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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08 13:54:13 来源:
[法安导读] 多次在太原、晋中盗窃他人财物并销赃,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强、王某波因涉嫌盗窃,赵某因涉嫌掩饰、隐...
多次在太原、晋中盗窃他人财物并销赃,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强、王某波因涉嫌盗窃,赵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巨轮派出所依法打击处理。
2019年7月20日,巨轮派出所接到一起车内财物被盗的警情。经现场勘查,提取监控视频,分析研判,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于同年10月29日在胜利桥东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强抓获。经审讯,王某强供出其伙同王某波在这期间还作案多起,并由赵某销赃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随即赶赴晋中市太谷县等地进行调查,证实2019年7月至12月间,除巨轮派出所立案外,还有太原市迎泽区及晋中市城区、太谷区多家公安机关均受理过相关案件。2019年11月,该起跨区域系列盗窃案正式移交杏花岭分局并案管辖,已被太谷公安机关羁押的同案嫌疑人王某波随即被移交杏花岭分局。很快,嫌疑人赵某也被巨轮派出所抓获。
经查,2019年7月至10月间,王某强与王某波除多次单独盗窃外,还于10月19日在晋中市榆次区某商铺内共同盗窃一个黑色皮包,又于10月22日在晋中市太谷某饭店盗窃一个黑色女包,两次盗窃所得的手机、黄金首饰等物均出售给赵某。赵某明知物品来路不正,但依旧收购,随后变卖并挥霍赃款。二人共计作案6起,盗窃挎包等7个、手机6部、首饰等若干,仅通过赵某销赃的就价值人民币17000余元。事后,赵某的家属通过公安机关主动对被害人进行了退赔。
今年5月28日,受害人分别从榆次、太谷来到巨轮派出所,将写有“破案神速、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民警手中。
记者:关振瑛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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