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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0 15:28:07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治理篇 | 创新经验之“人民法院如何找准‘小切口’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治理篇 | 创新经验之“人民法院如何找准‘小切口’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人民法院如何找准“小切口”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以陕西石泉法院在秦巴山区建设的“共享法庭”为例
赵维锋 贺家塨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诉源治理是精准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大政方针的有效举措。人民法院如何找到“切入点”,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重要批示精神[1],是当前重要政治任务。
一、陕南石泉县基层社会治理现状
(一)基本情况
石泉县地处秦巴腹地、汉水之滨,北依秦岭、南枕巴山,总面积1525平方公里,辖11个镇、165个村(社区),总人口18.2万,素有“秦巴山水、石泉十美”之称和“鎏金铜蚕、丝路之源”美誉。
(二)基层治理瓶颈
在司法需求中,面对人民法庭数量设置不足,服务半径偏大等问题,特别是农村留守的“一老一小”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对科技产品使用不熟练、司法需求难以满足问题,需要在完善顶层设计的基础上,通过主体嵌入、制度嵌入、目标嵌入等方法,构建完善的嵌入型治理机制。[2]
二、石泉法院以“共享法庭”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一)秦巴山区“共享法庭”特征与内涵
基于对法治现代化和社会治理理论的理解和反思,推导出社会共治是公私部门的嵌入式合作,而不是高度单一的政府主导模式,创新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形式[3]。
1.“共享法庭”建设以信息化、数字化为突出表现形式。
借助全县176个镇村综治中心和9个行业部门已建成的综治终端,搭载“一线一屏”,打破空间壁垒,实现“共享法庭”与全县11个镇165个村(社区)互联互通。同时打通“数据”安全壁垒,实现了PC端、移动端和综治端的数据互通共享。
2.“共享法庭”建设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导向。
“共享法庭”高效便民,人民群众在就近村(社区)就可线上“面对面”进行法律咨询、参与调解和诉讼,即便是“一老一小”的司法需求,也可在各“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帮助下,完成远程签字确认、接收法律文书等事项。真正践行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和信息化运用不足等问题。
3.“共享法庭”着力构建诉源治理解纷网络。
通过“共享法庭”可以对基层“两代表一委员”、乡贤能人、法律明白人等调解力量进行线上培训,为法院案件分流坚强解纷力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观念,织密“五治融合”诉源治理解纷网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石泉法院“共享法庭”建设做法与经验。
1.发挥“党建+”优势,将党建引领贯穿于“共享法庭”建设全过程。
石泉法院在建设“共享法庭”过程中,推动府院联动,促进多元共治,增强法治保障,在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尤其是诉源治理的问题上,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人民法庭的“政治嵌入”是党政统领下政法协同工作机制的重要一环[4]。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新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推行“能动司法”。
由于部分居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差,地方政府对农民的“突击性普法”现象依然广泛存在[5]。为此,石泉法院在院机关、池河、饶峰、后柳法庭设立四个“共享法庭”,并将“共享法庭”作为一个节点纳入综治网络,,通过远程办案、线上指导调解、集中普法宣传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便捷服务。
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与水平。
石泉法院在打造“共享法庭”的过程中,立足县情,提出了“嵌入式”诉源治理工作模式,通过政治嵌入、制度嵌入、文化嵌入和智慧嵌入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创新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促进司法更好地承接基层民众的诉求,提供更多的司法服务供给,畅通群众的反映渠道[6]。形成平台共享、服务共享、资源共享的“共享法庭”“石泉模式”,民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的增强[7]。同时,以“共享法庭”为载体,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金融、人社等部门调解组织通过线上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院+”诉源治理模式初具成效。
三、进一步推动“共享法庭”建设方式方法
面对“共享法庭”平台整合力度不足、影响力仍需提升、考评考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应从三方面予以考虑解决。
持续提升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效能,变“条块分割”为“条块结合”,通过整合“条”“块”功能,在强调“块”的统筹功能的同时,突出“条”的专业功能[8]。打破部门壁垒,集中更多资源建设好“共享法庭”。
探索互联网企业参与机制,为“共享法庭”建设提供更为雄厚的技术支撑。“共享法庭”的运行高度依赖数字化、信息化系统,互联网企业一般掌握信息产业核心技术,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为“共享法庭”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政法、维稳、司法行政、人民的共同参与是“枫桥经验”的典型做法,也是由单一调解机制向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转变的必由之路[9]。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考核机制,吸纳更多具备法学、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青年人才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辅助法官调解纠纷,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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