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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解决方案

时间:2023-06-19 11:26:16   来源: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法安导读]    一、项目背景  2015年,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政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

  一、项目背景

  2015年,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政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印发相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对涉案物资管理的保管场所、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进行要求,各地应当实现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统一处置。

  1) 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依法及时处理、全面接受监督;

  2) 涉案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并设立或者指定专门保管场所,集中保管;

  3) 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或功能模块,按照“实物集中保管、信息随案流转、权责同步移交”的原则,实现涉案财物网上“换押式”管理。

  各地市委政法委牵头推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建立规范统一的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机制,搭建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建设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打通公检法与财政资产中心、财政非税中心各部门的数据通道,实现涉案财物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全业务的管理,非常有必要。

  二、建设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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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实物集中保管、信息随案流转、权责同步移交”的原则,“线上”建设跨部门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线下”建设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社会政府相配合、部门联通共用”的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新机制,实现涉案财物网上“换押式”管理。在工作流程上,办案人员仅需通过线上平台下发需求指令,无需考虑运输,存放、管理等问题。由顺丰遵循指令要求,线下提供:上门取送、物流运转、规范管理、集约处置等服务,实现:线上数据与线下操作无缝对接,实物集中保管、数据全程留痕的全流程可视化管理。

  三、建设方案

  整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中心、三平台、八系统:

  一中心是指涉案财物保管中心,通过场地建设、信息系统搭建、管理团队设立、及出台管理制度,对涉案财物进行专业化服务、集中化保管、规范化管理、集约化处置。通过人防、物防、技防,建立立体安防体系,对涉案财物全流程可视化监管,信息追根溯源。

  涉案财物种类繁多且物品尺寸大小不定,需要根据物品的属性及存储要求进行分类,保障涉案财物能按不同的尺寸进行存储,实现最大化的空间利用。同时将保管中心进行功能分区,并配置不同的存储设备,以提高涉案财物的管理效能及安全性。搭配数字孪生,实现对整个环境虚拟仿真,提高保管中心运行管理的工作效率,提前预判和组织相关工作,节约时间成本,降低出错风险,通过3D可视化,实时监管真实场景下保管中心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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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管中心设置安防监控平台,部署视频设备、物联网传感设备、门禁设备、报警设备等,并通过安防监控平台完成集成对接,实现对保管中心全方位监控;除支持设备状态监控,确保设备在线工作,还支持多路实时视频预览、录像回放调用、图片抓拍,传感设备监管,门禁出入监管,传感设备感应事件监管,以及各类监控设备与视频联动并触发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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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平台是指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涉案财物保管中心管理平台、统一监管平台。

  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主要用于打通公安、检察院、法院、财政等部门,实现涉案财物信息线上互联互通,从而达到实物不动,权属移交的管理目的。

  涉案财物保管中心管理平台主要用于对接线下保管中心的管理,涉及任务、仓储、运输、安防多个系统,实现涉案财物实物运输、仓储需求的同时,保障涉案财物在保管中心的安全。

  统一监管平台主要用于对涉案财物从扣押、清点交接、运输、入库、盘点、取证调用、移交、出库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全方位可视管控。

  八系统是指:公安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法院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财政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任务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运输管理系统、安防管理系统,用于对涉案财物在流转、仓储、安全等方面进行线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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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在涉案财物管理整个项目中,共有扣押收缴、押运流转、物证入库、取证调用、权属移交、出库处置管理六大流程,全流程通过相关办案部门下发对应指令,经过涉案平台流转到保管中心,保管中心管理团队根据相关指令进行规范化操作:

  (一)扣押收缴: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根据案件需要将物品依法收缴扣押后,同时在线上建档,在平台下达入库指令后,由顺丰公司上门进行现场清点、交接,过程通过执法记录仪清晰记录。

  (二)押运流转:顺丰的专业运输团队根据货量、位置调派专属车辆前往指定地点交接,专车运输到保管中心入库保管,过程通过车载视频、GPS/北斗定位清晰记录。贵重涉密的涉案财物由专业的武装押运团队执行。

  (三)物证入库:涉案财物运送回保管中心后,由专业的人员核验清点,并对所有涉案财物附上一维码/二维码/RFID条码,记录所有关联的物证信息,并根据不同涉案物证类型存储到不同的存储区域,保证所有涉案物品的存储安全。全程操作均在监控范围内操作,贵重物品全程录音录像。

  (四)保管中心可配合办案部门要求,随时调用物证信息,涉案财物保管人员提供远程示证服务,使用高速变焦摄像头,不同程度及角度展示物品多方面,在物证不移送的情况下实现案件的依法审理。切实减少物证长距离移动,避免损坏和成本增加。

  (五)涉案财物由保管中心统一保管,办案单位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度,在线上完成涉案财物跟随案件进展做权属移交。全程可视化管理,各个执法部门可查看自己权属内的涉案财物,所有涉案财物无需实物移转。通过在线管理,配合案件处理流程,实现“实物不动、信息流转、权属移交”,有效落实“换押式”管理要求。同时,可以减少物证流转次数,降低丢失及破损风险,节省人力成本及物流成本,提升流转及办案效率。

  (六)出库处置: 保管中心可根据办案部门在平台上的指令进行物证出库操作,拣选对应的涉案财物并系统扫描复核,所有涉案财物确认无误后交接并电子签核存档。可满足执法办案的多重物证处置。物证借用可实时提醒追踪物证安全返回;物证移转出库可实时跟踪在途状况;物证出库可清晰记录出库方式,包括:销毁、拍卖寄送、物品归还当事人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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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成功案例

  2020年1月,厦门市“线上线下结合、企业政府配合、系统集成一体、部门联通共用”的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机制正式运行,线下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启用。截至目前,累计管理、处置涉案财物90余万件,通过网上移送处置权的案件5000余起,一站式鉴定委托送检案件4000余起,节约政法干警工作时间5万余小时,节约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

  2020年以来,福建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罗东川批示肯定机制取得的成效;福建省政府将该机制作为改革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公安部法制局专刊发文推广“厦门模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编发简报推介该机制;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制日报等十几家中央、省市主流媒体陆续对涉案财物管理的“厦门模式”进行了报道。

  五、建设价值

  (1)创新价值:打通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数据连接,延伸到市财政局信息化系统,向财政部门共享涉案财物信息,接受财政部门实时监管,为涉案财物处置转罚没物资扫清障碍。

  (2)法律价值: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和社会化专业化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统一处置”的目标要求。规范、透明、全流程、智能化的管理模式,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3)社会价值:对涉案物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减少重复清点、录入、接收等工作,解放警力,减少各单位重复建设保管场所、保管人员、保管设施和设备等,节约行政成本。同时扩宽了处置渠道,简化拍卖程序,加快涉案物品处置进程,提高经济收入,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

  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和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有机结合,打造规范、透明、全流程、智能化的管理模式,实现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双提升、社会成本和司法成本双下降。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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