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时间:2021-08-17 09:54:58 来源:
[法安导读]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保护漓...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保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是我们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期间,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要求。
殷殷嘱托,是期许和肯定;语重千钧,是鼓励和鞭策。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全力守护广西“金不换”生态优势。

高位推动 守护生态漓江
7月6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和桂林市委书记周家斌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揭牌。该办公室是全区首个结合地方区位特点、以办案领域命名的专责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办公室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建立健全办案机制,强化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配合,集中统一、全流程办理涉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刑事、公益诉讼案件,着力提升办理涉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专业化水平,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检察机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提供公益诉讼检察探索实践样本。
这是广西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一个缩影。

今年7月,为加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上层设计,自治区检察院在深入剖析近年来涉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案总体情况和典型案件,全面分析研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监督重点、搭建线索举报平台、建立理论研究基地、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队伍、设立专门的检察官办公室等十个方面细化十六项具体工作举措,自觉肩负起守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职业使命。
桂林市检察院全面构建覆盖全市的“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解决漓江水域新情况、新问题及难点问题。河长制是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制度,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在河长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督促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体持续改善的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
桂林市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办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河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生资源保护、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职责任务,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为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灵川县检察院牵头制定《漓江灵川段非法采砂取石打砂长效治理工作方案》,保护漓江河道;七星区、雁山区检察院探索“以劳代偿”等新机制修复生态,组织涉案人员及其家属向漓江“增殖放流”。据统计,近3年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共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00余公里,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3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20万余尾
广西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全力守护广西“金不换”生态优势。去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97件,督促挽回被损毁或非法占用的林地和耕地8922.9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和水源地5.6万亩,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2580万元。
发挥职能 筑牢法治护盾

乌桕滩位于桂林市郊漓江边的竹江村,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景色深受游客喜爱,成为桂林市“网红”旅游景点。但游人如织也给乌桕滩生态环境带来了负担,游客随手丢弃的旅游垃圾、村民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养殖户丢弃的水产养殖网箱以及在滩涂随意焚烧垃圾等行为污染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
针对这一问题,今年4月,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开展综合整治。
7月6日,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三级检察院在桂林对漓江流域乌桕滩生态环境污染整治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这是广西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化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广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保护漓江生态筑牢法治护盾的有力行动。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漓江名胜风景区重点区域内非法采石、非法采矿(采砂)等破坏漓江沿岸山体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加强峰林峰丛地貌、岩溶洞穴等不具备再生性自然资源的保护和漓江水环境保护。严格案件审查,依法快捕快诉侵害漓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积极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积极联动 凝聚保护合力
“全中国、全世界就这么个宝贝,千万不要破坏。再滥采乱挖不仅要问责,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漓江阳朔段,实地了解漓江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等情况。
众人拾柴火焰高,保护漓江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
2019年8月23日,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14家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加强全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自治区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相互移送、证据收集协助配合机制等,形成保护公益的深度共识与强大合力,对保护漓江流域等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今年5月13日,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合签署《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着力提升司法治理效能,推动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7月6日,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三级检察官和两家旅公司的志愿者一同开展“青春同行,共护漓江”主题活动,到漓江沿岸村庄开展以公益诉讼检察、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及“给漓江洗脸”环境清洁行动,并将六千余尾漓江原生鱼苗放入漓江,促进漓江生态环境的整体修复,为母亲河注入新的生命和希望。
7月7日,自治区检察院与广西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共建,打造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
与此同时,“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受损联动举报平台”也于7月6日启用。在介绍联动举报平台的功能定位和建设应用发展方向时,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农中校表示,希望通过后续对联动举报平台的不断优化升级能最终实现两个具体效果:一是实现三级院内部贯通,对群众举报线索,三级院同时掌握、同频反应、同步监督、指导跟进核实情况,确保线索不流失,也更好地鼓励人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二是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信息的快速联动,各行政机关发现漓江生态环境受损线索,可以通过平台快速便捷地提交检察机关,第一时间纳入检察监督的视野。
当天,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干部群众、志愿者等57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士被聘请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
“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桂林市榕湖小学德育处副主任、榕湖小学“小湖长”项目负责人宁静娴表示,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制度的创设,一方面加强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受损的观察、发现、反馈力量,拓展了公益诉讼检察案源,为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志愿观察员队伍积极参漓江保护的生动实践,能够更好地激发、团结各方面,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每名志愿观察员,乃至每个群众,都是实时监督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状况的重要监测点。
下一步,广西检察机关将以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系列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找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积极探索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法治路径,努力促进良好的生态环境始终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责任编辑:广汉
声明: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征稿启事
品牌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