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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06 08:37:27 来源:
[法安导读]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人民法院坚守审判执行工作岗位,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人员力量紧张的情况下...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人民法院坚守审判执行工作岗位,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人员力量紧张的情况下,创新工作方法,调整诉讼模式,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进非接触式审判执行,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兵团法院运用互联网法庭审判首例涉疫情诈骗案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采用“互联网法庭”在线公开庭审模式,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并宣判了兵团首例涉疫情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买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初,被告人买某利用疫情防控期间,他人急需购买口罩的心理,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快手”账号上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被害人尹某看到消息后,联系买某并通过网络分四次向其汇款3800元,买某骗取货款后将对方拉黑,尹某发现被骗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到案后,买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河南鹤壁一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宣判
3月4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鹤壁市首例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靳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靳某虚构自己有大量口罩的事实,在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上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分别于2020年2月5日、2月14日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3.3万余元。庭审中,靳某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山东日照宣判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3月5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疫情期间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0日,被告人王某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物资紧缺的现状,在明知自己没有口罩货源、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下载口罩图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消息售卖口罩,分别骗取被害人石某、安某口罩款57300元、6290元。付款后,石某、安某多次要求王某交付口罩,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后王某主动退还被害人41100元。二被害人发现受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退赔了全部赃款。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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