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时间:2025-03-20 15:47:07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数字化建设的思考与探索”》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数字化建设的思考与探索”》

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数字化建设的思考与探索
——以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为视角
童纪鸿 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以数字化转型整体带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变革。这是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先导性工作,是构筑数字化时代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在数字化和智能化深度融合,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大数据广泛应用的背景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文化数字化建设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增强干警向心力、提升队伍凝聚力的主阵地,也是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法律监督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相关的思想观念、职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方式以及相关载体和物质表现的总和,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要不断丰富和发展检察文化内容,优化检察文化建设落地的方式方法,才能更好地推动检察机关实现高质量发展。
检察文化如何与数字化时代深度融合并发挥其重要作用成为我们不断思考与探索的课题。
【关键词】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数字检察
一、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现状分析
2023年全国检察宣传文化工作会议指出“检察机关主要办案任务在基层,新闻宣传鲜活的素材来源主要在基层。”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要构建检察宣传文化工作大格局,深化完善“最高检统筹、省级院督导、市级院融通、县区院协同”的检察宣传工作机制,破解策划能力、媒体资源、基础保障等呈现“倒三角”态势的问题。完善良性检媒合作机制,注重加强议题设置、主题策划和优质检察新闻的二次传播,让更多检察故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深化“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以创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为基础,努力打造“以上率下、由高到低、点面结合、一院一品”的立体化发展格局,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共同发展、整体繁荣。全国检察机关百分之八十为基层检察院,作为整体检察机关的重要基础,加强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作者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实践体会到,在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进程中仍存在对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形式单一、内容千篇一律等短板。导致许多基层检察机关对检察文化建设内涵及功能停留在表面,在工作实践中不能将检察文化精神理念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数字化时代检察文化的发展机遇
2022 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到 2035 年,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意见》强调,各地要把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5G 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技术已成为产业创新的重要引擎,文化产业、文化公共服务向数字化转型也成为必然。随着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深入实施,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文化新业态行业快速发展,已然成为推动中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利用声光电等技术对文化资源、文化元素进行信息采集、处理、传播等数字处理也越来越符合新时代的审美需求。用数字化思维创作新的文化产品,满足了人民新的文化需求。
进入数字化时代,检察文化作为国家文化的组成部分,检察文化建设将获得了更多更广的建设方式,也将突破传统的平面传播的局限性,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多维度立体化的应用场景。同时可利用丰富数字技术和自媒体传播方式,可以多维度打造检察文化数字化应用场景及配套物质文化的建构。通过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可以让人民群众和干警方便快捷了解获取检察信息。检察文化数字化建设是在最低成本上达到最好的效果,有助于从内部增强检察机关凝聚力、对外提升检察形象、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和在数字化时代的背景下,检察文化建设正处在难得的黄金时期。
三、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的思考与探索
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给社会各组织形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组织文化的作用愈加凸显。组织文化不仅是组织的灵魂和核心竞争力,也是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和推动力。检察文化是检察事业的灵魂与血脉,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服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保障。
(一)数字化转型与检察文化的关系
在2024年全国两会上“数字化转型”成为关注的焦点。自2015年国家首次提出数字化转型以来,数字化转型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核心战略之一。在加快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迈向数字文明时代的过程中,数字化转型所带来的数字化红利覆盖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数字化到数智化,从4G、5G到人工智能。如今数字化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数字化转型既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的需求,也是各行各业尝新求变谋取发展的重要举措。
