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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为庭审工作注入智慧力量!探索 “无书记员记录”新模式

时间:2023-08-15 14:22:43   来源:通辽中院信息科

[法安导读]    信息化是人民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智慧法院建设是其中重要一环。近年来,通辽中院着力探索利用信息化应用逐步提高审判质...

  信息化是人民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智慧法院建设是其中重要一环。近年来,通辽中院着力探索利用信息化应用逐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今年,在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下,通辽中院在速审案件中推出了支持“无书记员记录”的智慧庭审新模式,该模式利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大大提高庭审记录效率及完整性,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庭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度,为庭审工作注入了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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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末,通辽中院速审团队开启了一次特殊的庭审,这是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上诉案件,当事人到庭后由法官确认身份,通过屏幕签署告知书后开始审理,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均可实时看到语音转写笔录。庭审过程中,上诉人表达上诉请求并提交定损单,被上诉人进行答辩。结束时双方通过电子签名确认庭审笔录无误后离席,全程无书记员记录且为无纸化审理,开启庭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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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辽中院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是在开庭前征求当事人同意后,以录音录像和庭审语音自动转写代替传统书记员手动记录的方式完成庭审,庭审过程中语音识别不仅可以自动获取姓名及地址等案件信息,按需替换,同时具备学习应用能力,不断提升识别准确度。系统实现了录音录像的中断检测、音频单独存储等多种备份预警机制,保障数据安全。这一模式不仅能够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减少庭审结束的等办时间,同时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优质的诉讼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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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极大地缓解了书记员工作负担,为近年来案件数目快速攀升、人员流动性大等突出问题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庭审记录方式的改革帮助书记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其他事务性辅助工作中,同时促进法官规范主持庭审,保障当事人有效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切实运用信息科技提升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陶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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