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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电子执法证平台

时间:2024-03-14 13:49:53   来源:北京北大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安导读]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电子执法证平台是落实《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78号)的创新举措,通...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电子执法证平台是落实《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78号)的创新举措,通知中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探索开展执法证件电子亮证工作”。为此黑龙江省司法厅推出了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电子执法证APP和管理平台,同时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黑政办发〔2021〕33号)。

  适用业务

  平台适用于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活动时的身份证明。是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承载工具。也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

  核心技术

  一是采用了地理信息系统(GIS):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实时上传地理定位,能够试试准确地采集更新地理空间数据,解决了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人物、时间、地点一致的要求。

  二是采用了人脸识别技术。该项技术主要应用于对执法人员身份的核验,用于解决个别基层执法人员重复领证,持多证执法,影响了对执法人员管理的有效性。

  创新点

  大幅度降低了证件制作成本。实体证件则需要制证、购置皮套以及组织发放替换等大量人力物力工作。

  便于管理。执法人员的电子执法证信息是根据执法人员的个人信息变化而变化,可实时更新、动态管理,避免了伪造、变造、涂改、转借等情况的发生。

  使用方便。电子执法证信息存储在本人的手机中,随身携带,随用随取,方便快捷。四是引入红绿框技术。结合地理信息技术,黑龙江省电子执法证引用了防疫健康码的理念,对跨区执法人员进行了区域限制,避免了执法人员持证跨区域执法,当离开管辖区域时,出示电子执法证时将出现边框变红的醒目提示,反之在区域内执法则显示绿色的边框。

  灵活推行联合执法。平台可以创建联合执法专题,选定制定人员和联合执法区域,提交后,联合执法期间执法证在限定地点显示绿色执法有效字样,同样支持全省跨地市人员的选调执法,支持人员的灵活调度。

  支持防伪。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扫描执法证二维码进行核验,核验数据来自于底层数据库,且二维码中加入了防伪技术,截屏后扫描图片会出现二维码失效的情况,避免了通过截图等手段出示执法证。

  支持离线执法。在矿井、草原、森林等特殊场景执法时,仍可出示执法证,数据临时存储在手机端,恢复网络后可自动上传至云端。

  运用成效

  自平台上线应用以来,全省应用使用效果明显,各单位积极生成电子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证件,证件出示记录后台记录可查,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系统为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生成电子行政执法证。

  1、极大提升证件管理的规范性。不仅增强了证件防伪效果,而且可以有效避免人为违规制发证件。

  2、极大提升执法人员资格动态化管理时效性。一旦电子行政执法证持有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或者因违法违纪等问题需要变更执法信息、暂扣或者注销执法证件的,管理系统可以直接进行操作,不但可以极大压缩处理时间,降低制证成本,还可以避免因相对人不配合,需要公告执法证件失效等问题。

  3、标准实时生成动态化图形数据。管理系统可以实时上传电子行政执法证使用信息,实时显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间、次数及方位,有效提高执法活动规范性和透明度,为监督案件查办、全面汇总分析全省行政执法现状提供有力保障。

  4、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平台采用成熟的技术,应用期间稳定性良好,加之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的基础支撑能力,为实际用用提供了保障。同时底层代码成熟,各省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方式方法基本一致,证件的技术标准有国家司法部的标准支撑,非常适合全面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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