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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检察权运行标准化指引暨专业化评估及相关智能辅助技术

时间:2020-12-21 10:59:56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

[法安导读]  该系统通过创造性的构建起检察权运行的“标准化+智慧检察”新机制,有效解决了传统的“科室壁垒”、“内生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等一系列瓶颈性难题,推动检察工作自激励化开展。

  一、研制背景目标

  1.业务适用性。本案例以激励与赋能为抓手,适用于基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的检察权运行的指引评估和各业务门类的工作标准化建设;适用于对员额检察官等各类办案人员业绩的科学化精准化评价;适用于基层业务部门借助智能辅助技术提高大量高频事务性工作的处置效能。基于大数据技术,通过挖掘统一业务系统数据集的全方位复用潜能,使智慧检察的提质增效落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成果及其后续研究,作为2020年度高检院专项信息化重点课题进行立项,并结合正在研制推广的全国统一业务2.0系统予以深度研究和成果结合工作。

  2.核心技术与适用平台。一是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打通,借助数据中间库,实现数据一致性、实时性。二是实现对于检察业务所有业务门类的自动化解析。三是基于大数据分析和AI辅助分析技术,实现对于事务性工作的流水线化批处理和实体性工作的智能辅助。四是系统适用于主流windows、linux、java等技术平台,支持国产化系统部署。

  在核心功能上通过问题导向开展创新研究:一是深入分析基层检察业务工作41个门类的各项业务,通过精细化的“降维”解析各业务门类的3400余项五类办案标准化动作,基于统一业务系统分解并实现对所有办案工作的自动化提取和量化评价。二是运用智辅技术打造一线事务性工作的“智慧抓手”,突出解决案件文书批量生成、线上线下案件双归档管理、案件疑难复杂量化分析、文书用印机器人值守、脱机离线办案、文书公开与质量质量评价自动化等六大办案业务刚需。基于统一业务数据接口实现数据一致性匹配与可靠管理。

  3.解决的问题。一是实现了对不同业务门类、不同业务类型、不同案件情况的办案强度、难度的自动化、客观化、数字化评价。结合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评价,突破了传统以案件为衡量单位的绩效评价思维定式,在更精细、微观的维度上构建了对于所有业务门类、任何案件的统一评价体系。二是针对司改后案多人少,实现事务性工作效率、法律文书生成效率、类案办理效率的“三个有效提升”。对办案中事务性、程序性工作实现一键办理,对简易速裁类案件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办,为检察官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开展法律监督。

  二、建设运用成效

  近三年来,通过该系统自动量化评价,结合该院基于办案质量、效果、特殊强度和上级核心指标考核结果等因素修订的绩效考评制度,实现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员额检察官绩效评价。该院连续三年基于这一评价体系进行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其公正公平性受到了普遍检验。所采用的的六大办案智辅成果,受到了一线办案人的充分肯定。全国先后有五十余家各级检察院对于该院绩效评价系统和办案智辅平台进行调研观摩学习,均给予充分肯定。青岛市院、山东省院先后在该院召开现场会予以整体推广。青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作肯定性批示。2019年中共青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其作为全市改革创新示范案例在《青岛改革》刊发专文向全市各部门推介。最高检信息中心2020年为其建立专项重点联合课题进行深度调研建设。

  该系统通过创造性的构建起检察权运行的“标准化+智慧检察”新机制,有效解决了传统的“科室壁垒”、“内生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等一系列瓶颈性难题,推动检察工作自激励化开展。

