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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检察司法救助不让涉案当事人因案致贫

时间:2020-04-15 15:00:04   来源:

[法安导读]  感谢检察机关,这3万元司法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坪市乡长坳村低保户彭某对办...

  “感谢检察机关,这3万元司法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坪市乡长坳村低保户彭某对办案检察官表达了衷心感谢。

  原来,坪市乡罗洞村的罗某因无证驾驶将彭某撞成重伤。赔付15万元医药费后,罗某再也没有能力进行赔偿。受理案件后,南康区检察院派员了解双方家庭情况,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此案是江西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不让涉案当事人因案致贫的一个缩影。据统计,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向341名生活困难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发放救助金841.91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扶贫对象116人、发放救助金291.96万元。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江西省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提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要主动告知救助权利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予以救助。

  3月26日,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梅音带着3名检察人员来到蛟塘镇芙蓉村,为不到7岁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熊心心(化名)送上1万元司法救助金。

  熊心心出生两个月时父母离异,此后一直跟着祖父母生活。去年9月,她在家门口玩耍时,被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撞至重伤二级。因肇事者身患尿毒症没有赔偿能力,而且车辆未参保,无法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熊心心获得民事赔偿无望,前期治疗费用只能靠祖父母东拼西凑。因实在无法筹到资金,后续治疗只能搁置。

  得知熊心心的情况后,庐山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先行垫付救助金,为熊心心纾难解困。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江西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远程救助模式,借助12309等智慧检务系统,开启司法救助“云模式”。

  杨某与他人发生争执,眼部被打伤,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由于母亲患病、3个子女均在校读书,家庭经济困难,杨某向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虽处疫情期间,但青山湖区检察院检察官第一时间给杨某寄去申请表,在线指导其准备审核材料、填写申报表。收到杨某回寄的申请救助材料后,检察官通过视频连线方式确认了杨某身份,与其所在村委会核实相关情况无误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当事人申请到5000元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法治温度的生动实践。”江西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说,检察机关将加强和扶贫、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面掌握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努力做到该救助的生活困难受害人一个不漏,推动这项工作更上一层楼。

记者:黄辉  
本报通讯员:刘荣松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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