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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2-26 15:10:31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数字检察助推环境保护税征收”》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数字检察助推环境保护税征收”》

数字检察助推环境保护税征收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数据归集、智能研判、模型搭建、数据变现”的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搭建“环境保护税征收监督模型”,通过模型排查环境保护税漏征漏缴的线索,督促税务机关追缴环境保护税400余万元。
一、案例简介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原排污费统一改由税务部门征收环境保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除了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以及在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储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向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工业和餐饮、娱乐、住宿等第三产业均需按照污染当量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2023年4月,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发现醴陵市某瓷业有限公司2021年因沉淀池总排口废水检测结果线索悬浮物1719mg/L,超过《陶瓷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规定的50mg/L标准的34.38倍,被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行政处罚。悬浮物属于环境保护税第二类水污染物,税务部门未对该公司追缴环境保护税。随后在对醴陵市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情况进行排查过程中,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发现税务部门未对部分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追缴环境保护税,也未对醴陵市第三产业、在建工程项目等征收环境保护税。
二、案例举措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搭建了“醴陵市大数据监督平台”,该平台融合了“12345市长热线”、“网格化平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政务公开网”、“红网”等政务数据库、互联网公开信息,业务部门自主命名监督规则、提出搭建大数据模型设想。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根据环境保护税摸底情况,在“醴陵市大数据监督平台”上建立了“环境保护税大数据监督模型”。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录入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的行政处罚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在“政务公开网”公示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生态环境部门的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行政处罚信息;税务部门的第三产业税务登记信息;税务部门的环境保护税征缴数据。
数据分析:第一步,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查询梳理出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掌握的800余条排污许可信息、700余条行政处罚信息以及税务机关登记的3200余家第三产业税务信息;第二步,将“醴陵市政务公开网”、“醴陵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作为平台的“数据湖”,使用“超标准排放”、“行政处罚”、“环保保护”为命名规则,对2019年至2022年的2100余条信息进行比对碰撞,筛选出30条疑似超标准排放被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线索;第三步,与生态环境部门的700条行政处罚信息进行比对,发现17家企业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被行政处罚;第四步,与税务部门的1500余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纳税信息进行比对碰撞,有13家企业存在未缴、未补缴环境保护税的情况。
检察监督。醴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税务部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同时将大数据分析研判的结果通报税务机关,督促税务部门追缴环境保护税。醴陵市税务部门以检察监督为契机,下发了《醴陵市税务局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税税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税种管理,对辖区内取得排污许可证、缴纳排污权出让收入等纳入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的纳税人以及陶瓷制造、鞭炮烟花、第三产业等重点行业纳税人开展环保税涉税风险排查。根据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税大数据监督模型”提供的分析结果,醴陵税务部门向13家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追缴环境保护税25万余元,向第三产业、陶瓷烟花等重点行业追缴环境保护税400万余元。针对税务部门无法及时获取企业、生产经营者办理排污许可、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在建工程项目、道路修建项目、畜禽规模化养殖等涉税信息,导致环境保护税征收不及时,与环保部门存在涉税信息“壁垒”,同时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醴陵市院向醴陵市税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积极促成环保、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税务部门联合出台《醴陵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环境保护部门每季度向税务部门提供排污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住建部门提供建设施工项目、市政工程建设等信息;交通部门提供道路修建项目、在醴重点道路建设项目信息;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畜禽规模化养殖数据,税务部门每年度向上述部门通报环保税征缴情况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实时跟进监督。通过“数字检察手段+公益诉讼履职”,推动醴陵市环境保护税纳税对象从400余家增加到700多家,该年度征收金额从800余万元增长到1200多万元,征收对象、金额实现了质的飞跃,环境保护税征收的秩序也得到了维护和提升。
三、案例成果
检察机关搭建“环境保护税大数据监督模型”,对平台自动搜索到的数据(两法衔接平台数据和政务公开信息数据)+外接数据(税务部门调取的数据)进行比对筛选,为公益诉讼办案部门提供环境保护税公益诉讼办案线索。通过同一平台、同一技术、不同监督模型可以应用到公益诉讼办案多个领域。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助推企业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新型税种,环保税设计为“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税制,属于小额税种,但是对企业节能减排有很大的调节作用。本案中,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督促醴陵市税务部门启动对全市重点行业的环境保护税风险排查和环保意识宣传,可以倒逼企业减少排污从而减少缴税,节约企业运营成本,实现醴陵地区企业绿色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单位共建共享,以“我管”促“都管”。环境保护税的征缴漏洞主要原因是税务局未能及时掌握涉税信息,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办案为抓手,将两家单位的信息进行汇总联合,以公益诉讼监督的“我管”促使税务部门对环境保护税征收启动全行业全领域“都管”。
检察之智助力社会之治。“醴陵市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融合“12345市长热线”、“网格化平台”、“两法衔接平台”、“政务公开网”、“红网”等政务数据库、互联网公开信息,打造一个智能化数字检察平台,通过自主命名监督规则,实现“指哪找哪”的公益诉讼线索筛查目标,还可以“个性化”定制监督模型。本案中,检察人员通过平台筛选出企业超标排放被行政处罚的可疑线索,为后续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撑和办案思路。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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