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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11 14:18:21 来源:李洪涛 亓勇 程可涛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近年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区块链应用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同时,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央网信办组织...
近年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区块链应用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同时,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央网信办组织的国家区块链应用创新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终期评估中被评为全国优秀试点单位。
一、主要做法
依托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了4个诉讼服务相关的业务场景的应用落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司法区块链服务,有效解决电子材料真伪、电子送达效力以及保障在线诉讼服务安全等问题,基本实现让数据更可靠、让信息更公信、让操作更安全、让流程更优化的工作目标。
(一)顶层规划设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区块链的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山东法院实际工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三年发展规划和总体技术方案,明确司法区块链在山东智慧法院建设中的发展定位,统筹全省法院区块链一体化建设,基本完成山东法院功能统一、跨链协同的区块链总体设计布局,有助于指导和规范全省三级法院区块链建设工作。
法院区块链由互联网端和法院专网端两部分组成,中间通过光闸物理隔离。在法院专网端,通过跨链互认与互联网端上链数据进行按需互通,主要是对法院审判、执行、卷宗、档案等法院内部业务系统的数据存证,可以对业务系统的结构化、非结构化、操作行为(业务信息、电子材料、系统日志)等信息上链固化存证,通过区块链业务中台进行节点的管理及上链数据管理、上链数据核验,法院专网端只接入法院节点。在互联网端,主要对电子诉讼、微法院、电子法院等法院业务系统业务数据上链固化,同样是通过互联网端区块链业务中台实现对互联网端上链数据的管理。互联网端区块链底层服务除了接入各法院节点之外,与外部单位的跨链互认也是通过互联网端区块链完成。
(二)基础支撑环境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建设规范,采取法院专网和互联网共同建设、同时建设的工作模式,同时配备了专用光闸网络边界通道。目前,全省已实现上链法院175家,上链业务系统4套,涉及法院专网和互联网两类网络。法院专网端,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部署了数据库服务器、ES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负载均衡,作为司法区块链山东共识节点核心服务器。互联网端,依托政务云平台搭建司法区块链山东共识节点,为互联网司法区块链应用提供了资源支撑。
(三)中台服务能力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基于法院内外网,分别建设司法链山东共识节点,同时搭建司法链内外网服务中台,分别向法院专网和互联网司法链相关业务提供服务能力。
(四)业务上链方案
上链方式采取统一业务、统一上链的工作模式,即上链业务系统为省高院统一承建的业务系统、统一集中上链工作方式。工作涉及的电子诉讼服务网、电子送达平台、诉讼费管理平台、电子票据系统等业务系统均为省级统一建设、集中部署,以上业务系统均面向全省法院和诉讼参与方提供服务,减少了系统之间的对接协调工作量,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技术实施路线
采用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山东共识节点方式。作为首批司法区块链入链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了山东共识节点入链申请及相关对接联调工作,并且依托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在法院内外网分别搭建了司法链山东共识节点,为创新应用提供基础支撑环境和服务能力,同时也与全国法院司法区块链其他节点同步存证信息。
(六)业务应用场景
根据山东法院诉讼服务业务量大、用户基础广泛的特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取4个诉讼服务相关的业务场景,面向诉讼当事人和办案法官提供电子证据材料存证验证、电子票据存证验证、电子送达文书存证验证、文书签收可信操作等服务。利用区块链技术将诉讼服务类数据及对应的操作行为数据上链存证,诉讼当事人在线完成信息验证,确保上链数据的安全可信,因此诉讼当事人更容易接收区块链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应用,从而更快提升区块链的应用价值。
二、应用成效
4类业务场景上线运行以来,为198万系统用户以及约8097名办案法官提供司法区块链服务,目前已完成1.8亿存证业务量,其中互联网存证9531万,法院专网存证8522万。自2023年1月3日开放在线验证功能以来,共完成117万次验证业务量,其中互联网验证21万次,法院专网验证96万次。