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的关键性节点,是建立在智慧检务、数字检察等实践过程中的量变和部分质变,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将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工作的智能化和科学化,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不是传统观念中数字化技术与传统检察文化建设工作的简单叠加,亦不是将模拟信息转化为数字信息,而是在数字技术应用不断创新和数据资源持续增长的双重叠加作用下促进检察文化建设变革、价值重构、审美重塑的过程。本质上是检察文化建设的范式变革,是通过数字技术与检察文化建设的深度融合,使检察文化建设的构成主体、呈现方式、业务流程、规则机制、沟通模式、交流环境等传统要素向数字化转向,形成以数字信息和多维场景为驱动的新生态。
数字化转型对检察文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需要具备开放性、协作性、创新性、敏锐性、多元化的检察文化,才能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变化。数字化转型中重塑检察文化理念是非常必要的,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建立数字化文化、强化数字化素养、培养数字化思维、倡导数字化价值观等方式,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检察文化的升级。
(二)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实现路径的探索
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用全局的视野,既要从宏观上战略谋划,又要从微观上观察转型进程中的变量,逐渐探索出一条符合数字技术发展和检察文化建设规律的数字化转型道路。
1.遵循检察文化建设和数字技术本身的客观规律
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首先要遵循检察文化建设的基本规律。流程和模式要以人为本,目的和结果要参照检察文化建设的实际需求,最终指向是提升检察文化建设的管理效能和人民群众的认同效度。检察文化建设最终以通过规范检察行为,树立检察形象,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监督职能。因此在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要避免把检察文化工作强行数字化,要久久为功,防止在数字技术跨界绩效光环的影响下,将检察文化工作中不需要被数字化的场景、流程、方式过度数字化。同时也要遵循数字技术发展的规律。数字科学有其自身特征,任何技术的应用、功能的优化、数据的转换需要经历一个逐步升级完善的过程,在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尊重数字化和智能化在检察机关文化建设领域的独特发展节奏,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优势,用价值理性来引导和促进技术理性,实现技术理性向价值理性跃升,避免急于求成。
2.加强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的战略设计和生态重构
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不是“趁热点、赶时髦”,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用战略全局的思维,综合研判所在检察机关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实力,只有当所在检察机关具备了数字技术的驾驭能力,搭建了相关信息化数字化平台,具有对应数字化人才,形成了数字化发展的共识,完成了适配数字化转型发展的组织架构变革,才能顺利实现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因此,在推进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要加强数字化转型的战略协同,把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作为“数字检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重数字化检察文化新生态的建构,以数字技术和数据为驱动要素,把共性的能力建在信息资源平台上,通过实时化传播、立体化学习、互联化管理、感知化活动、回应化服务,智能化分析,打通虚拟和现实的障碍,形塑虚拟空间和物理现实双向边界彼此支撑的检察文化场景,让数字技术和检察业务相互激发,呈现立体化、场景化的融合样态,让交互性、开放型、共享性、扁平化的数字化生态催生放大和倍增检察文化的管理效能,让数字化应用场景激活检察文化主体的认同效度,实时赋能检察文化建设,增强干警向心力,提高队伍凝聚力。
3.提升检察文化数字化场景中参与主体的数字素养
数字素养是时代要求,也是当代检察人应具有的核心素养,是实现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不可或缺的能力。对于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管理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深度数字化生存的现实需要,转变工作理念和思维方法,着力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围绕数字获取、数字交流、数据赋权、数字分析探索全新的数字化检察文化建设新模式,善于运用大数据分析、AI直播、智能测评、虚拟现实、混合现实、沉浸体验等多维度应用场景,打通数字世界和真实世界的关联,增强检察文化影响力和引领力。同时,也要认识到数字化技术本身的限度,防范数字安全、数字鸿沟、数据隐私、数字伦理等催生的各种风险。特别是要避免“数字异化”遮蔽检察文化本身的价值功能,更不要将数据关系等同于现实关系,遮掩了检察文化建设的人文关怀特性。
4.建立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的评价管理体系
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转型是目的,数字化是手段,转到何种程度才算转型完成,目前还很难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是评价管理和“摸着石头过河”两者并非矛盾而是相辅相成。从作者所在基层检察院初步实践看来,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是有成长周期的,是一个从萌芽,不断生长,不断成熟的过程,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评判标准和合理的评价模型来评估检察文化转型的进展、程度和效果,只有发现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中的现存问题并不断修正,才能更科学地促进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同时,也要建设好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的管理体系,遵循检察文化建设和数字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将理念、流程、方法内化成可执行、可操作的管理制度,确保在转型过程中价值、技术、能力、模式、组织等各条线具有共同的话语体系,引导检察文化可持续顺利实现数字化转型。
四、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初步探索
