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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刑和解数字化调处

时间:2023-07-25 13:45:22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法安导读]    一、适用业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范起来,切实把矛...

  一、适用业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范起来,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浙江省委数字化改革的决定部署,鄞州区院将数字化理念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率先打造轻刑案件数字化调处项目“e起调”。其具体是指基层各政法部门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对符合条件的调解工作,由办案部门委托、矛调中心承接、检察机关监督、多跨部门流转的一体化集成办理体系,能够有效打破轻刑案件调解领域各办案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提升调解质效,助推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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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起调”轻刑案件数字化调处包括全国检察统一业务系统2.0端、政务网PC端两个模块。

  统一业务2.0承办人端主要有关联案件调解记录、警调记录、委托二次调解、发起初次调解、编辑调解委托信息、短信通知申请人、检调记录、调解文件回写案件文书卷宗区、发起调后考察、查看调后考察等功能。

  统一业务2.0案管端主要有人员管理、案件库、文书模板管理、案例库、数据统计等功能。

  政务网PC端包括轻刑调解模块部分,主要有调解委托受理、调解委托办理、调后考察受理、调后考察办理、类案参考、调解金计算器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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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心技术

  (一)以问题为导向,高标准搭建新平台。

  一是全数据共享。依托浙江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及全国检察业务系统,开发“轻刑调解”模块,对接浙江检察APP,利用“文书回写”及“一体化推送”功能,搭建轻刑案件调处平台,打通公检法司等系统数据壁垒,实现刑事案件与调解信息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线上流转。

  二是全环节启动。立足各部门职能及数据协同需求,设置调解发起、委托、接收、开展、反馈等环节,在公检法等任一阶段,承办人均可申请发起调解,下一诉讼阶段的承办人也可在平台了解到前面阶段的调解情况,改善以往单部门分阶段调处带来的能力受限、效果欠佳等问题。

  三是全流程覆盖。搭建赔偿金评估、调前社会调查、调中心理疏导、调后帮教考察等线上处置流转分支架构,贯穿侦查机关刑事立案起至司法局社区矫正结束时止的全诉讼流程。切实了解当事双方的矛盾起源、利益冲突,找准调解切入点,并根据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等确定矫正方案,最大限度消减社会对立情绪,息诉罢访,促进诉源治理,有效降低万人犯罪率。

  (二)以规范为目标,高水平开展调解工作。

  一是实现轻刑案件调解制度重塑。鄞州区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矛调中心等联合出台多份文件,明确轻刑案件调处适用范围、调解流程、结果应用,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完善侦调诉审矫对接,实行一体化办理、多元化调处及链条式监督。

  二是孵化专业刑事调解组织。在全区范围内选取具有刑事调解经验的调解员,组建一支30人的“馨和”刑事调解员队伍,基本覆盖辖区内所有镇街。通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投诉举报电话等对调解过程合法自愿性进行监督,以承诺书形式明确公检法职权事宜不得协商。

  三是建立类案调处模型。以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为小切口,筛选类案裁判文书,分类理出伤情、赔偿及处理情况等内容,先行建立轻伤害案调处模型,让调解员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参考,制定出最佳调解方案,使调解更加高效、公平。

  (三)以监督为抓手,高质量提升案件质效。

  一是对调解协议真实性监督。通过调解员上传的调解协议、协议履行记录、协议签订录像等材料,在办案系统上实时审核调解的自愿性与真实性。

  二是对公安调而下行案件监督。通过定期比对平台调解数据库和全公安移送检察办案系统案件数,可对进入轻刑调解程序但公安机关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调而下行案件,填补了之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监督空白,实现检察机关对轻刑案件调解的全流程监督。

  三是对刑事调解员监督。加强对轻刑案件调解组织、调解员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考察,确保调解程序体现当事人真实意志,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对调解发起率、调解及时率、调解满意度等进行年度考核,以提升调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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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适用技术平台

