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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舜天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系统及帮教平台

时间:2020-12-03 14:01:00   来源:北京华舜天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安导读]  北京华舜天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系统及帮教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全力开展未检帮教、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违法举报和普法宣传等工作。

  一、适用业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以综合司法保护为重点,以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辅助开展好全国“未检子系统应用”工作。北京华舜天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系统及帮教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全力开展未检帮教、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违法举报和普法宣传等工作。

  二、核心技术:

  (一)前端系统包括:

  手机APP,未检网站,未检微信。全体未成年人、被帮教人、需要亲职教育的家长、教师、行政执法人员、社会公众都可以使用前端系统;普通公众不用注册就能够查看各种信息、接受法治教育,也可以直接使用一键护航功能;被帮教人、家长、要举报的公众、教师,行政执法人员需要经过注册后才可进行对应操作,或者看到后台系统提供的相应功能。

  (二)后台系统包括:

  帮教系统(完成触法未成年人的帮教管理),联合保护系统(完成未成年人的保护),犯罪预防系统,法律监督系统(供侦查、执法等部门使用)。

华舜天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系统及帮教平台

  三、平台创新:

  (一)以中心+平台的方式,完成在两个社会空间(社会现实空间、社会信息化空间)下司法与社会的快速衔接和无缝融合。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帮教保护体系建设

  1.中心+平台实现了司法与社会的快速衔接和无缝融合

  2.中心+平台是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做好新时代未检工作的具体实现

  (二)强化法治教育+社会教育模式。

  1.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下,探索“微惩戒”等多种方式的法律教育。

  2.在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下开展社会教育。

  (三)以未检工作职能为核心,牵头建设帮教保护工作的社会支持体系

  1.组织聘任专业团队。

  2.聚合相关社会单元(行政部门、社区、企业、群团组织等),发挥社会教育作用。

  3.构建回归通道。根据帮教后回归社会去向,做好组织对接,实现顺利回归社会。

  (四)帮教矫正管理与帮教方法创新

  1.项目式管理。

  每一名触法未成年人的帮教保护涉及到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周围社会环境、犯罪原因、个人心理成熟度、教育情况、价值观、人生观等各方面的问题,要因人而异的长期的进行帮教保护(少上大课,多上小课),因此需要采用项目式管理来完成一个触法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工作。从而深刻认识到帮教保护的科学管理要求,做到对每一个触法未成年人的帮教保护。

  2.分级认定,回归去向认定。

  对触法未成年人进行分级认定。根据犯罪触法案情的轻重、认罪态度、是否重复累犯、心理及认知状况等因素,进行分级,以便制定有针对性、强度不同的帮教方案和措施;加强对不同分级人的实施管理,提高帮教保护工作效果的稳固程度。

  3.课时与评分制。

  将健康心理辅导、6个意识培养(惩戒意识、劳动意识、社会爱心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美的意识)、正确人生观教育等工作量化成具体课时来学习完成;课程学完后由帮教老师和团队进行评分,单项评分和综合评分合格的才可通过。

  4.观护协查协防机制。

  探索建立观护帮教人员的“观护协查协防机制”,为文化、公安等部门提供被帮教人员查询功能;平台中录入正在帮教名单,在文化、公安等部门检查网吧、酒吧等禁止场所中发现有未成年人时,可以现场进行协查,确认是否有正在观护帮教的人员。

  5.微惩戒+心理疏导+社会教育工作法。

  根据具体实践和考察学习,提炼出帮教工作“微惩戒+心理疏导+社会教育”工作法,即“6个意识培养和人生观教育工作法”。

  6.探索建立对帮教保护工作自身的评价体系。

  通过项目式管理,综合课程帮教,对帮教成果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体系完成对未检部门的执行考核,对专业团队的评价考核,对签约基地的评分,对社会活动的评分,从而实现中心+平台的帮教保护体系能够自我激励自我完善,不断调整优化适应新的发展环境。

  (五)立足检察职能范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组织保障创新,明确社会联合保护的关键单位,建立联合保护机制

  ①行政联合、双向保护机制

  ②群团联席保护、活动连带机制

  2.人员与团队创新

  ①.政府保护联络员,在各相关单位设置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联络员,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②.社会保护联络员。

  ③专业团队建设。

  3.保护措施创新

  ①关键单位未检驻点制度

  在学校、社区、医院等关键单位开设未检工作宣传栏,设立未检与社会保护驻点联络员(驻点联络员),将未检与保护工作从检察院延伸到社会工作生活的现场,形成未检驻学校,未检驻医院,未检驻社区的未检工作新局面。

  ②重点人群保护

  妇联、残联、民政局等部门在平台登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困难、身患重病等特殊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离异家庭或单亲家庭的未成年辍学孩子等重点人群的信息,并对这些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救助和帮助,由检察院进行监督。

  ③护航计划

  立足检察职能范围,在全区开展护航计划,保护全社会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护航签约、社会举报等活动;设立政府部门联络员、群团组织联络员;开通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举报热线;向相关行业提供有侵害经历及从业禁止人员名单;向区党委团委、其他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及时发布未检保护通报。

  ④法律监督

  平台开设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刑罚执法监督四大模块,对公安、法院、工商和文化等行政执法部门、看守所和社区等部门或组织履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职责进行监督。

  ⑤犯罪预防

  平台开设心理疏导管理、家庭课堂管理、教师教育管理三大模块。通过中心辅导申请、在线辅导、亲职教育、教师教育等功能,实现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对家长进行亲职教育,对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⑥未检保护通报制度

  平台一方面整合举报信息、区县省市和国内发生的侵害热点信息,一方面整合各部门联动办理情况。不定期的制作成未检保护通报。通过平台的宣传窗口(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联络员,面向区党委团委、其他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及时发布。

  四、可解决的问题:

  (一)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工具,实现相关部门集中联合高效办公。

  (二)为群众与组织提供信息化工具,发动社会力量参与。

  (三)中心通过平台提供信息化的工作管理方式,能够更好的发挥未检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效能。

  (四)平台和中心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实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保护监督帮教工作的创新发展。

  (五)平台提供帮教、心理和行为矫正、亲职教育、犯罪预防、未成年人侵害线索举报、未成年人侵害案事件处理、社会保护教育普及等创新功能。

  五、运用成效:

  (一)通过平台建设,形成一套完整的帮教体系

  实现帮教团队、触法未成年人、受害未成年人、帮教基地等名单全部进入平台,相关组织进入平台,帮教措施在平台制定调整,帮教过程在平台实现,帮教结果在平台形成并长期跟踪。

  (二)立足检察职能范围实现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

  通过平台建设实现对行政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社会关键单位、社会重点人群的全覆盖。

  (三)实现对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职责部门的法律监督

  实现对公安、法院、工商和文化等行政执法部门、看守所和社区等部门或组织在具体工作中,对履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职责情况的监督。

  (四)实现对社会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

  通过对社会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的亲职教育,对学校教师的法律预防教育等功能,实现对社会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

  (五)建立宣传平台,利用互联网形成社会宣传与监督网络

  面向公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意识,发挥社会公众多只眼睛监督的强大作用,形成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的网络,让公众更多地参与到发现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工作中。

  六、可复制推广性:

  平台已经完成了产品级开发优化,可独立部署使用,具备非常灵活的复制推广性。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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