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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

时间:2025-01-03 15:03:07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一、系统介绍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是基于专门建设的数据中心作为系统运行低座,建立了线索推送、检察履职、案件治理三个子系统,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归集、比对、分析,挖掘监督线索,借助“线索推送”子系统进行案件分流、借助“检察履职”子系统实施法律监督、借助“案件治理”子系统参与案件治理的数智化全流程办案平台,是大数据赋能“检察护企”工作的创新探索。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架构图

  (一)专用“数据中心”。以高质量发挥检察护企职能为根本,建立一个拥有五大数据库的“检护企航”数智应用系统专用数据中心。如下图: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专用“数据中心”

  (二)“线索推送”子系统。以高质量实现合力护企为要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通过线索推送子系统登录数据中心涉企法治服务数据库和涉企案件线索数据库,获取涉企服务诉求信息和涉企案件线索信息,根据其涉及的内容及性质,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推送,分流至四大检察部门。如下图: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线索推送”子系统

  (三)“检察履职”子系统。以高质量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四大检察部门通过检察履职子系统登录数据中心涉企监督模型数据库,输入监督模型关键词,提取所需监督模型,将涉企案件特征情节输入后,自动与监督模型分析要素进行数据比对,从而发现法律监督线索,最后,依据线索研判结果提出检察监督意见。如下图: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检察履职”子系统

  (四)“案件治理”子系统。以高质量保障企业权益为核心,四大检察部门联合公安局、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和其他组织等,开展合规治理、诉源治理、溯源治理,做好涉案企业“后半篇文章”。通过案件治理子系统登录数据中心涉企治理方案数据库和涉企治理专家数据库,根据检察监督意见,输入治理方案关键词,获取所需的治理团队、治理方案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治理工作开展后,检察机关实施全流程监督,第三方评价机构实施全过程评价,本系统全轨迹留痕。对治理合格企业可依法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对治理不合格企业应依法实施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如下图: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案件治理”子系统

  二、系统特色

  (一)适用业务

  该系统拥有线索推送、检察履职、案件治理三个子系统,适用业务包括三个方面:“线索推送”子系统用于获取、分流、推送涉企服务诉求信息和涉企案件线索信息;“检察履职”子系统用于研判涉企法律监督线索、提出检察监督意见;“案件治理”子系统用于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治理、诉源治理、溯源治理。

  (二)技术支持及可实现的目标

  一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多端数据互联互通。该系统“PC+手机”相结合,连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12309检察“绿色通道”、中国检察网“非公经济司法保护专区”,支持SaaS版、小程序、App多端数据互联互通。

  二是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监督线索智能查找。该系统运用数据碰撞与挖掘等大数据分析技术,将涉企案件特征情节与关联监督模型分析要素进行交叉比对、线索碰撞,自动筛选法律监督线索。

  三是运用自主学习技术,实现阅读文档智能替代。该系统能对标注完成的结果进行自主学习,分析文档内在逻辑,形成向量算法、临近算法、逻辑回归运算等,并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提高自我精度,实现智能阅读代替海量的人工阅读分析工作。

  四是运用自然语义算法,实现信息内容自动抽取。该系统能运用自然语义算法,自动抽取案件特征要素,并根据算法关联相应关系,换算成可用数据,支持通过关键词检索、高级检索、智能检索三种方式进行类案检索、监督模型检索和治理方案检索。

  三、创新点及可解决的问题

  一是创新了监督线索获取方式,破解了数据信息孤岛制约。该系统数据中心强化了司法机关办案数据、行政机关执法数据、社会公共数据的衔接共享,建立了包含数据生产、采集、组织、共享、利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标准规范体系。

  二是创新了涉企案件监督方式,突破了数字赋能技术瓶颈。该系统拥有涉企监督模型数据库,包含了16个涉企专项立案监督模型和12个涉企权益保护法律监督模型,一个数据模型服务一类案件,提高对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创新了涉案企业治理方式,解决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问题。该系统拥有涉企治理方案数据库和涉企治理专家数据库,检察机关借助该系统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作,对治理过程实施全流程监督、全过程评价、全轨迹留痕,确保治理质效。

  四、运用成效

  自该系统部署以来,辖区内企业运用该系统提出法治服务诉求301项,检察机关运用该系统接受流转、控告申诉、申请监督诉求的涉企案件14起,运用“检企通”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提供的涉企案件线索23条,借助该系统对4家企业进行了合规整改。

  实践探索表明,该系统为我们拓展了涉企案件监督“数智线索”新路径,建构了涉企案件监督“数智分析”新优势,构建了涉企案件监督“数智履职”新常态,推进了涉企案件监督向“数智化”转型,打通了“检护企航”的“最后一公里”。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取得了推广应用的成功经验。目前,该系统已经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全面推广应用,与检察办案业务深度融合,成为检察机关“检护企航”的好帮手。

  二是构建了成熟应用的网络环境。目前,该系统集成在公检法司机关的信息化系统中,与内部检察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与共享,前置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都在检察院工作网,安全受检察院系统内网保护。

  三是具备了便捷应用的实施条件。该系统一级部署,免安装,直接开通,可跨区域使用,简单快捷;资源共享,无需准备部署资源,没有运维负担,轻松享受服务。检察人员可根据权限登录系统,调用便捷。

  四是形成了急需应用的现实需求。该系统能够实现不同系统、不同技术标准的执法司法数据一键转化和导入,将数据赋能、数据模型、数据互联融于一体,是“检护企航”急需的稀缺产品。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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