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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构建‘检察+数字’智慧监督新模式的路径探讨”

时间:2025-04-16 15:14:28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构建‘检察+数字’智慧监督新模式的路径探讨”》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构建‘检察+数字’智慧监督新模式的路径探讨”》

  

  构建“检察+数字”智慧监督新模式的路径探讨

  曹玉 王荔  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化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大数据是工业社会的‘自由’资源,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本文旨在探讨构建“检察+数字”新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具体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信息数字化;数字检察;智慧监督

  一、引言

  当前各类犯罪形式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类犯罪在呈现网络化、专业化、隐蔽化的同时,犯罪分子利用执法司法、管理漏洞或部门信息壁垒作案的情况日益突出。检察机关传统被动式办案的法律监督模式,已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和新期待。如何顺应数字化时代潮流,将检察工作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数字赋能监督”,构建“检察+数字”的智慧监督新模式,成为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检察+数字”智慧监督新模式的内涵和特点

  “检察+数字”智慧监督新模式,是基于“个案具有偶发性,但类案出现的深层次原因通常在于制度化和机制性的缺失和漏洞”这一认识,紧盯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公益保护短板弱项,利用数字化可存储、可关联等特征,在线索突破、办案方式、监督思路、治理效果等方面通过大数据赋能,发现批量监督线索,开展穿透式、深层次类案监督,释放强大的法律监督效能,并不断体系化流程化模式化发展,形成“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基本范本,促使传统模式下的法律监督向意识能动的主动监督、机制能动的融合监督、路径能动的协同监督、程序能动的事先监督、效果能动的类案监督转变,由此构建起检察能动履职的“检察+数字”监督模式。

  其特点:一是数据驱动。通过对大数据的提取,进行比对、分析,挖掘关键信息,为办案提供有力支持。二是智能辅助,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案件的智能分析、预判和处理。三是全程监控,实现对案件办理过程的全程监控,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公开、透明。四是协同作战,打破部门壁垒,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构建“检察+数字”智慧监督新模式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数字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推动下,社会治理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办案、法律监督、社会治理等重要使命,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探索“检察+数字”智慧监督新模式,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监督能力。

  (二)是实现规范化办案的最佳手段。

  传统的检察办案受限于人力、物力等因素,难以实现对办案各环节流程监控和海量外部数据的收集、提取、快速分析,对违法执法缺乏有效监督。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监督,缩短案件办理周期,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大幅提高监督效率,实现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

  (三)是强化智能化监督的有效方式。

  传统的检察监督线索获取途径单一,依赖于控告申诉和外部线索移送,监督效果不佳,数字技术有助于检察机关从海量数据中挖掘监督线索,发现传统监督手段难以触及的隐蔽性问题,实现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到系统治理,从而强化监督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构建“检察+数字”智慧监督新模式的可行性

  (一)技术基础坚实

  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已经相对成熟,检察机关拥有了一大批既懂业务也懂技术的人才,新技术的应用相对普遍,为检察机关实现智慧监督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二)社会需求迫切

  随着社会公众对法治建设要求的不断提高,传统的检察监督模式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构建智慧监督新模式的社会需求迫切。

  (三)制度保障完备

  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数字化转型、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最高检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数字检察建设规划》,为检察机关开展智慧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构建“检察+数字”智慧监督新模式的路径

  要积极融入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一)更新理念

  树立数字检察思维,解决不想用问题。数字检察是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的“船”与“桥”,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是时代之需、职能所在,改变传统的法律监督思维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数字检察监督理念,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潜移默化影响指导司法办案之中,逐渐形成办案数字化系统化思维。

  (二)强化培训

  提升数字检察能力,解决不会用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数字化培训,通过主题讲座,岗位练兵,实景观摩等方式,提高干警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能力。要组建工作专班,引导专班人员加快知识更新,根据需求建立模型,不断深化对数字检察规律的把握,提高利用数字技术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本领,力争成为数字检察战略的骨干人才,在检察大数据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专业作用。

  (三)注重实效

  创新数字检察手段,解决不善用问题。要注重从运用出发,将数字理念、数字技术与检察业务真正融合,运用大数据实现智慧监督。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必须将数据融合共享作为重要建设内容,积极构建集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应用于一体的数字化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高效利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新监督方式,实现监督的精准化、智能化。

  (四)完善机制

  破除数字检察堵点,解决不能用问题。检察机关应加强与政府、企业等各方沟通协作,完善机制,共同制定智慧监督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破解数据壁垒,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确保监督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严格考核

  激发数字检察潜能,解决不愿用问题。要做到数字办案、数字管理、数字服务全覆盖,把数字检察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将数字检察的学习应用纳入干警的考核中,与职级晋升、评优树先结合起来,激发干警在履职办案过程中通过数字检察发现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的敏锐性和积极性,激励和倒逼干警推进数字检察的潜能。

  综上所述,构建“检察+数字”智慧监督新模式既是时代所需,也是检察机关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建设数字化平台、提升数字化能力、创新监督方式以及强化数据安全保护等措施,可以有效推动智慧监督新模式的构建和实施,为检察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能。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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