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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7万元,榆树市国省干道农村公路视频监控项目招标

时间:2023-08-04 16:24: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法安导读]  榆树市国省干道农村公路视频监控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单位:榆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13点30分;预算金额:2526.5608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729]-0218号

  2.项目编号:TYZB-2023-040

  3.项目名称:榆树市国省干道农村公路视频监控项目

  4.最高限价:25,265,608.00元;

  5.采购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定一家单位,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国省干道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综合应用平台的扩容及相关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维护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具备安装环境的情况下,产品部署、安装调试的工期至2023年8月31日(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⑤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⑥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证明,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企业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相关业绩至少一项;

  8.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将(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5)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7)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yzb20181012@163.com,邮件主题:TYZB-2022-040+供应商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7时00分前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1)填写后的《购买文件登记表》(2)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招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健民街支行

  银行帐号:22050131006800000088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3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榆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榆树市临光路榆树市公安局

  联系人:翁会武

  电话:17743195666

  代理机构: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栖乐荟府6栋(双创促进中心)四楼

  联系人:许可

  电话:0431-80602366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3624470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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