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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4 17:16:19 来源:
[法安导读]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治理篇 | 创新案例之“黑龙江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六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今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6月25日结果揭晓发布。入选的各类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在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分别将部分创新案例、创新方案、创新产品、创新论文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治理篇 | 创新案例之“黑龙江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

黑龙江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
应用实践方案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一、平台建设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委“ZF801”工程相关要求,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从黑龙江省政法工作的实际出发,依据中央政法委下发的《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业务协同信息化标准体系》《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标准规范编制任务分工》等文件要求,以打破政法各行业壁垒,消除信息孤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效率,减轻基层办案干警工作负担,提升办案质效为主要目标,于2019年12月正式启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工作。
二、平台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主要包括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基础支撑平台以及标准规范体系。
(一)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
采用案件数据标签化留存方式,实现案件流转环节可查询、办案进程可监控、案件流转全程可追溯的一体化、通用化、标准化。直观展示政法各部门刑事案件网上流转情况,汇总、分析案件信息,呈现黑龙江省刑事案件发展态势,为龙江政法工作智能化监督与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基础支撑平台
主要包括业务协同管理系统和基础应用支撑系统。业务协同管理系统提供数据处理、数据传输交换等服务,为平台业务交互自动化协同提供支撑;基础应用支撑平台包括虚拟化平台、数据传输交换平台等,为系统提供支撑能力。
(三)标准规范建设
主要包括总体类、业务类、技术类、管理类四大类标准规范编制。总体类包含总体框架标准规定办案术语和定义、总体技术架构、总体功能等内容;业务类主要包括可信身份认证标准、政法办案业务协同规范等;技术类主要包括跨区域认证信息传递技术规范、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规范等内容;管理类主要包括协同办案流程管理规范、系统运维管理规范等内容。
三、经验模式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遵循以“审判为中心”原则,以龙江政法专网为依托,以政法各单位跨部门网上流转案件、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为基础,通过以下工作模式完成平台建设。
(一)统筹协调,群力群策
平台建设初期,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省直政法各单位,秉持“共建共融共享”理念,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各政法单位主体责任,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研究解决网络安全、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工作难点,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理念推进平台建设。
(二)广泛借鉴成熟经验,聚焦龙江司法实践
工作专班在充分调研我省政法各单位执法、办案业务流程基础上,结合黑龙江省政法工作实际,最终确定建设以流转刑事案件,政法各单位线上协同办理为目标导向的黑龙江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
(三)统一数据标准,闭环业务流程
紧扣标准化建设要求,不断推进业务和技术的深度融合。一是在数据规范、数据交换方面,形成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推动数据目录、数据资源、数据服务不断完善;二是在业务流程方面,梳理了14个业务流程,153个流程节点,从提请逮捕到刑满释放,覆盖一般刑事案件办理的业务流程,形成业务闭环,推进了政法各单位业务信息的有序流动、高效协同、有效利用,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完善保障机制,加大推广力度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成立运行维护保障小组,各司法单位设立专职保障人员,建立联合保障机制,健全运维管理体系,完善经常性督导和动态反馈运行机制,以应对在平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取得的主要成果
截至2023年6月,全省政法单位通过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网上流转刑事案件6.37万件、业务协同次数11.34万次、流转文书69.22万份,流转卷宗19.07万份。全省公安机关交换至平台的提请逮捕案件13718件;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103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948件、向法院提起公诉13958件;法院通过平台流转判决书302件,司法行政系统提请减刑假释案件2184件,各单位通过平台流转网上换押1645次,延长羁押期限134次。将传统线下“车载人送”的办案模式转变为“实时在线”的网上流转模式,实现案件在线收发、审核、退回,让“数据多跑路,干警少跑腿”。

五、运用成效
(一)打造刑事案件协同办理新模式
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建设,满足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网上网上流转的基本需求,使执法办案流程衔接更加流畅、管理更加规范,实现案件信息全程留痕,我省减刑假释案件已实现以电子卷宗为主、纸质卷宗为辅的案件流传模式,打造了刑事案件线上协同办理的创新模式。
(二)促进司法工作质效提升
1.实现案件信息“一次录入,多方共用”,电子卷宗材料“一次制作,多方利用”,有效提高政法单位之间协作办案效率,减轻了基层办案干警工作负担,提升了办案质效;
2.促进电子卷宗高效应用。干警可以通过协同办案系统直接阅卷、审核,发现问题随时退回,倒逼干警依法取证,规范取证,专注于证据审查,提升办案质效。
(三)提升监督制约效力
通过“全程留痕、全程关联”,实时掌握办案数量、质量,将事后、静态监督转化为实时、动态的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强化政法单位之间的程序制约,全程记录刑事案件办理各节点基本信息,客观反映各环节办案问题,推动政法单位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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