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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云法庭苏州方案

时间:2023-12-08 09:31:01   来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一、适用业务  云法庭是苏州中院针对互联网开庭需求与网络安全要求不匹配的难题,依托内网云+光闸+外网云资源,运用科技手段构建的集...

  一、适用业务

  “云法庭”是苏州中院针对互联网开庭需求与网络安全要求不匹配的难题,依托“内网云+光闸+外网云”资源,运用科技手段构建的集成云端科技法庭功能,满足多模式跨网开庭的一套融合性平台系统,为非互联网法院的互联网开庭提供了全新技术解决方案。

  二、核心技术

  依托“融合云法庭”系统,在线开庭可以实现五个方面的融合。

  1.庭前、庭中无缝融合。庭前架构“异步审”系统,为庭前质证实质化提供技术支撑,当事人可错时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自动生成的异步质证报告直接在庭审中运用。同时“异步审”系统无缝衔接在线开庭,大大提高庭审效率。

  2.内网、外网实时融合。借助数据交互技术,实现内外网同步联通联合开庭,法官在法院内网环境下主持开庭,当事人、律师利用Web端程序或微信小程序在互联网环境下参与庭审,既满足互联网开庭的需要,又符合网络安全边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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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线上、线下多场景一屏融合。可以支撑法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线上、线下各个场景的开庭需要,方便诉讼参与人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参与庭审。在法院内网庭审设备上也可实现一键切换本地线下庭和互联网庭,对于当事人临时无法到场的情况,无需重新安排和准备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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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智慧庭审功能集成融合。将电子质证随讲随翻、法条检索随讲随查等智慧庭审功能有效集成,可以充分满足无纸化开庭需要。当事人在线下端也可实时查看书记员转写笔录、按需切换各方视频画面、接收法官同屏质证和远端证据材料上传。所有庭审录音录像和笔录文件可自动归入中院音视频中心,法官在阅卷过程中可在线直接浏览音视频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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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上下级法院一体融合。该系统由中院统一建设,在能力支撑端集中部署一套云中心,可以面向全市两级法院使用,基层人民法院可直接利用现有庭审设备接入进行使用,大大节约了建设成本,也便于全市法院“云法庭”统一管理。此外,相较于传统法庭,原有分布在法庭的服务器等设备不再单独建设,优化了法庭的空间布局,有限提升了法庭的美观度。

  三、可解决的问题

  当事人多元化司法需求激增。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进行解决问题的意愿日益强烈,案件异步审理、远程庭审等需求日益增加;同时法院作为解决当事人矛盾的窗口,也需要满足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加强司法便民。

  异地参与诉讼庭审困难。当前很多案件存在异地起诉,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开庭时间冲突、往返法院距离远或交通不便利的原因,为了参与诉讼庭审活动往往需要多次往返法院,参与诉讼交通成本过高,造成极大的社会资源浪费。

  四、运用成效

  系统运行一年来,苏州两级法院共使用“云法庭”系统进行开庭七千余场,取得了积极成效,相比以往的庭审系统更加受干警欢迎。一是提升了庭审一次开庭率,借助庭前的异步审理模式提高庭审效率,平均每场庭审时间缩短约20分钟。二是提升了工作效率,打通内外网庭审系统,庭审笔录直接导入审判系统,减少书记员工作量。三是提升了当事人诉讼体验感。诉讼参与人无需前往法院,可通过电脑、智能手机、线下支撑点的庭审设备等方式使用“云法庭”系统参与庭审。四是提升了网络安全水平。对系统能力支撑平台,由中院引入技术公司进行安全运维,确保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

  五、可复制可推广性

  1.节约建设成本。“融合云法庭”系统由中院统一建设,在中心端集中部署一套云中心,可以面向全市两级法院使用,基层人民法院可直接使用现有庭审设备接入“融合云法庭”系统进行使用,节约使用成本。

  2.适用全国法院。“融合云法庭”方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要求设计,并严格遵循国家及法院的标准规范,在全国法院系统具有较强的推广性。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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