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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慧警务建设背景下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时间:2019-08-12 09:20:40   来源:云南省德宏州公安局

[法安导读]    智慧警务是公安机关在网络信息时代,运用网络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全面感知、集成、分析关联社会治安各要素的信息、知识、情报,能达到

  智慧警务是公安机关在网络信息时代,运用网络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全面感知、集成、分析关联社会治安各要素的信息、知识、情报,能达到预期警务效能的警务模式。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宽泛的采集机制、普适的共享机制、严谨的整合机制、深度的分析机制建设,把海量警务信息高度汇聚,充分利用云计算等前沿科技信息化,构建起智能、开放、人性化的应用体系,实现警务工作智能化、流程化、可视化。结合智慧警务建设上的变革,在当前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工作中,借助这一形态推动公安大数据战略全面转型升级,是当前各级公安机关急需解决的一项重大性课题。

在智慧警务建设背景下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关键词:智慧警务 公安大数据战略 思考

  引言

  大数据就是指数量大、类型繁多、应用价值高、体量巨大的各类数据。大数据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归类、分析、预测,从复杂的数据中挖掘隐秘规律和内在联系,构建立体化、空间化的信息关联体系,综合分析应用并产生巨大价值。大数据时代,公安机关通过全面采集和整合海量数据,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深度挖掘,发现数据的内在规律,为预防、打击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以大数据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公安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公安信息化应用的高级形态。笔者现结合目前大数据警务建设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智慧警务建设背景下云南省德宏州公安机关在推进大数据警务战略中的探索与实践

  (一)创新一体化情报指挥机制

  当前,云南省德宏州公安局以警情数据为基础,整合数据、系统资源,建立健全“情指勤一体化”机制。该机制的运行包含一大平台(综合指挥调度平台)、三大中心(指挥调度中心、接处警平台中心、情报研判中心)、五大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情报研判系统、警情监测处置系统、勤务管理系统、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各中心、系统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相互支撑,形成“收集—研判—指令—反馈—评估”闭环运转,确保全局情报、指挥、勤务一体化有效运转,取得了“警力跟着警情走、勤务围着情报转”的良好效果。

  一是推进指挥体系建设。当前全州公安机关投入6500余万元,建成全新的州、县、派出所三级高清视频指挥调度会议系统,警综平台,350兆警用数字群集通信系统,车辆特征分析等19个平台系统,完成合成作战指挥平台建设,实现合成作战指挥一体化、指挥处置扁平化、指挥手段智能化、指挥调度规范化,确立数据指挥在反恐维稳、应急处突、打防犯罪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提升边境维稳能力。

  二是推进实战体系建设。全州投入2500万余元,购置350兆警用数字对讲机1237部和车载台117部,警务通、手持终端和4G无线上网本2701套(台),执法记录仪1200台。实现战时“看得见、联得通、调得动、控得住”的目标。指战员通过在指挥中心大屏幕进行战时布警,通过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一张图、350兆警用数字群集通信系统PGS定位和视频联网平台等平台,实现报警电话、巡处警力、警情现场、处警过程可视化及扁平指挥调度,确保通过智能化、实时化、可视化指挥系统将警情推送至距离现场最近的民警,形成一呼即应、联勤联动的实战化联合指挥体系。

  (二)创新信息化治安防控机制

  德宏州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开放前沿,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中缅孟印”战略的重要节点,下辖5个县(市),有4个县(市)与缅甸北部接壤,边境线长达503.8公里。当前德宏州公安机关积极开展视频监控和“德宏数字边防”建设,规划建成了5大类21项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抓拍系统、监控中心、手机热点采集、WIFI采集、电子围栏、视频调度等内容,建成高清视频监控点4469套、高清高倍视频监控10套、视频抓拍机动车系统258套、人像识别采集159套、手机热点采集22套、移动特征WIFI采集192套、手持移动警务核查终端196台;5个视频监控分控中心、65个视频监控室和18条视频专网。依托“雪亮工程”项目建设,把各综治成员单位、州边防委办公室、交警、边防、消防、武警、国安、解放军前哨排、重点单位等部门视频资源接入了视频专网,日均采集数据达600万条。根据实战工作需求实时调配使用,极大地提高了民警利用信息化资源开展打防管控的综合效能。