  本项目建设应用统一部署在省政务云的政务外网和省政法云上,充分利用阿里云和省政法云网络平台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相关信息资源,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系统运行网络为政务外网、检察工作网和政法云,网络架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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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起调”基于B/S的多层体系架构,所有业务服务均采用省政务云、政法云部署的方式,通过使用前后端分离设计,采用基于JavaEE开放标准技术路线,依托云计算架构实现应用软件解耦,并采用分布式、去中心化的微服务架构进行构建。

  平台还将应用划分为政务外网区域、网络隔离区域、检察工作网区域;

  政务外网区域,此区域有两个服务网关,一个专用于处理各客户端的请求,一个专用于处理政法云侧集群里数据交互请求,在服务网关里,可以根据需要,完成请求黑白名单控制、参数校检、签名校检,Token校检以及限流的请求响应的加解密处理,对于静态资源采用动静分离,静态资源单独部署,与应用服务相互隔离,此区域只部署非敏感数据服务;

  网络隔离区域,两个接入端和一个核心交换层,政务外网区域连接网络隔离区域非信任端,政法云区域连接网络隔离设备信任端,实现两个网络隔离区域的数据交换;

  检察工作网区域,此区域用于存储案件等敏感数据,专门用于处理工作网客户端接入请求,并采用动静分离方式,将文件处理和应用集群逻辑上隔离开来,以保证应用系统的稳定性。

  四、可解决的问题

  当前轻刑案件占基层检察院案件总数的60%以上,但以往单一部门对轻刑案件在各自的办案阶段分别进行调解,未形成有效合力,长期存在司法资源浪费、重复调解、调解信息不畅、调解能力受限、调解效果欠佳等问题,加上缺乏专业的刑事调解组织和明确的赔偿金标准,刑事调解成功率一直不高。为此,通过“e起调”数字化调处,将各办案部门轻刑案件调解数据上链,赋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线上流转、全程监督等功能,着力解决基层轻刑案件多、矛盾易累积等难点、痛点、卡点问题,用数字化手段解决问题,辅助办案,最终实现诉源治理目的。

  五、运用成效

  “e起调”轻刑案件数字化调处应用于2021年底上线试运行,2022年3月底上线二期功能,截止10月中旬,鄞州区已试运行轻刑案件调解98件,其中已收到调解反馈92件,调解成功81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在已审结的调解案件中实现不捕率85.7%,不诉率55.3%,均高于本院同期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30%。由此可见,该项目对化解轻刑领域矛盾、降低万人犯罪率、助力平安宁波创建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该项目荣获浙江省第二届数字检察创新应用创意设计“十佳方案”、宁波市检察机关优秀创新成果、浙江省政法一体化首批应用场景,被省检察院列入2022数字检察一本帐,被省委改革办列入2022年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帐“S2”、“S3”,并被《检察日报》头版、正义网、浙江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六、可复制推广性

  从“e起调”的试点情况来看,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目前该数字系统在鄞州区已实现横向贯通。根据省委改革办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帐“S2”、“S3”的部署要求,目前正稳步推进在全市、全省的推广工作。

  首先,鄞州区院在试点的过程中已梳理形成《“e起调”轻刑案件数字化调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e起调”轻刑案件数字化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多份文件,打通与区政法委、公、检、法、司、社会治理中心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具有可借鉴性。

  其次,鄞州区院在省、市院的支持下,推动“浙江解纷码”与“浙江检察APP”对接,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目前,省检察院已向省政法委提出申请,推动“浙江解纷码”与“浙江检察”对接,并争取以鄞州区为试点,实现“e起调”多跨场景应用的迭代升级。

  最后,从技术角度,“e起调”从设计阶段就考虑全省推广工作,与浙江检察APP开发单位合作,软件部署在政法网上,软件日常操作使用与检察业务系统2.0和浙江政法一体化深度链接,方便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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