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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0 14:40:04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治理篇 | 创新经验之“‘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建设探究”》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治理篇 | 创新经验之“‘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建设探究”》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
应用系统建设探究
鲍建武 田云山 焦惟奇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李凤奎 原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论文提要】“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是基于专门建设的数据中心作为系统运行低座,建立线索推送、检察履职、案件治理三个子系统。通过打造专用“数据中心”,构建以发挥“检察职能”为根本的“检护企航”数据联通体系;打造“线索推送”子系统,构建以实现“合力护企”为要求的“检护企航”责任分流体系;打造“检察履职”子系统,构建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的“检护企航”线索分析体系;打造“案件治理”子系统,构建以保障“企业权益”为核心的“检护企航”能动履职体系。
引言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是基于专门建设的数据中心作为系统运行低座,建立了线索推送、检察履职、案件治理三个子系统,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归集、比对、分析,挖掘监督线索,借助“线索推送”子系统进行案件分流、借助“检察履职”子系统实施法律监督、借助“案件治理”子系统参与案件治理的数智化全流程办案平台,是大数据赋能“检察护企”工作的创新探索。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架构图

一、打造专用“数据中心”,构建以发挥检察职能为根本的“检护企航”数据联通体系
以高质量发挥检察护企职能为根本,建立一个拥有五大数据库的“检护企航”数智应用系统专用数据中心。一是通过部署“检企通”,方便企业提出合规自检、政策法规、经典案例、在线培训等法治服务诉求,建立涉企法治服务数据库;二是畅通大数据调用渠道,通过对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直接接受流转的涉企案件,通过对接12309检察“绿色通道”直接受理涉企控告申诉案件,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直接接受涉企案件,通过对接中国检察网“非公经济司法保护专区”直接接受申请监督诉求的涉企案件,通过“检企通”直接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提供的涉企案件线索,建立涉企案件线索数据库;三是通过研发挪用资金、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16个涉企专项立案监督模型,以及越权管辖、企业内部腐败、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等12个涉企权益保护监督模型,建立涉企监督模型数据库;四是通过制定各类诉源治理方案、溯源治理方案和合规治理方案,建立涉企治理方案数据库;五是通过筛选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建立涉企治理专家数据库。
专用数据中心破解了数据孤岛问题,满足了涉企法律监督的核心数据需求,强化了司法机关办案数据、行政机关执法数据、社会公共数据的衔接共享,建立了包含数据生产、采集、组织、共享、利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实现了系统兼容,使系统之间能够进行集成、对接和整合。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专用“数据中心”

二、打造“线索推送”子系统,构建以实现合力护企为要求的“检护企航”责任分流体系
以高质量实现合力护企为要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通过线索推送子系统登录数据中心涉企法治服务数据库和涉企案件线索数据库,获取涉企服务诉求信息和涉企案件线索信息,根据其涉及的内容及性质,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推送,分流至四大检察部门。一是将打击涉企犯罪、涉企刑事法律监督、企业合规的诉求和线索,推送给刑事检察部门;二是将涉企民事生效判决和执行案件的监督诉求和线索,推送给民事检察部门;三是将涉企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诉求和线索,推送给行政检察部门;四是将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的案件线索,推送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线索推送”子系统

三、打造“检察履职”子系统,构建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的“检护企航”线索分析体系
以高质量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四大检察部门通过检察履职子系统登录数据中心涉企监督模型数据库,输入监督模型关键词,提取所需监督模型,将涉企案件特征情节输入后,自动与监督模型分析要素进行数据比对,从而发现法律监督线索,最后,依据线索研判结果提出检察监督意见。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检察履职”子系统

目前,数据库中拥有16个涉企专项立案监督模型,分别是挪用资金立案监督模型、强迫交易立案监督模型、非法经营立案监督模型、串通投标立案监督模型、合同诈骗立案监督模型、拒不执行判决立案监督模型、假冒注册商标立案监督模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立案监督模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立案监督模型、重大责任事故立案监督模型、走私普通货物立案监督模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监督模型、职务侵占立案监督模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立案监督模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立案监督模型、虚开发票立案监督模型;还有12个涉企权益保护法律监督模型,分别是越权管辖法律监督模型、企业内部腐败案件法律监督模型、公司实控人和高管损害公司利益案件法律监督模型、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法律监督模型、涉罪单位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监督模型、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模型、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模型、涉企行政诉讼监督模型、涉企行政生效裁判案件监督模型、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模型、涉企公益诉讼监督模型、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法律监督模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监督模型。
一个数据模型服务一类案件,如:合同诈骗立案监督模型用于分析合同诈骗立案监督线索、越权管辖法律监督模型用于分析越权管辖法律监督线索、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法律监督模型用于分析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法律监督线索,数据模型越多,能够监督的类案越广,我们将根据涉企案件法律监督需要,实时动态调整和扩充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自然语义分析等前沿技术手段,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提高对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四、打造“案件治理”子系统,构建以保障企业权益为核心的“检护企航”能动履职体系
以高质量保障企业权益为核心,四大检察部门联合公安局、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和其他组织等,开展合规治理、诉源治理、溯源治理,做好涉案企业“后半篇文章”。通过案件治理子系统登录数据中心涉企治理方案数据库和涉企治理专家数据库,根据检察监督意见,输入治理方案关键词,获取所需的治理团队、治理方案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治理工作开展后,检察机关实施全流程监督,第三方评价机构实施全过程评价,本系统全轨迹留痕。对治理合格企业可依法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对治理不合格企业应依法实施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案件治理”子系统

案件治理必须根据企业面临的风险和环境,选择合适的治理方案,借助案件治理子系统,可以助力实施以下三类治理:一是溯源治理。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推动源头治理为着力点,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完善制度机制,形成治理合力,标本兼治,有效防治企业违法犯罪,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发展。二是诉源治理。延伸检察职能,推动行业治理,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示范效应,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诉求,帮助企业 “轻装上阵”。三是合规治理。 针对企业经营风险和管理缺漏,检察机关延伸办案职能,联合第三方组织提出专业整改建议,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用好公开听证、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组合拳,使涉案企业“合规入心”“守法入脑”,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传递“检察温度”。
“检护企航”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系统围绕“数据赋能”,为我们探索了涉企案件监督“数智线索”新路径;围绕“数据模型”,为我们建构了涉企案件监督“数智分析”新优势;围绕“数据互联”,为我们构建了涉企案件监督“数智履职”新常态,有力推进了涉企案件监督向“数智化”转型,打通了“检护企航”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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