  (三)积极推进各类数据整合,创新完善警务数据模型服务实战

  一是积极推进警种数据整合。全州公安机关打破警种部门间数据壁垒,推动数据汇聚,以满足实战需求为导向,融合各警种部门专业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新技术,推进警务信息关联共享,提升情报预警、实战指挥和打击犯罪的核心能力,实现社会治安的精准管控和精细治理,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和以实战为导向的主动型指挥服务体系,当前已累计汇聚各警种数据30亿条。

  二是加强社会数据汇聚。德宏州公安机关紧紧依靠德宏州党委政府,以“平安德宏”、“数字边防”、“雪亮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社会信息资源汇集工作,全面整合社会信息资源,有效建立起“资源共享、服务共享、数据共享”的大数据云生态环境,形成社会共建的大数据汇聚虹吸效应。目前累计获取各类社会信息11亿条,为推进大数据警务战略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在推广、借鉴、运用好云南省各州市现有数据模型的基础上,创新建立适合德宏州情的边境治安形势预测、舆情民意预测、风险隐患预测等数据模型,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实现数据铸剑、数据控边。2017年,全州公安机关利用大数据实战应用效果凸显,共破获各类案件27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71人,有效提升了边境管控能力。

  二、当前在推进公安大数据警务战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一)思想观念的限制

  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和民警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思维模式,工作理念明显滞后,思想观念未跟上“大数据”时代步伐,对“大数据”及其价值认识不清;不能领会数据驱动警务模式对破解警务工作难题的重要性,未能把大数据应用作为现代警务活动的一种重要手段来掌握;对警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和目标不明确。这些落后的思想观念,对大数据时代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形成掣肘。

  (二)数据采集的限制

  当前警务数据采集多数依赖基层社区民警的基础信息采集。但由于受社区民警流动大,下沉社区时间不足,对动态信息的原始采集不足,信息采集面窄,采集、录入的信息项目不全的原因,导致数据采集量少、信息失真、不准确;有的部门在数据采集录入时流于形式,仅局限于对考核数据的编凑、整理,在对打击、防控、侦查、办案、有实效、有价值的信息的采集上,却找不准目标和方向,导致信息化数据质量不高,时效性、预见性差,不能较好的支撑和保障信息化应用的需要。

  (三)管理体制的限制

  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现行公安管理体制下,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不统一,存在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等情况,信息资源缺乏优化整合,“信息孤岛”问题严重。有的部门只为满足局部需要设计系统,导致系统操作复杂、深加工不足,系统之间无法对接、数据难以共享,系统建设不成体系,造成业务系统多、杂,兼容性、共享性差,功能单一、运行分散。在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同时,严重影响实战应用效果。

  (四)运行机制的限制

  受传统思维定势、行为惯性的影响,公安机关仍有不少警务机制在封闭式、静态化的条件下运行,大数据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单位在信息化应用中重形式、轻内容,局限于信息采集、指挥调度、查询服务、指令推送等具体操作,而在利用信息化开展主动研判、重点研判、综合研判、预警研判等方面缺乏创新,发现、预警、管控等重点环节无法有效打通衔接,制约了一体化合成化作战效率,使大数据对警务工作的指导作用不能彻底发挥。

  (五)基础条件的限制

  受制于人才、技术、经费等方面因素,当前大数据时代下警务运行机制物质基础较为薄弱,信息采集维护大大滞后于形势发展,大数据的挖掘利用还处于浅层,情报生产模式较少。对大数据的管理手段薄弱,“重建轻管”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基础投入不够,大数据规模巨大但价值密度低,导致处理成本高昂,使警务效益与投入成本不成正比。同时,掌握数据获取、挖掘、整合、使用技术的人才匮乏,也制约了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

  三、智慧警务建设背景下对推进公安大数据警务战略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领导和人才保障

  一要强化领导保障。公安机关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大数据警务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对工作的组织实施、职责分工、资金保障与筹措等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多谋良策,认真抓好分管业务部门信息化应用措施的落实。二要强化人才保障。科技信息化人才是大数据警务建设工作的重要开拓者,因此要建立一套特殊的针对科技信息化人才的管理方法,如破格吸纳人才、实行弹性工作制、采取定岗托管、实行技术负责人制度,完善发明创造评审鉴定、版权保护、奖励表彰等制度,大力提倡“事业留人,政策留人,机制留人,感情留人”的管理模式,培育科技信息化应用“达人”。

