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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督察室、温岭法院法官律师办案动态监管应用

时间:2023-05-09 09:42:38   来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适用业务:  为深入贯彻两高一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

  适用业务:

  为深入贯彻两高一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浙江高院以数字化改革为指引,由浙江高院督察室指导并在温岭法院试点开发“法官律师办案动态监管”应用,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以分级监管、留痕监管等形式开展动态监管工作,从而减少廉政隐患,推进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核心技术:

  应用主要功能包括人员信息库建立、数据分析处置、风险预警、数据库管理等,通过设定的风险预警规则,根据风险等级启动风险防控,实现法官与律师监管“全链条化”。

  适用技术平台:整体上主要依托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建设。

  创新点:

  (一)构筑数据中枢,奠定监管基础。建立法院在职人员及其近亲属信息库、离退休人员信息库、律师信息库,详细标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以及在职人员及近亲属关联企业、股东等情况。数据同步导入“法官律师办案动态监管应用”,并实现动态监管系统与其他系统数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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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分类定制规则,重塑监管流程。根据后台设置的预警规则,实施分类预警,分别用红、黄、蓝、绿四种颜色表示法官、律师交往风险重大、较大、一般、低风险四个等级。不同颜色预警由相应级别院庭领导监管,其中红色预警同步纳入四类案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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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锚定风险节点,实时智慧监管。分别在立案、分案、审理、结案、执行等阶段实时动态监管。立案阶段自动比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为信息库关联人员及关联库中企业、经营股东等;分案阶段,自动校验承办人、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是否为回避对象;进行案件分配时,自动识别6个月内同一法官办理同一律师代理的案件数是否达到20件、15件、10件、5件以上;审理阶段变更当事人及代理人信息时,强制检索新增人员是否为“关系池”关联人员;结案阶段自动判断案件是否已录入监管意见等。如存在风险隐患及时给予提示,实时监管,做到过程闭环和责任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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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坚持可视化管理,提高监管实效。监管系统识别为风险点后,自动生成风险监管日志,详细记录风险点、风险案件、风险人员的情况,监督管理的过程,包括监管的时间、内容、所处节点、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重要信息,长期保存,全程可溯、有据可查。定期分析法官与律师办案情况,重点分析代理案件数、案件发改等情况。用不同颜色标识和可视化模块展示,对办案问题精准画像,形成趋势分析图与预警图,便于院领导及监管部门直观了解全院及法官个人与律师动态关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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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解决的问题:

  解决案件流转节点众多,风险隐患难排除的问题。一个案件的流转,要经过诉前调解、立案、分案、审理、结案、执行等多个节点,每个节点都不能排除风险隐患的存在。

  解决管理方法被动滞后,监管手段不足的问题。以往针对法官的违法查处,主要通过信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调查。对法官与律师的不正当往来缺乏有效、及时的手段和约束,对法官办理案件的监管难以实现全时段、全覆盖。

  解决系统协同治理不够,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法官与律师的不正当往来,管理涉及的协同部门较多,工作协调难以形成有效合力。

  运用成效:

  法官律师办案动态监管项目被纳入2022年全省重大改革数字法治“一本账S2”,列入“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2022年重点任务和全省清廉法院建设子项目。2022年1月,我院召开法官律师办案动态监管应用上线新闻发布会,2月试运行,截至目前,日常触发红色预警115条、黄色预警25条、蓝色预警45条、绿色提醒185条。红色预警案件中,包括涉及集中管辖的当事人、职业放贷人、高频代理风险、法院离职人员违规代理风险、法院在职人员诉讼风险以及法院干警家属诉讼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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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院出现的典型预防事例有:

  1.法院在职人员作为案件当事人典型事例,该事例为本院一位干警离婚纠纷案件,在立案阶段触发了红色预警,即立案时监测到其为本院在职干警,立刻出现风险提醒,继续立案后该案件自动进入4+1类案件监管,该案同时因被告为本院干警家属又再次触发了红色预警。我院立案庭已在第一时间将该案件报请台州中院指定管辖,本案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再由本院继续审理。

  2.法院家属干警作为案件当事人典型事例,该事例为本院一位干警子女作为原告主张追偿权纠纷,第一时间在立案阶段触发了红色预警,后在分案阶段又弹出风险提醒,监测到其为本院在职人员亲属,承办法官在风险办理界面查看到该案具体风险信息,立即向庭长进行了情况汇报,我院民一庭已将该案件报请台州中院指定管辖。

  3.高频代理作为典型事例。我院将高频代理的风险规则及监管等级设置为6个月内同一法官与同一律师代理案件数超20件为红色、15件为黄色、10件为蓝色、5件为绿色。目前,触发高频代理风险红色预警43条,黄色预警19条,蓝色预警45条,绿色提醒136条。在分案阶段出现高频代理情形时,分案人员将该类案件分配给其他法官。

  4.法院离职人员代理案件作为典型事例。我院将退休、调离、辞职的正式干警、司法雇员都纳入人员信息库,当其作为本院案件代理人时,数据比对后触发红色预警。运行以来,我院触发司法雇员陈某、林某离职后担任代理人的红色预警51条,法官通过风险办理界面有效进行风险防范。

  5.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失信人作为典型事例。结合近年来打击职业放贷、虚假诉讼等工作需求,我院将上述两项工作及时与应用融合,将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导入风险信息库,当上述人员作为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参与人员,触发绿色提醒,提醒承办法官重点关注、审慎处理,目前,共触发职业放贷人风险预警10条,虚假诉讼失信人风险预警1条。

  可复制推广性:通过“法官律师动态监管应用”综合集成改革,在案件各个环节将风险管控实时进行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处置流程,以数字化和智能化手段实现公平正义。运行以来,法官与律师不正当往来行为明显下降,廉政隐患整治率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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