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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7 14:30:35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法院篇 | 创新经验之“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人民法院基层数字化治理的现状审视与...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法院篇 | 创新经验之“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人民法院基层数字化治理的现状审视与路径探究”》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人民法院
基层数字化治理的现状审视与路径探究
徐 丽 王 涵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需求日益迫切,人民法院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积极推行数字化治理,以实现公正、高效、透明的司法服务。而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成果,其蕴含的多元共治、源头预防、矛盾化解等核心理念,为人民法院在基层数字治理中提供了深厚的理论支撑。本文在深入剖析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人民法院基层数字化治理指导意义的基础上,揭示当前人民法院在该领域面临的挑战与问题,进而探讨提升基层数字化治理效能的可行路径。
【关键词】: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数字治理;现状审视;路径优化
一、逻辑探寻:人民法院基层数字化治理的功能定位
(一)多元共治:打造开放共享的数字司法生态
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这一理念在人民法院基层数字化治理中得到生动体现。人民法院通过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打破传统司法服务的时空限制,吸纳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纠纷解决,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共治模式。具体表现为:搭建在线调解平台,引入专业调解力量,利用远程视频技术,使得当事人能够在任何地点便捷接受调解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数字化手段,鼓励公众参与司法公开、司法监督等环节,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源头预防:利用大数据实现纠纷的精准预测与防控
“枫桥经验”强调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与早期化解,人民法院应当在基层数字化治理中,通过深度挖掘、分析历年案件数据,精准识别各类社会矛盾的演变规律及风险点,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前瞻性的法治预警,助力政府、企业和公众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这种以数据驱动的预防机制,生动践行了“枫桥经验”关于源头预防的精髓。
(三)公正公开: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公开是“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之一,也是人民法院基层数字化治理的重要目标。在数字化环境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全面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司法数据,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实时地获取司法信息,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人民法院利用在线庭审、远程视频调解等技术手段,打破传统诉讼的空间限制,实现司法公正的“可视化”,深度契合了“枫桥经验”关于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
二、问题探究:人民法院基层数字化治理中的难题审视
(一)司法审判与社会治理:能动张力现困境
人民法院在承担基层矛盾化解职能过程中,虽然以居中裁判为其运作的核心机制,但这一机制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能动性张力,包括居中审判原则在应对基层社会矛盾、实现社会治理目标时可能出现的形式化、僵化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公众认知、司法实践灵活性与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挑战。人民法院若一味固守于居中裁判的单一角色定位,怠于利用数字化工具提升司法服务的便捷性、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将难以适应数字化环境下社会治理方式的多元化、协同化趋势,从而制约其在基层数字化治理中的角色发挥与效能提升。
(二)司法观念更新待时:数字治理需变革
鉴于基层数字治理本质上是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力应对的复杂系统工程,司法人员在基层治理实践中与行业间协调对接的不顺畅、互动合作理念的相对薄弱,揭示出他们在跨领域协作思维与行动策略上的局限性。部分司法人员对基层数字治理的内涵与外延理解不透彻,对已有的数据平台存在使用意愿低下、操作技能不足的现象,这无疑阻碍了数据驱动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有效构建与运行。
(三)联动机制呼唤健全:基层治理待破茧
基层治理中,法院需与公安、司法、交警、劳动、民政、社区、村委等多方紧密配合。《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2023年全国法院诉前调解纠纷占比高达40.3%,面对庞大案件量,单靠法院难以有效化解,亟需整合社会资源,协同解决矛盾。虽已通过政法协同平台实现与检察、司法局等数据共享,但诸如“12345热线”、平安建设系统、数字城管、矛盾排查网、视频监控、综治视联网等多元解纷资源间的互联互通不足,导致信息孤岛,扩大治理盲区。
三、应势而谋:人民法院基层数字化治理效能的路径优化
(一)优化方向:智慧数据赋能前端治理
人民法院在处理各类纷争时要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对于小额、简易案件,可通过数字化培训、实地调解模拟、线上诉调对接、云端庭审观摩等手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纠纷初期的筛选与化解作用。立足于数据深度挖掘与智能分析,加强案件评估与管理,运用司法建议、类案分析专报、风险研判报告等载体,为各级党委政府精准施策、前瞻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实现风险预警、诉源治理、决策支持、资源优化。
(二)内生动力:更新理念强化治理能力
大数据时代下,构建一支兼具政治素养、审判能力、信息化知识与调研技巧的数字法院人才队伍,是整合资源、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启基层数字治理新篇章的关键。为此,需强化法院人才战略规划,通过多样化的培训活动提升审判人员业务技能与工作效率。以江苏数字法院建设为支点,接入全国法院“一张网”,深度挖掘司法大数据价值,实现与公安、检察、金融等跨部门数据共享,共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此构建诉源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实现基层治理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双引擎驱动司法效能提升。
(三)制度保障:健全基层数字治理联动机制
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应深度融合地方党政体系,升级多元解纷机制,破除信息孤岛,建全数据共享,利用司法大数据辅助审判质效提升、风险预警、诉源治理与社会共治。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治与业务协同,构建诉源治理联动平台,依托互联网技术,设置“云上法庭”“云上调解”,线上线下融合,集成“互联网+智慧技防+群防群治+警源治理”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全链条闭环管理及社区网格化、巡防可视化、自管自治透明、调解及时化四大功能。作为数字法院建设关键抓手与社区智慧大脑,联动平台既是矛盾纠纷数据库,又是调解新工具与质效监督新手段,有力支撑基层社区智慧化、法治化治理。
四、结语
在法治中国进程中,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基层数字治理,具有时代必然性与重要价值。以数字技术赋能“枫桥经验”,创新且具推广价值,但面对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要求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民法院基层数字化治理在实践中仍面临司法谦抑与社会治理主动性冲突、数字资源未共享等诸多难题。人民法院应明确基层数字治理功能定位,创设地方特色模式,担当公共决策法律参谋,塑造司法在社会治理网格中的角色。路径上,倡导调解优先、简化程序,借力科技与数字治理,构建综治联动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提升基层数字治理效能,助力江苏法院在现代化建设中引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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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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