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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3-02 09:55:00 来源:江阴法院
[法安导读]长江之畔,春水初生,万物竞发。2026年2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五周年这一...
长江之畔,春水初生,万物竞发。2026年2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五周年这一重要节点,江阴法院携手江阴农业农村局共同举办“法护长江五载 共助绿水安澜”长江增殖放流活动,以法治之力守护一江碧水,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注入新的生机。

无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靖宇,江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晓燕,江阴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舒广权,江阴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浩,无锡中院环保庭庭长王静静,常熟检察院副检察长邢桂霞,张家港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丁建勤,以及太仓检察院、江阴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护渔员代表等共同出席活动。活动由江阴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蔡林主持。
随着增殖放流活动的正式启动,120尾中华鲟、2000尾胭脂鱼、2000尾长吻𬶏鱼苗依次跃入江中,激起层层碧波,为长江母亲河增添了新的生命律动。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放流的鱼苗个个“来头不小”:
中华鲟——作为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这种古老的脊椎动物在地球上已存续约一亿四千万年,被誉为“水中大熊猫”,是长江生态系统中的旗舰物种与生态指示物种,其种群状况直接反映流域生态健康状况。

胭脂鱼——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是长江特有的“活化石”物种,其存在与否、种群规模,是衡量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标尺。
长吻鮠——俗称长江鮰鱼、江团,作为长江流域特有的名贵土著鱼类,已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第一批)》。其对水质和栖息环境要求极为严苛,是长江生态系统健康与否的“风向标”,在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既是对长江保护法施行五周年的庄严致敬,也是司法与行政协同发力、共筑生态屏障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江阴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凝聚多方保护合力,让法治之光照亮长江母亲河的永续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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