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时间:2025-12-01 11:18:10 来源:南陵检察
[法安导读]初冬时节的牛头山色彩斑斓,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实践课”正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内进行。11月27日上午,...
初冬时节的牛头山色彩斑斓,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实践课”正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内进行。11月27日上午,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携手,将巡回法庭设于牛头山野生动物救助与野化驯养基地,公开审理沈某等三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乡、村干部与村民代表围坐旁听,在真实庭审中感受法律权威、学习生态保护知识,共同参与了一堂“沉浸式”法治公开课。

上午9时,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沈某等三人在禁猎期、禁猎区内使用禁用工具捕猎野生动物,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过程中,检察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场开展以案释法,清晰阐释非法狩猎对生物多样性、珍稀鸟类种群等方面造成的严重危害。法院当庭宣判,沈某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沈某等三人构成共同环境侵权,应连带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南陵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共同举行野生动物放归活动。在师生代表的共同见证下,被救助的野生动物重返自然山林,生动展现了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的实际成效。
本次巡回审判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惩治,更是一次生态保护理念的深度传播。通过选取具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设置山林实景庭审现场、汇聚“违法行为人+群众+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检察机关将司法办案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真正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候鸟高飞,法润人心。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拓展普法形式,推动法治课堂走进田间地头、山野湖畔,以一个个真实案例讲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故事,为守护绿水青山注入坚实的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广汉
声明: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征稿启事
品牌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