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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2 13:54:52 来源:
[法安导读] 为了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的配置,充分展现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的功能,推动执行事...
为了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的配置,充分展现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的功能,推动执行事务的高效处理、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运作、以及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策略,全力推动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此举作为“中枢大脑”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并提升了执行工作的效率。

自2023年以来,净月法院已全面整理了执行指挥中心的岗位职责,参照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人员岗位设置,并结合该院实际的执行工作情况,归纳出执行指挥中心的36项核心职责,并制定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试行)》。通过采用“1+4+1”的岗位设定,以职责为基础设置岗位,实现了岗位、人员和职责的三者统一。
净月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配置了一名员额法官、四名法官助理和一名执行辅助人员。员额法官负责质效考核、案件监管、协同执行、日常管理、应急处突、专项活动以及执行案件和异议案件的处理。

法官助理们则按照不同的分工进行工作,包括收案管理岗位、执行综合岗位、执行实施岗位以及外勤岗位。收案管理岗位负责初次接待、文书制作、网络查控、诉讼保全、繁简分流、速执案件、财产登记以及数据统计工作;执行综合岗位负责终本维护、执行信访、平台值守、事项委托、上报下达、督办通报、执行宣传以及综合材料的整理;执行实施岗位负责协助办案、协助外出、案款管理以及司法拍卖工作;外勤岗位则负责委托办理、集约查控、线下保全以及线下五查工作。
执行辅助岗位则负责案款发放、文书送达、卷宗归档以及执行事务的处理。通过这种岗位集约化设置和职责集约化分配的方式,净月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力求发挥执行人员的最大效能,为解决“执行难”和“案多人少”的问题提供了智力和成果的保障。自从执行指挥中心采用“1+4+1”的岗位设置后,净月法院的执行质效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在接下来的阶段,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推动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以打造执行工作的“最强大脑”,并努力实现执行模式的根本性变革。此举将不断提升净月法院的执行工作效率,同时也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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