  (二)优化顶层设计、完善工作制度

  一要规范数据采集标准。从制度源头做到数据采集统一标准、数据资源统一管理、数据质量统一监管,从而打破条块分割下的“多头建设、各自为政”和业务流、数据流割裂等问题。二要集合数据。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财政投入保障,全面启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数据中心建设,依托相关技术将不同来源、不同结构的数据统一汇入数据中心,为数据的标准管理和深度应用打好基础。三要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数据采集、管理、应用等环节工作制度,落实数据采集终身负责、大案要案数据责任倒查和情报线索落地奖惩等工作制度,有效改变以往民警“不愿采、不会采、随意采”的弊端,营造“全警参与、全警应用”的氛围。

  (三)坚持应采尽采,强化警务数据保障

  得数据者得天下。大数据警务的每一个行为构成,都是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建模,挖掘出各类数据背后所蕴涵的内在的、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数据的量与质关系到推进大数据警务建设工作的成败。一要为一线实战民警配备能融纳数据采集、地理坐标采集、证照及二维码识别的多功能移动警务设备,开发相应业务APP应用,满足现场“采集、录入、比对、通信一体化”的应用需要。加大非接触式空中数据的采集力度,如自动获取智能设备的MAC、IMSI、IMEI数据等,拓展数据采集维度,提高采集效率。可启动“物联网+移动警务车”智能管控系统建设,通过在重点路口、小区出入口、人员密集场所、治安乱点等重点部位布建基站,采集车辆、人员信息,刻画相关轨迹。此外,还可依靠“互联网+外包”形式拓宽社会数据资源采集渠道,强化全民采集数据汇集格局。二要对各类数据进行筛选、过滤、分类、关联等初加工,并根据特定警种、部门的需求提供定制、配送服务,推动协作共享,提高警务数据的应用效益。

  (四)加快数据整合、丰富应用维度

  一要向上争取。建议上级公安机关加大数据整合力度和共享程度,制定汇聚数据资源清单,并将数据资源统一归集到数据中心,形成数据汇聚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联成网、汇得全、调得出、查得清、比得准、用得活”的整体效果。二要对内挖潜。在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分门别类对各类数据进行清理、整合,并强化智能化工具开发应用、提升实战效能。三要对外拓展。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统筹公安与政府其他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拓宽社会数据采集渠道,形成“全民采集、全民共建”的大数据汇集格局。四要向外辐射。推动建立对外协作共享机制,打破跨境、跨区域、跨省市公安机关的数据信息封闭,努力实现警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共赢。

  (五)注重管理更新、提升数据质量

  一要加强源头管理。建议上级部门在制定各项业务工作和专项行动考核方案时,统筹目标实现的可行性和时效性,避免基层单位为完成考核任务开展弄虚作假。二要强化动态监控。在细化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数据采集标准的基础上,落实专人对包括案事件接报在内的相关数据质量进行定期监控和通报,及时补全、修正相关数据项目。三要注重数据更新。在上级部门牵头开发的各信息系统内涉及本地数据批量回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覆盖技术,用新鲜数据替代老旧数据,实现数据的自动优化更新,为大数据应用创造有力条件。

  (六)加大创新应用,提升实战效能

  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警务实战中心。建设集情报信息融合、情报响应、一体化指挥、联合行动于一体的实战平台,实时研判生成情报产品传送到一线实战部门执行,从而实现预测、预判、预警。二要创新模型促应用。以总结形成的各类信息化技战法为模板,积极开展警企合作共建,实施借脑引智工程,成立智慧警务研发中心,分析研判制约目前信息化实战警务的瓶颈,围绕实战应用,共同开展信息化业务模型搭建和应用完善工作,为各警种和基层派出所提供多样化的信息化应用服务。三要完善交流协作机制。与研究机构、运营商、信息化企业开展战略协作,通过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为公安信息化发展注入活力源泉。四要加强全警大数据应用培训。要把大数据培训列入民警全年培训计划,通过科技练兵,提高民警对大数据的应用意识,使广大民警掌握信息采集、网上作战、综合研判等应用技能,发挥大数据的最大效能。

  结 语

  总之,在智慧警务建设背景下推进公安大数据警务战略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它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变化,并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要从根本上做好大数据警务建设工作,还要取决于公安机关不断完善自身素质和探索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的警务机制。

作者:任杨坤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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