  1.针对检察实务工作中,化解检察官业绩指引和评价的“三难”现象。围绕部门性质不同,适用范围难一致;岗位职责不同,指标设定难统一;工作难易不同,量化赋分难合理等三难现象。该系统基于统一“检察度量衡”的维度对办案数据结构化分析,实现完全自动化的对基层院各业务职能部门50余项业务工作、三千余项检察原子化节点事项进行系统分析和标准化整体梳理,实现案件办理精准画像、办案过程标准指引、办案成效专业评估。一是用权责标准评估。针对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在同一“动作”中的不同权责,分别确定评价标准,不仅强化了员额检察官主体作用,而且为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密切协作提供了准确的方向指引。二是用流程标准评估。逐一制定出每一“动作”的流程评价标准,使广大检察干警无论经验丰富与否,只要严格执行流程,都能达到相对一致的工作水准。通过“度量衡”流程,使得某一“动作”执行时,必须关键环节不少、步骤次序不乱,才能得分,以此强化了全体人员的程序意识。三是用质效标准评估。依据最高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意见》和“若干规定”等,将案件质效标准细化到每个“动作”。通过对“动作”质效的评估,一方面使一批“样板动作”脱颖而出;另一方面督促个别“不达标动作”及时对照标准指引整改完善。

  2.兼顾繁简案件不同需求,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出效率,繁出精品。该系统对最高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功能深度优化、本地化拓展,自主研发了外挂型、嵌入式高效智能办案助手,通过信息交互、文书有机组合、案卡信息综合回填等方式,实现程序性文书自动生成、实体性文书互为补充生成和文书自动回填案卡,并同步实现案件流程监控、跨业务门类(部门)智能提醒(推送)和案件质量评查,提升了检察监督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促进案件办理的提质增效。

  3.通过梳理统一业务数据中心,分析研究基层院统一业务数据的复合应用模型,提高统一业务数据的本地化应用水平。围绕统一业务数据为接口标准,实现上级院顶层设计和基层院特色化落地应用之间的融合发展,用信息手段、数据接口、模型化分层,在化解上下级间统一与创新的实践矛盾上,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可复制推广性

  通过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标准化体系的载体和度量衡的依据为立足点,创新发展,实现了标准化模型体系的可操作性、可引导性、可迭代性的体系构建,真正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类载体管到底,一个体系评价到底,一个平台多重赋能,一次劳动多次复用。

  通过着力实现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无缝对接,围绕标准化和客观化,突出智能化和自动化,杜绝业绩评价人为操作、人情干扰,在不给干警额外增加工作量的前提下,让不规范、不合格、不办案、少办案等情形无处遁形。着力解决办案刚需,切实提升智辅赋能,以此为抓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了对“三类人员”的工作指引、量化管理、辅助办案的提质增效。探索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管理难题。提升了一线办案干警对于大量事务性、重复性工作和大量规范性高、出错率高的基础工作的质效,使一线办案干警节省大量宝贵时间精力用于实体性、核心性问题的解决。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保障了司改后各项工作的真正落地落实,干警工作效能和积极性大幅提升。

  1.系统投入运行2年多以来,省市两级院现场会后,系统已在青岛市两级院全面推开,取得了良好效果,依托应用成效市院继续扩大有关成果在诉讼监督全流程方面的探索试点,并获评全省检察工作创新课题。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对专业化评估与员额制改革后的有关绩效管理模式进行了实地调研,充分肯定了工作成效并予以推荐。省院司改办与考核领导小组多次来院调研研讨检察权标准化体系构建和专业化评估模型运行情况。省院、市院先后部署20余家基层院开展试点应用。

  2.山东省院全面试点推广了该系统的归档考核管理子系统。认为该功能单元有效解决了传统人、案、卷分离、信息不通、信息不准导致的案卷管理怠于交卷、质量粗疏、难以及时监管的弊病。通过线上办案与线下归档一致性比对、案件质量的实质性评查与程序性审查相结合、案件归档质效与检察官绩效考核的无缝衔接,实现了电子档案和实体档案的同步双归档,是实现张军检察长提出的“随办随归”和省院要求的“百分百归档”的有效措施。

  以上成果均已作为高检院2020年度信息化重点课题研究成果,纳入全国统一业务2.0系统深度研究与应用建设工作中。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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