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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智慧治理篇 | 创新经验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信息化实践路径”

时间:2024-09-24 15:16:15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治理篇 | 创新经验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信息化实践路径”》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治理篇 | 创新经验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信息化实践路径”》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信息化实践路径

  ——以贵州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信息化探索实践为视角

  谭诤 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

  史佳宁 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矛盾纠纷的有效预防化解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长治久安;而信息化作为推进现代化发展的加速器和催化剂,为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提供了一条高效可行路径。

  一、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时代要求

  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使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在矛盾纠纷中日益凸显,这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提出了更高的时代要求。

  更加注重矛盾纠纷的预测预防。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必须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全面动态排查掌握矛盾纠纷,对矛盾纠纷的产生源头、传导链条、危害结果等情况全面了解,科学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对矛盾纠纷进行预测预警、稳控化解,切实做到覆盖全面、排查深入、预测准确、监管到位和介入及时。

  更加注重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当前矛盾纠纷数量激增、形式多样,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这些特点加剧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紧迫性和传统处置方式滞后性之间的矛盾。针对当前矛盾纠纷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增强的实际,必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实践,统筹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资源,建立良好的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更加注重矛盾纠纷的规范处理。当前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实践中,矛盾纠纷处置主体往往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等问题,导致处置流程不规范、不专业,给矛盾纠纷的化解增加困难。要把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明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主体责任,明确矛盾纠纷受理、办理、回访全流程的要求,规范各类解纷手段的衔接,强化对矛盾纠纷化解的全过程监督,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开展预防化解工作,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

  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信息化的破局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手段,有助于实现社会治理的精准化、高效化和法治化。贵州省委政法委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为主线,围绕“建、聚、通、用、管”等环节,建设应用了贵州省网格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网格化平台”),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促进基层矛盾纠纷预测预防能力提升。据统计,贵州省万人警力配置比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案多警少”“事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依靠传统人工排查,很难及时、全面地掌握矛盾纠纷的问题线索。网格员通过运用网格化平台,便捷上报矛盾纠纷线索,职能部门快速获悉并提前介入处置,实现了“数据多跑路、干部少跑腿、群众少奔波”,在人力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极大地提升了矛盾纠纷线索排查的效率和范围;网格化平台汇聚整合了相关职能部门海量社会治理数据,通过对数据深入分析,实现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精准画像”,准确预测各地社会治安形势,对潜在矛盾风险精准预判和快速处置,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随着“村超”的爆火,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每天接纳游客人数超过了5万人,通过网格化平台在全县的广泛运用,网格员在短时间内将全县的矛盾纠纷线索搜集上报,综治中心依托网格化平台汇聚的线索数据对治安形势进行分析预测,精准锁定矛盾纠纷多发区域和易发人群,提前调配力量进行预防稳控,解决了因基层人手不足、效率不高而导致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滞后的问题,确保了“村超”联赛举办期间未发生重大社会治安案件和不良网络舆情事件。

  推动基层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网格化平台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综治中心,横向联通各职能部门,构建矛盾纠纷“一站采集录入、多层联动办理、逐级分类处置、多元共商共治”的新模式,拓宽了矛盾纠纷发现收集渠道,改变了各层级、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战的习惯,解决了传统模式下矛盾纠纷感知难、流转难、调度难、办理难等问题,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以婚恋家庭纠纷为例,该类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多地、多部门职能职责,网格化平台开发了婚恋家庭纠纷“八单一表”在线填写和跨区域流转功能,使各级各地职能部门线上同步信息、联动办理,避免职能部门因传统线下对接方式而导致的成本高、效率低、联动难等问题。截至目前,通过网格化平台排查上报矛盾纠纷1009279条,联动化解1002335条,办结率达99.31%;2023年贵州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分别同比下降9.29%、8.41%,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确保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规范有序。网格化平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了办理要素、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进度等节点,并明确了规范的职能部门衔接流程,以“数据刚性约束人为弹性”,运用网格化平台进行矛盾纠纷线上转办,有效避免职能部门间的衔接真空和责任推诿等问题;为确保矛盾纠纷事件化解到位,网格化平台建立了事件办理核查机制,实现办理过程全程网上留痕,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事件数据反馈进行跟踪督导,对存在次生隐患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办理,对办理不当的部门和人员及时纠正,办结的矛盾纠纷事件均须通过上级部门的核查,解决了以往矛盾纠纷事件形式化化解的问题,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的实质性、长效性。

  三、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信息化的实践路径

  转变工作观念。察势者智,驭势者赢。政法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思想观念现代化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充分认识信息化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的作用,加快转变工作理念,树立信息化思维,主动拥抱现代科技,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与信息化有机融合。

  强化高位统筹。党委政法委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信息化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强化统筹调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明确相关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扎实有力推进;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相关工作的进展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导整改。

  建强信息系统。没有信息化,不可能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信息系统是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信息化的基础,要以实战为导向,研究开发实战管用、基层爱用、群众受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按照法定程序设计线上办理流程,完善系统功能,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便捷化、高效化、规范化;通过系统联通,打破数据壁垒,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融合,通过线上数据流转,推动线下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注重科技创新。要紧盯科技发展前沿,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对现代科技的适应力、掌控力、驾驭力。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在引发颠覆性变革,各行各业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推动自身发展、加速转型升级,不断激发发展新动能,已经成为大趋势。与此同时,政法工作的内涵、外延已经远远超出传统范畴,特别是随着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新型安全风险扩散裂变态势明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政法机关应当提早谋划,组建专门团队,对“大模型”等前沿技术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应用进行研究攻关,始终掌握政法工作的主动权。

  促良法善治蔚然成风,让科技赋能落地生根。贵州省政法机关将手握科技利器,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以信息化助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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