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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2-28 16:15:09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汽车维修企业废机油监管模型”》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汽车维修企业废机油监管模型”》

汽车维修企业废机油监管模型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一、建设背景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维修所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数量也在急剧增加,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近年来办理的涉废机油类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分析发现,大量机动车维修企业和非法经营人员违法开展废机油收集、贮存和处置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对生态环境和公众身体健康造成巨大安全隐患,亟需加强综合治理予以根治。检察机关以车辆维修企业的废机油登记、转移轨迹为切入点,整合企业登记信息、市场监管信息、行政登记信息、生态环境危废转移信息等,通过数据碰撞比对、数据穿透追加等技术建立模型,发现废机油违规倾倒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公益诉讼监督线索,办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和污染环境刑事案件。通过数字画像推动行政机关类案监督,助力辖区多部门联动溯源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检察履职促行业溯源治理。
二、基本概要
由于行政机关客观存在信息壁垒、交叉认知有盲区,汽修行业中主要危废品废机油的处理普遍存在监管缺失。在我院办理的杨某某等22人污染环境案,发现涉案的17家机动车维修企业,有6家属于无照经营,经营时间均长达1年以上,且17家涉案单位均为小型机动车维修企业及无照流动修车点,均未按照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进行申报,而是将废机油违规销售给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杨某某,数量高达120余吨,杨某某将收集到的废机油运输至一处民房,在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在民房进行贮存、处置等活动,造成附近土地受到严重污染,导致的直接环境损害费用高达40余万元。梳理全区汽修行业数据后发现此类情况比较普遍,汽修行业存在3大监管漏洞:一是机动车维修企业设立门槛低, 不履行登记、备案、申报等程序,造成企业事实无人监管;二是机动车维修企业受利益诱导,向无资质人员出售废机油,形成“灰色产业链”;三是非法经营人员不具备污染防治能力,废机油收集、运输、贮存、处置不规范,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监督点研发废机油污染监督模型,废机油的登记、转移信息量大、更新快,人工比对耗时长、缺乏精准度,全省及全国各地均存在废机油违规处理破坏环境情况,有推广价值。模型所需数据易获取、规则清晰,只需行政机关的汽修企业信息、废机油转移登记信息等比对,即可发现线索开展监督,据此监督模型发现的线索办理废机油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送检察建议10件。
三、建设内容
(一)数据类型及数据源
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调取了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汽车维修企业市场工商注册信息。从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汽修企业中筛选出依法报备的汽车维修企业数据,按照乡镇、街道建库。从生态环境局的业务系统平台筛选出了依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的汽车维修企业。
(二)生态破坏研判规则
将汽修企业市场工商数据与交通运输部门备案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发现未依法进行报备的汽车维修企业,且以列表形式进行展示、推送线索。将汽修企业市场工商数据和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发现未依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的线索。

四、模型创新
该模型打破监管数据壁垒,检察监督推动废机油污染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统筹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助力党委、政府解决河湖治理难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行政、全面履职。虽然该模型监督点是以公益诉讼业务为建模方向,但是个案监督起点却都是刑事案件,体现了“四检融合”思维。废机油转移登记监督点中,若发现未进行废机油转移登记或者转移登记数量与企业规模不符合,则废机油有可能被私人违规处理涉嫌污染环境罪。若不构成犯罪,废机油随意处置行为仍需行政处罚,可以移送行政检察督促履职。针对汽修企业未备案情况,可结合企业信息发现该企业是否符合汽修行业安全生产一般标准,可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按照检察机关提供线索全面排查本地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底数及相关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加强相关企业的申报、登记、审核等管理工作,敦促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落实危废转移申报制度,对无照经营、未依法备案、不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从严处理,使危险废物始终处于监管掌控之内。
五、治理成效
(一)助力行政机关摸清企业底数,强化源头治理
按照检察机关提供线索,行政机关督促汽修企业进行备案91家,占全区总数21.5%。同时还发现开在背街小巷或废弃厂房的一些小维修店、夫妻店,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责令其整改后备案。


(二)建立多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开展集中整治
建立由政府主导,一个部门牵头,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危险废物监管工作机制,在环境监测、信息互通、快速联动等方面进行整合,以“我管促多管”、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同频共振,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非法销售、收集废机油的专项排查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机油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打掉了利益链条“潜规则”。

(三)护航企业,推动群防群治
以偏远街道、社区等危险废物排放问题易发区域为重点,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并通过集中培训、以案释法、张贴宣传海报等法治宣传形式,向企业、社区群众宣传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和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的违法性,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合规经营,发动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周边存在的隐患,筑起严格执法规范高地。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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