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时间:2023-08-22 14:24:16 来源:
[法安导读]在2022年初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
在2022年初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是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过程中的核心体现,从办理个案中发现规律性问题,通过归纳特点、要素,开发应用性监督模型,从海量数据中筛选出批量类案监督线索,再从类案问题中归纳分析发现执法司法、制度机制、管理衔接等方面存在的系统性漏洞,提出对应的检察建议,以更好的促进社会治理。简言之“个案发现—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嵊州市院)始终深入贯彻检察大数据战略,努力践行“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模式,研发非法采矿监督模型(以下简称监督模型),将其作为破解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的利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嵊州市境内山地丘陵的面积比较多,而且河网密集,带来了丰富的矿产资源,而非法采矿问题猖獗,成为党委关切、人民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一直以来,非法采矿违法行为发现难、调查难、查处难,成为长期困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老大难”问题。

常见的非法采矿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直接开挖山体,二是非法开采河砂,三是“边挖边填”式。后两种由于有流水、填充物覆盖,难以及时发现,并且数量也无法评估。尤其是渣土车一边非法采矿一边倾倒渣土的“边挖边填”式,现场用带来的渣土补上被挖的窟窿,这种违法行为隐蔽性更强、打击难度更大。同时,由于案发地块往往处于偏僻小路,属于道路监控盲区,难以找到矿产资源的去向,行政机关的调查手段限于第三方评估和询问笔录。而评估局限于非法采矿区域裸露在外且地形被严重破坏的情形,在无必要的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致使涉案人员最终愿意主动承认的矿产资源总价值肯定是20万元(非法采矿构罪标准)以内,逃避刑事责任,导致“以罚代刑”的发生。
2021年7月,吴某等人在浙江省嵊州市浦口街道三塘村胡公庙自然村原砖场地块开设砂石洗筛场。9月30日至12月30日期间,吴某等人未经批准,非法开采嵊州市棠头溪村桃花渡地块砂石资源,经洗筛后对外销售。由于涉案地块为沿江洼地,涉案人员采取先挖优质毛砂后填入渣土的方式,盗掘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隐蔽性极强,打击难度极大。
嵊州市院成立专案组,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利用运输矿产资源的重载货车总质量普遍超过12吨,应当安装并正常运行卫星定位装置的规律特征,研发了监督模型,通过可视化拟合涉案车辆运行轨迹,还原矿产资源真实非法外运路径,精准计算非法外运矿产资源的总车次数,预估非法开采总量。经模型分析,在吴某非法采矿案件中,非法外运毛砂至同街道三塘村一处砂石洗筛场共计491车次,造成国家矿产资源严重流失。而在模型研发期间,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自规局”)对吴某非法采矿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吴某从浦口街道棠头溪村桃花渡地块非法开采毛砂140车次,责令停止非法采矿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8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1760元。
嵊州市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取了全部案卷材料,审查认为存在三处问题:一是认定的非法外运毛砂车次数仅为140车,比大数据模型认定的491车次少;二是认定从涉案桃花渡非法外运的单车重量少;三是存在以罚代刑的可能。随后,根据调查查明的事实向自规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查清涉案人员违法事实。最终,自规局书面回复,监督模型分析统计涉案地块非法外运毛砂的车次数,与现场查获运输台账记载的时间和次数基本吻合,能够证实运输台账记载内容客观真实,重新查实吴某等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价值达62余万元,已依法将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3年3月,吴某等人因非法采矿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判处罚金。
嵊州市院联合嵊州市公安局、嵊州市交通运输局、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出台《关于非法采矿数字“智治”的意见》,明晰部门职责,实现数据协同、模型共享,破解非法采矿领域监管难题,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目前,嵊州市院已应用监督模型办理了多起非法采矿案件,挽回国有矿产资源。嵊州市院利用数字赋能监督,通过分析研判,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着力破解非法采矿数量固定难、销赃地点隐匿等行政执法难题,融合“公益诉讼+刑事”检察职能,联合多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数字“智治”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陶 悦
声明: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征稿启事
品牌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