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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04 10:41:07 来源:
[法安导读]近日,澄迈县法院通过电话+微信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近日,澄迈县法院通过电话+微信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2018年2月,明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因房产公司原因未能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未按期交付房屋。明某于今年6月4日向澄迈法院提起诉讼。7月3日,澄迈法院承办法官收到一封特殊的申请书,书中明某表达由于长期居住省外,且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便长途跋涉,希望案件能调解的意愿。
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明某的情况后,本着案结事了的宗旨,同时考虑到明某的实际困难,立即电话联系房产公司。起初房产公司由于考虑到该类商品房纠纷案件,若个案调解后,容易引发后续系列案诉讼的连锁反应,调解意愿不强。法官针对房产公司的顾虑,说明利害关系,打消其顾虑,厘清责任,同时告知相应的法律后果。期间,法官数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一针对双方的矛盾点逐一突破。在承办法官做了大量沟通工作后,房产公司明确了调解意愿,明某也在原先的基础上做出了让步。最终该案全程在双方“不见面”情况下,顺利达成和解,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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