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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法院积极推进融和法庭建设

时间:2024-03-20 13:26:07   来源:启东法院

[法安导读]    近日,启东法院开发区法庭携手启东司法局汇龙司法所,共同走进融和法庭·汇龙镇南郊家园综治中心,展开了一场旨在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联...

  近日,启东法院开发区法庭携手启东司法局汇龙司法所,共同走进融和法庭·汇龙镇南郊家园综治中心,展开了一场旨在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联合培训活动。此次培训旨在全面构建和完善工作联动、纠纷化解、信息共享及矛盾研判等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与优势互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融和法庭联络员、汇龙镇特邀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及综治专干等四十余人参与了此次深入的交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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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会上,开发区法庭庭长姚桢荣对融和法庭建设的核心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详尽解读。他通过展示融和法庭线上系统,向与会人员逐一介绍了矛盾调处、网上立案、案件审理执行等关键模块。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姚庭长重点阐述了“申请司法确认”的程序及其带来的便捷性与高效性,倡导在基层调解工作中积极引导群众利用该程序,从而得到司法保障,促进矛盾的高效解决。

  汇龙司法所所长茅爱民分享了他在进村调解工作中的丰富经验。他期望特邀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在日常工作中,能积极向群众宣传融和法庭,借助法院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诉讼服务,共同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开发区法庭的法官助理陈娟还就《长江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两场精彩的宣讲。陈娟深入剖析了《长江保护法》的立法初衷与背景,并结合具体案例,展示了人民法院在打击长江生态犯罪方面的决心。她鼓励基层调解员积极向群众普及长江保护的法律知识,共同守护这条生命之河。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讲中,陈娟详细阐述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方式和法律责任的确定。她还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案例,深入解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欺诈条款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为大家的日常消费提供了宝贵的法律建议。

  此次联合培训普法活动内容丰富,氛围热烈,通过特邀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的带动,将法律知识辐射到广大村居群众中,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

  展望未来,启东法院将继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通过庭审观摩、巡回审判等沉浸式普法活动,充分发挥融和法庭在调解指导、诉讼服务、普法宣传和基层治理方面的关键作用。这将进一步激发基层解纷力量的活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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