积量达44.5931立方米。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展开充分辩论,法庭严格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审法官结合案情现场普法,深入浅出地讲解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引导村民树立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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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场庭审比发宣传单更有说服力。"村支书在旁听后深有感触地说。彰武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全程观摩庭审,认为这种形式实现了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此次巡回审判是新邱区法院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实践。该院创新打造"移动法庭+普法教育"工作模式,计划在阜新地区全面推广生态环境案件巡回审理,用司法利剑守护辽西北生态安全。主审法官表示,选取典型案例下乡开庭,就是要实现"审理一个案件,教育一方群众"的效果,让司法守护成为绿水青山的坚实屏障。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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