(一)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概述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绵阳经开检察院)自成立以来,一直对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积极探索并不断实践,推动对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数字化建设的思考与探索,在探索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贯彻2023年全国检察宣传文化工作会议和四川省宣传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进一步管好守住建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
找准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工作的着力点,同时结合本院办公用房公共区域物理空间有限、结构异形等特点,深知传统的检察文化建设已无法满足绵阳经开检察院的发展需要,依托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守正创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检察文化建设,以打造绵阳经开检察院检察文化数字化建设的特色亮点为愿景,不断增强检察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以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专属的绵阳经开检察文化数字化品牌为目标,促进绵阳经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检察文化数字化项目建设,助力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
1.项目定位
围绕“如何进一步找准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工作的着力点?绵阳经开区检察院办公用房公共区域物理空间有限、结构异形,需如何规划?如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数字化转型?”三个问题进行重点思考,坚持“小切口大突破”的工作思路和以“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五大精神为数字化展示的高度定位,将打造 “地方特色、科技创新、智能效率 ”为一体的多主题特色检察文化数字展示为本次建设的切入口,为绵阳经开检察院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找到了突破口。
建设以党建文化、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文化、“熊猫未士.三江春雨”未检品牌文化和常规检察文化为“四大”文化建设主题。建设中采用数字应用新技术,多维度打造检察文化数字化应用场景,包括检察文化智慧信息平台、现场空间环境创意、数字内容创意、顶地墙立体智慧灯光等并配套物质文化建构。在表现形式上,将采用文字、图表、照片、视频、语音等多种表现形式,并结合声、光、电、互动多媒体等现代高科技手段,实现“一主题一氛围,内容随意切换、智能集中控制、虚实结合沉浸体验”多维度数字化场景。
2.建设理念
科技: 充分采用多种显示单元及人机互动形式,配合多媒体动态内容,增强展播的参与性和互动性。
创新:将不同的多媒体设备呈现手段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一个全新的 “检察文化”创新创意呈现空间。
智能:通过手持式智能终端中央集成控制展示系统,软件内容、智能硬件、智能光效,实现不同展示主题间的一键切换。
效率:呈现内容要求具备“前沿性、时效性、精准性”特点,通过个性化智慧信息平台可方便快捷实现对内容的“增、删、改”,提升内容呈现效率。
3.智慧化信息平台
本次建设有党建文化、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文化、“熊猫未士.三江春雨”未检品牌文化和常态检察文化四大主题。为满足不同使用需求,通过多媒体数字智能终端、微信公众号以及门户网站进行一体化展示。通过建设个性化智慧化信息平台,通过手持式智能终端,实现多主题模式一键切换。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绵阳经开区检察院数字检察文化品牌,促进数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4.建设目标
通过本次建设,充分利用了绵阳经开检察院有限空间,实现集展示、交流、体验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由沉浸式展示、沉浸式互动、沉浸式拍摄等数字化应用场景信息系统搭建,实现一个全数字化、零展板的智能化检察文化智慧信息平台,通过采用一键切换、多屏协同和集中智能控制的设置,将十分有限空间变成了主题承载能力强、内容形式多、可扩展性能佳的文化展示媒介,以亮丽、互动、直观的方式,传递全新沉浸式体验。
通过本次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管好守住建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增强干警向心力、提升队伍凝聚力,推动绵阳经开检察院对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数字化建设的不断思考和探索,也对绵阳经开检察院自身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五、结语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事业的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期,也面临着新时代的新要求新挑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文化来源于检察实践,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必须立足于检察实践,以服务检察工作,推进检察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检察机关及其检察人员为主体,以制度机制为载体,以推进检察物质文化、检察制度文化、检察行为文化、检察精神文化为内容,不断推进检察文化数字化转型繁荣发展。基层检察机关数字文化建设,一是坚持紧密结合履职实际,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中领悟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自觉担负起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二是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坚持数字化思维,检察文化建设时应该充分考虑数字化的融入,与时俱进,要主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检察文化建设。四是坚持结合基层检察机关检察实践,利用鲜活素材打造赋有地方特色和职业特点的基层检察文化。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参考文献:
[1]金鸿浩:《以数字检察新路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检察日报》2022年7月4日地003版
[2]钱昌夫,赵少岸.数字检察范式的实践应用[J].中国检察官,2022(12)
[3]贾宇.论数字检察[J]中国法学,2023(01):5-24
[4]高景峰.法律监督数字化智能化的改革图景[J].中国刑事法杂志,2022(05):36-48
责任编辑:晓莉
声明: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征稿启事
品牌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