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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9 15:03:21 来源:
[法安导读]该案历时七年,监督方式从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到跟进监督提请抗诉最终得以该判,“群众身边无小事”,检察机关...
“真的是太感谢这七年来北海市检察院和承办检察官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作出的努力。感谢你们坚持不懈为我的案子发出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最终保护了我们的居住权益……”4月18日,来访群众庞霞在人大代表邹春的陪同下来到北海市检察院,向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丽萍送来了锦旗。

庞霞为何要送来锦旗,检察院又做了什么?这要从七年前的一个土地纠纷案件说起。1998年,庞霞等36户人通过某公司购买涉案土地并付清土地款,但法院2004年作出的生效判决却将涉案土地判决过户给桂信公司,36户人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处境。在人大代表邹春的建议下,将该案件移交到了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审理。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审查该案后,经仔细核查案件材料时发现该案同一证据,却作为不同土地的付款凭证,成为了两个案件的定案依据,到底为何?土地之争?孰真孰假?经过承办检察官多次反复的核查了解,查明涉案判决中作为定案依据的两张凭证已被另案生效判决中作为另一块土地的付款凭证,即涉案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随后,检察机关在向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中级人民法院回复因该案已在该院再审一次,根据规定不宜由其再次再审后,检察机关果断主动作为,启动跟进监督程序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自治区检察院支持并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抗诉,最终得以撤销原审判决。
人大代表邹春感慨地说:“群众事情无小事,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用心用情地为群众解决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守护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的困难能得到有效解决,这不仅是检察院的初心,也是我作为代表的初心。”
该案历时七年,监督方式从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到跟进监督提请抗诉最终得以该判,“群众身边无小事”,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主动作为、监督到底,充分彰显检察机关敢于监督的担当和勇气。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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