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互联网高度普及、深度应用,不仅为经济发展赋予强大动能,也带来了诉讼形态和法律服务需求的深刻变革。为满足互联网时代案件审理需要,开展网络诉讼和数字法庭建设成为破题之道。
对话1:网络诉讼和数字法庭是什么?
省法院技术室主任吴红艳介绍,网络诉讼是指通过网络交互方式,各类文件和档案均由传统的纸质媒介转换为电子媒介的诉讼形态,是通过信息技术将诉讼信息与资料的传递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来实现,呈现在电子终端设备上,并将各个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
成都中院副院长徐东琪介绍,将法院庭审过程中所有活动以视频、音频、电子证物等方式通过网络对外广播,而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终端访问网络参加庭审活动的法庭,就叫做数字法庭。通过数字法庭,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可以在手机、电脑等终端上即可参与诉讼活动,实现指尖司法、掌上天平。“无论线下还是线上,诉讼的本质是为当事人提供实现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的服务。”成都市郫都区法院院长洪磊介绍,网络诉讼及数字法庭更能够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精准、多元化的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话2:企业关于网络诉讼的需求,法院如何满足?
作为中西部首家互联网银行,新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江海在发言中提到,面对海量互联网诉讼案件,法院存在待诉案件量与法院案件承接能力不匹配的问题,希望法院在互联网上开展更多诉讼业务,满足企业法律服务需求。
对新兴互联网企业提出的现实需求,徐东琪回应称,成都中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提出开展诉源治理改革、全国首创“和合智解”网上多元解纷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对案件“繁简分流”,目的就是要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天府新区法院副院长徐尔旻介绍,目前天府新区法院拓展大数据、云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前沿信息化技术的深度应用,建设了全案由全流程的电子诉讼平台。“互联网企业迫切需要司法加大对游戏、文化等服务产业的保护力度,快速处理互联网案件。”针对创人所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梁大兴提出的希望,洪磊表示,郫都区法院互联网法庭将朝着大数据智能化驱动的专业性审判方向发展,彰显司法在互联网治理方面的职能作用。
对话3:关于数字法庭建设,企业有什么需求?
对于数字法庭建设,梁大兴希望开发一个全国统一的数字法庭APP,解决跨地域诉讼、执行和送达问题。江海则希望在我省成立全国第四家互联网法院,实现诉讼业务的批量化、线上化、一键式处理。
作为网络诉讼平台的应用主体,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松建议法院进一步优化针对律师的专属网络诉讼平台,让网络诉讼平台在诉讼各个环节都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徐尔旻介绍:“天府新区法院电子诉讼平台‘2.0’版满足了大家的需求:促进法院内外部数据融合,持续打通业务系统流程;秉承司法大数据核心理念,努力营造‘内外互通、上下联动、异地协助’的全国法院线上办理的新规则体系;打造线上诉讼参与线下实体空间。”“目前,省法院正在组织开展智慧法院建设‘十四五’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以协同、优化、创新为目标,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吴红艳说。
记者:赵文、蒋京洲
编辑:广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