(一)电子证据材料存证验证
目前已实现民事一审、行政一审、执行、保全网上立案案件的电子证据的存证验证,包括合同材料、收据、银行流水记录等证据材料,存证9215万份,手动验证91.7万次。
通过电子证据材料存证验证,实现了从当事人上传材料、办理业务到法官接收处理整个过程的防篡改、可验真、可追溯,确保电子证据材料生产、存储、传播和使用全流程安全可信,消除当事人对自己上传证据材料真实性的疑虑,提升司法公信力。全流程电子证据材料存证验证也可以大幅减少办案法官的材料审核工作量,提高司法效率,节约法院司法资源。
(二)电子票据存证验证
目前已实现电子诉讼服务网立案过程中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代收上诉费电子票据的存证验证,包括案件受理费电子票据、申请费电子票据、代收上诉费电子票据等,存证573万份,手动验证1.41万次。
通过电子票据材料存证验证,实现了从财政部门发送到当事人或律师接收和查看整个过程的防篡改、可验真、可追溯,确保电子票据发送、存储、传播和使用全流程安全可信,消除当事人对接收到电子票据材料真实性的疑虑,提升司法公信力。全流程电子票据存证验证也可以大幅降低当事人线下核验的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
(三)电子送达文书存证验证
实现民事一审、行政一审案件程序性文书、判决书、裁定书的电子送达文书存证验证,包括应诉通知书、交费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开庭传票等,存证7949万份,手动验证19.59万次。
通过电子送达文书存证验证,实现了从电子送达文书发送到当事人或律师接收查看整个过程的防篡改、可验真、可追溯,确保电子送达文书发送、存储、传播和使用全流程安全可信,消除当事人对接收到电子送达文书真实性的疑虑,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区块链技术可以对办案法官办理电子文书的业务行为和处理流程进行全流程跟踪、监控,实现操作可监管、可验证、可追溯,保证司法活动规范,有助于司法公正。
(四)文书签收可信操作
实现民事一审、行政一审案件程序性文书、判决书、裁定书的签收可信操作的存证验证,包括系统账户信息、操作行为、签收时间、签收IP地址、送达任务信息等,存证316万份,手动验证4.8万次。
通过文书签收可信操作,实现了对当事人签收查阅送达文书行为实时固化取证,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为逃避责任不承认已收到法律文书的问题,防止当事人抵赖,进一步促进法院审判的司法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创新点
(一)业务场景精心选择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具有用户基数大、申请网上立案数量多、在线交费金额高、承载业务类型新、电子送达覆盖广、积累信息数据丰富等特点。山东高院结合在诉讼服务领域的优势,优先选择与诉讼当事人业务关联度高、利益相关性强的诉讼服务相关的业务场景。诉讼当事人更容易接收区块链应用,区块链的业务价值将会更快提升。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山东高院根据区块链业务场景,就上链范围、业务流程优化、承建厂商之间的分工合作、上链数据内容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度思考和充分探讨,并确定“四个原则”作为推进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建设指南。
1.坚持对象化原则
首先明确各场景的服务对象及需要解决的业务问题,梳理用户、业务与系统之间的关系,定位应用系统完成数据上链。同时,在界面设计、功能开发和流程优化等方面也要遵从用户的操作习惯和使用体验。
2.坚持唯一性(第一性)原则
理清各应用场景的业务主线和数据关系,以第一次面向用户提供服务的上链数据为基准,确保上链数据在业务流转过程中的唯一性,在后续的业务环节不可变更。
3.坚持信任化原则
上链数据在流转过程中,涉及到的应用系统之间要相互信任,不能因承建厂商、设计理念、技术架构等因素阻碍系统对接和数据上链。对于跨应用系统的业务场景,涉及的业务节点无需全部上链,只需关键环节上链即可。
4.坚持最小化原则
根据业务场景的应用特点,在关键业务节点梳理和筛选出关键的业务数据进行上链即可,无需全量数据上链,数据非必要不上链,确保上链数据价值的最大化,减少重复数据和无用数据。
(三)系统改造一体推进
决定采用统一业务、统一上链的工作模式,确定对接改造的4个业务系统,均为省法院统一建设、集中部署的业务系统,极大地减少了数据对接和系统改造工作量。通过积极协调各系统承建厂商,采用驻场开发方式现场集中办公,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各系统对接改造工作。
(四)统筹规划实时调度
根据业务场景的应用范围,山东高院通过联合业务专家、邀请业内领先的区块链平台技术负责人等工作方式,共同探讨并确定了每个场景的应用价值和使用方向。山东高院成立了司法区块链创新应用推进项目组和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全省法院区块链的建设目标、实现路径和工作任务,采用项目管理方法推进区块链应用。
下一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按照“一个生态、两张网络、多单位互联、全业务赋能”的建设思路,纵向贯通三级法院司法区块链,横向联通各行业区块链协作网络,构建一个山东法院区块链网络生态,覆盖法院专网和互联网两大网络,与多区块链平台建立跨链联盟,为诉前标准化、诉中全流程、诉后自动化等诉讼全业务赋能,高效助力诉讼服务质效再提升,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能。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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