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安网

法安网内容检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智慧政法 > 检察院 >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侵占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2-04-25 11:36:38   来源:

[法安导读]  贵阳市头堡河是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南明河的一级支流,流经贵阳市南明区、乌当区等地。1998以来,乌当...

  贵阳市头堡河是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南明河的一级支流,流经贵阳市南明区、乌当区等地。1998以来,乌当区东风镇龙井村、后所村23户150余名村民为牟取经济利益,擅自对头堡河乌当区情人谷河段内的河道进行硬化,在河道内违法修建9600余平方米构筑物,用于从事烧烤等非法经营活动,不但妨碍河道行洪,造成安全隐患,烧烤产生的垃圾油污还对环境水域造成污染,严重损害河道生态功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乌当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前贵阳市头堡河情人谷河段占用河道情况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贵州省乌当区人民检察院(下称乌当区院)在开展河道常规巡察中发现本案线索,于2020年6月16日依法立案。经调查核实,发现由于违法侵占河道当事人众多,经历时间较长,行政机关担心处置不当引发群体事件而未依法履职,导致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乌当区院多次调查走访河道沿岸龙井村、后所村村支两委,了解占用河道修建构筑物的原因,加强释法说理,分析说明违法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会造成的现实危害,宣讲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取得基层组织和大多数村民的理解与支持,经委托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7地质大队对2013、2019年贵阳市头堡河乌当区情人谷河段卫星影像图占用河道工程建设用地占用范围及面积进行对比分析,结论为:2019年贵阳市头堡河乌当区情人谷河段占用河道的建设用地面积达9600平方米,比2013年增加了1603.8638平方米,增长百分比为39%,妨碍河道行洪。对辖区水资源负有监管职责的乌当区水务管理局怠于履职导致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遂于2020年6月17日向乌当区水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及时对乌当区情人谷违法侵占河道的违建构筑物予以拆除。

  2020年7月30日,乌当区水务管理局书面回复,称已于2020年6月17日会同区综合执法局、东风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东风镇情人谷河段村民占用河道修建构筑物联合执法,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共计36份,并于2020年7月28日对占用河道修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2021年3月22日,乌当区院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乌当区水务管理局虽对情人谷河道内烧烤棚进行了拆除,但对河道内的硬化构筑物和占用河道修建的构筑物仍未拆除,社会公共利益仍持续受到侵害。

  2021年6月18日,乌当区院依法向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乌当区水务管理局依法对贵阳市头堡河乌当区情人谷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硬化物和违法构筑物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恢复河道原状。

  法院开庭审理前,乌当区人民政府组织乌当区水务管理局、乌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东风镇政府到龙井村、后所村开展法制宣传,做村民思想工作,讲明侵占河道、妨碍行洪危害,对3户持有土地承包权证村民的占用河道构筑物拆除后,按照法定标准补偿,对其余无证村民占用河道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工程。

  2021年8月12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被告表示本案起诉后,案涉违法建筑已基本拆除,将在庭审后持续开展劝导村民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截至2021年9月底,9600余平方米占用河道的违法构筑物已全部拆除。2021年10月11日本案第二次开庭,乌当区院鉴于贵阳市头堡河乌当区情人谷侵占河道在诉讼中已得到有效整治,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乌当区水务管理局对贵阳市头堡河乌当区情人谷河道的违法建筑未全面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违法,清镇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被告服判未上诉。

  随后,乌当区院对辖区内违法侵占河道违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共对普渡河河道、渔洞河河道等违法侵占河道问题立案4件,向乌当区水务管理局、乡镇政府等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份,促成拆除河道管理内违法建筑物2000余平方米,使多年来影响乌当区河道行洪安全的违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贵阳市检察院以该案为切入点,针对贵阳市管河流、两湖一库饮用水源、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生态环保监管存在的问题,通过圆桌会议加强磋商,推动贵阳市水务管理局成立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加强水流域生态执法监管,共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41起,处罚620.85万元,全市水域得到有效治理。

  

  贵阳市头堡河乌当区情人谷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硬化物和违法构筑物拆除后情况

  【办案效果】

  检察机关紧盯长江流域支流河道长期被违法侵占,影响行洪、污染水体的“硬骨头”问题,通过跟进监督“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拆除长年占用河道的违法建筑,彻底解决影响行洪安全的“老大难”问题,并以个案推动类案,以类案推动违法侵占河道专项治理,对河道开展综合治理,推动机构的健全和完善,助力长江生态大保护,确保长江流域水生态安全。

  责任编辑:广汉

声明: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征稿启事

  • 投稿信箱:195024562@qq.com

品牌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