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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智慧司法篇 | 创新案例之“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时间:2024-03-25 16:08:19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司法篇 | 创新案例之“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六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去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2023年6月25日结果揭晓发布。入选的各类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在2023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分别将部分创新案例、创新方案、创新产品、创新论文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司法篇 | 创新案例之“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天津市司法局

  一、系统概述

  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依法行政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政策执行和政府治理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末端环节,行政执法的运行效能既影响到政策执行效果和政府治理效率的高低,也事关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关系状况的好坏,还与公民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密切相关。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司法局基于“3321N”智能化体系框架,建设了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聚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

  二、系统功能

  天津市司法局立足省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际,构建集执法证件、执法依据、执法行为归集、执法监督、执法大数据分析、行政执法数据中心等于一体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助力天津市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通过制定执法依据编码规则,天津市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其条、款、项、目赋予唯一编码,建立执法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监管清单与编码化执法依据的关联关系,结合执法人员适用执法依据的情况,实现对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情况的深度分析,如安全生产领域适用法律法规分析等。

  

  打造执法证件、执法培训、执法考试等管理系统,建立从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以及证件申领、注销的闭环管理流程。

  

  打造全市权威的行政执法行为库,建立全市行政执法行为的统一汇聚门户,实现与信用中国(天津)、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共享、共用。

  

  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大脑”,从执法总体概况、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案件、执法动态、担当作为等方面,建立数据专项分析模型,深挖“数据”,赋能执法监督工作。

  

  三、运行成效

  通过立法的方式,修订了《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单位、各类人员的职责,确保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稳定、长效运行。目前,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已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共计829个,其中市级部门36个,区级部门(含街镇)793个,实现了对全市行政执法领域的全覆盖;天津市已备案注册持证执法人员24742名,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将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由线下集中模式转变为线上常态化模式,2022年对平台备案注册2.4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培训考试,培训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信息公示的监督能力,截止2023年5月4日,平台共汇聚行政执法案件503668件,其中行政检查462967件、行政处罚40526件、行政强制175件,并向天津市其他信息系统进行了数据共享;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汇聚了天津市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600部,其中法律180部、行政法规326部、地方法规149部、部门规章850部和政府规章95部,并利用编码化执法依据,对天津市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适用情况进行了深度分析,为天津市立法后评估工作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同时,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制定了行政执法情况“月告知+季通报”制度,在固定周期或固定执法领域内,对全市案件公示情况、“零执法”情况等进行客观对比分析,实现全市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统计分析,提示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工作可能存在的问题,以此来实现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可复制推广性

  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是从“以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实际需求”出发进行建设的。经过多年运行的实践经验,系统功能日趋完善,为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数字化支撑,对各省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建设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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