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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检察院:“邕”检察真情讲好壮乡的“石榴籽”故事

时间:2022-04-21 11:36:05   来源:

[法安导读]  4月13日,南宁市检察院参加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l...

  4月13日,南宁市检察院参加“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宣传月”启动仪式,荣获“2021年度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并接领牌匾。

  

  近年来,南宁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当作事关大局的头等大事,纳入年度党组重点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民族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

  同休共戚办好民族团结进步“暖心事”

  2021年,一面写着“司法救助暖人心、检察服务显真情”的锦旗跨越5000余公里从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来到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而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段四级三地检察人同心共筑、维护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

  

  “谢谢检察官,你们的努力让我的家庭免受了一次沉重的打击。”据了解,寄送锦旗和感谢信的是一名来自新疆维吾尔族的大学生,2021年3月,他在网上寻找兼职的时候被不法分子诈骗了1.5万元,这笔钱对于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孩子来说宛如晴天霹雳。后来,良庆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时发现了上述情况,检察官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并找到了被害人,同时,该院在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的指导和技术支持下,与新疆温宿县检察院、新疆于田县检察院配合协作,跨省启动司法救助工作。在远程视频公开听证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认为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机关也帮助救助人申请到了救助金。

  

  “救助金就是及时雨,帮我们渡过了眼前的难关,也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少数民族群众刘某哽咽地说。据悉,2019年刘某的女儿被害,使这家庭背负了一大笔债务,虽然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但由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使得刘某一家陷入了困境。武鸣区检察院在走访中了解到刘某家的情况后,及时向南宁市检察院报告,两级检察机关共为刘某提供司法救助金……法安天下、德润民心,点滴之情、凝聚大爱,在南宁检察,用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增进民族团结的故事还有很多。

  

  2021年,南宁市检察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充分发挥检察司法救助职能,为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两级院干警通过监督下沉、以案找线、点对点对接,相继办理维吾尔族、回族、高山族、瑶族、壮族等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1件,并发放救助金,探索出了“司法救助+N”“跨省联动救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救助绿色通道”等南宁检察司法救助经验、模版,用检察清凉泉水,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同心共筑架好民族团结进步“连心桥”

  古树名木镌刻着民族村的历史,也承载着绿色、希望与未来,是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2021年9月26日,在绿荫婆娑的古榕树下,南宁市检察院、隆安县检察院共同举行“保护古树名木,守护壮乡‘那文化’交流会”。检察干警、少数民族同胞们以天为幕、以地为席、促膝交流,共话发挥检察职能守护民族地区村落保护、饮水安全、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而就在半年前,这棵古榕树因管护不当,被生活、建筑垃圾包围,后来,在检察机关助力下,村党委意识到保护古树的重要性,并在检察机关建议下,为古树挂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牌”,对其予以重点保护,古榕树也重获生机,成为了民族村的法治“凉亭”。

  

  “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垌田、同饮一江水、同建一家园。”2021年,南宁市检察院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紧密结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民族区域古树名木”系列活动,对民族区域内的百年、千年古树保护存在的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专业水平欠缺、管理手段单一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古树养护协议签订,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把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融入少数民族美丽乡村治理。

  

  新厨房分区完备明晰,清洁能源配置到位,营养膳食方案和每周菜谱也全部公示上墙,老化损坏的电器和消防设备也全部重装上线……2021年12月9日,南宁市检察院、马山县检察院走进马山县里当瑶族乡敬老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民族地区老年人“幸福晚年”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据了解,几个月前,这座瑶乡敬老院还存在管理混乱、卫生环境不达标等问题,如今,在检察监督下,责任部门进行了全面整改,敬老院也旧貌换新颜,老人们得以在此颐养天年,当天,老人蒙某还饶有兴致地向大家展示他的器乐独奏绝活。

  

  2021年9月,马山县检察院在开展“检察蓝守护夕阳红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一些民族乡、民族村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以及消防器材失灵等方面的问题,给老年人身心健康带来极大隐患。2021年10月,该院向相关负责单位、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辖区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综合管理职责,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2022年3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老年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同舟共济画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

  2019年,家住邕宁区那楼镇的壮族村民李某森未经同意,私自拆除邻居李某爵的厨房,后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侦查,李某森表示不服,而被害人李某爵则要求严惩。邕宁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了解到,被告人、被害人之间存在着多年的宅基地纠纷,为了让案件达到 “情、理、法”融合效果,检察官联合村委、公安机关深入调查、调解矛盾,但当事人之间却没有化解的迹象。

  后来,检察官改变思路,向左邻右舍了解当地风俗习惯情况,并与双方当事人谈心谈话,终于搞清楚,李某森、李某爵宅基地纠纷只是矛盾表象,真正的结症是按照壮族村的风俗、习惯,李某爵所建的房屋破坏了李某森的风水,引发李某森的不满。“美好生活单靠‘风水’是行不通的,还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了彻底化解矛盾,检察官在村里举办公开听证会,邀请专家学者和少数民族代表释法说理,听取了村委及当地壮族村民代表的意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李某爵接受了调解,李某森也愿意主动赔偿并赔礼道歉。

  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对于维护民族关系和谐稳定至关重要。近年来,南宁检察机关在监督履职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依法、慎重、妥善处理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民族问题,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比如,上林县检察院拍摄了壮语版认罪认罚动漫宣传视频,在羁押场所播放,引导在押人员真诚悔罪、积极悔改。2022年,市检察院举办的“民族团结一家亲,共话壮乡三月三”主题交流座谈会,就瑶族民间调解经验与检察工作之间可借鉴处进行分享交流,运用于信访实践……

  

  2021年,“南宁•未检”团队对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公安机关、法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际情况进行调研、梳理,并联合公安机关、法院系统开展了规范履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专项监督行动,让每个真心悔过的少数民族孩子都有一份“干干净净”重新面对生活的机会,促进民族地区团结稳定。

  

  “有了法治阳光的抚慰,孩子们就会更好的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成长。”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干警康文雅介绍,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干警们注重采用双语讲授法治课,同时,将法治教育与模拟法庭相结合,请在校学生扮演法庭角色参与庭审,使同学们亲身感受法律威严,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

  南宁市检察院通过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民族村寨、学校送法进校园”活动,多平台传递检察声音,同时,邀请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走进检察机关,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和道德讲堂等活动,使他们零距离接触和感受检察工作。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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