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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公安探索派驻法制指导员制度

时间:2021-05-20 16:50:41   来源:

[法安导读]宜兴市公安局将法制指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法治公安建设重点课题之一,紧扣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所队融合、履职...

  今年以来,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以锻造“系统、为民、智慧、公正、善治”的公安法制队伍为目标,紧抓法制指导员制度建设,以精细理念抓准入门槛、抓责任落实、抓能力建设、抓履职成效,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宜兴市公安局将法制指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法治公安建设重点课题之一,紧扣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所队融合、履职监管,抓好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责的工作体系建设。通过建章立制,严把准入关。该局制定选拔法制指导员工作方案、法制指导员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以政治过硬、业务突出、有3年以上执法办案经验为基本要求,向全局发布“招募帖”,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核、考核测试、组织考察程序,从47名报名民警中选拔8人成为第一批法制指导员。

  宜兴市公安局建立法制指导员执法监督档案,严抓管理关,围绕任职期限、办案数量、案件质量、奖惩情况等,对8名法制指导员进行能力评估和跟踪,由法制部门领导分片包干加强联系和对接,量身打造符合其职业规划的培训方案,协助做好所队沟通,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和实战化水平。他们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组织法制指导员跟班培训,帮助他们快速进入角色,成为专家型的法制民警。

  宜兴市公安局还制作履职清单和工作手册,明确法制指导员工作实行“审办分离”,通过“积分管理+派驻单位测评”方式,对法制指导员进行考核排名和末位淘汰。对因监督不力导致案件办理出现重大责任过错的,在年度评优中予以一票否决,被评为优秀的法制指导员在干部竞聘、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宜兴市公安局实行法制指导员派驻制度,由法制大队派驻到基层执法单位履行职能。被派驻的法制指导员人事关系隶属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直接管理、考核,对基层执法单位进行垂直监督。法制指导员履行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指导等职责,不承担具体执法办案任务。

  法制指导员派驻到基层后,及时对一线执法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和全程监督处置。他们与执法主体、执法活动零距离接触,做到“三同步”,即处警同步指导、案件同步审核、问题同步巡查,最短时间发现问题;确保“三及时”,即及时整改、及时总结、及时反馈,让每一起案件办理和警情处置都经得起推敲。

  法制指导员对派驻单位的警情、案件、涉案财物、卷宗等执法要素进行系统管控,实现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闭环式管理。对日常执法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清单式管理、销账式整改,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做到个性问题立即改、共性问题系统改、深层次问题持续改。

  该局指导并推广智慧法制系统,确保每名办案民警会用、能用、善用,依托该系统平台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实现精准靶向攻坚;提升执法监督质效,把好案件审核第一道关口,每日发布案件通报,全程跟踪案件侦查进度,各派驻单位执法成效均有提高。法制指导员组织派驻单位开展各类法制培训100余次,提高派驻单位民警的法律素养;强化法律支撑保障,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凭借专业性和敏锐性帮助民警找到案件突破口,用法治思维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同时,通过对执法过错的监督管理来防范执法风险,为执法民警提供咨询服务、学法培训以提高执法能力,并从日常工作中及时总结提炼技战法、工作法。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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