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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助力打造合肥涉案财物管理现代化样板

时间:2023-10-08 16:22:41   来源:合肥保安集团&浙江安邦护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安导读]    一、建设背景   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近年来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2015 年1月24日,中共中央...

  一、建设背景

   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近年来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2015 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建立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互制约制度。涉案财物应当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本机关的一个部门或者专职人员统一保管,严禁由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自行保管。”并且提出“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地方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

  为依法规范高效推进涉案财物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集约化、专业化,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合肥,在合肥市委政法委统筹领导下,合肥保安集团联合浙江安邦护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安邦科技)针对合肥市本地涉案财物现状及改革需求,制定了涉案财物管理的全服务流程解决方案。

  二、方案介绍

  1、方案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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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是安徽省首个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经安徽省委政法委同意,由合肥市委政法委牵头,合肥市公安局主管,合肥市财政资金保障,合肥保安集团承建,由安邦科技提供整体技术方案,于2020年12月10日正式投入运营。合肥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场地面积约20000㎡,能够满足未来5到10年的物证保管需求。中心共四层,每层约5000㎡。中心通过全方位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做到了移案不移物、公检法刑事诉讼主体内部“最多跑一次”或 “一次也不跑”,有效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中心还可提供远程示证,物证转运,受托处置、集中评估鉴定、拍卖等一站式便捷服务。

  2、方案内容

  (1)设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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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总体解决方案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经济实用”的设计原则,确保涉案财物登记、入库、出库管理信息化、无纸化、规范化,使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做到管办分离、有据可查。

  (2)系统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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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系统从架构层次上分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资源层、基础服务层、信息采集层五个层次:

  ●应用层:为了保证实现各种数据的综合联动、数据查询、提示等综合应用的一个层次,所表现给用户的是诸如:数据大屏、数据查询、案件查询、物品查询、入库、借调、归还、移交和出库等基本功能单元。

  ●支撑层:各种信息汇聚到本层次,进行基本的集成管理、信息处理、数据存储等工作,各个子系统之间无复杂的联动关系,信息共享等工作。

  ●数据资源层:负责从涉案管理基础业务应用将数据交换到资源层。并负责各异构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

  ●基础服务层:本层决定了整体系统的适用性,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系统软件的宽度。提供包括语音服务、计算服务、安全备份等服务。

  ●信息采集层:各智能化子系统,如: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等十几个系统的前端信息采集、基本汇总等工作。

  (3)核心技术

  该方案结合全国主要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建设经验,依据目前合肥市办案业务的实际需求,综合采用物联网、多生物识别、RFID 等信息技术手段,结合视频监控、防盗报警、门禁系统、对讲系统、通讯系统等技防技术,建设涉案财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将涉案财物从移交、入库、保管、流转、调用、处置各环节全流程闭环式管控,全面实现涉案财物管理线上线下一体化结合,确保涉案财物的合法性、完整性,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透明度。

  (4)功能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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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邦科技凭借多年的行业服务经验,结合技术、设计、运维等方式深化各级服务流程,为合肥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提供包括交接押运、涉案财物保管、中途调用、移交、归还、受托处置、远程示证、鉴定评估、场地及办公设施等多个涉案财物管理功能模块,充分满足当地公检法单位对涉案管理建设的不同需求维度,为提高当地涉案财物全流程管理效能提供帮助,核心功能优势如下:

  ●多策略提醒告警机制

  通过“多模板策略”来设置指标轮询周期、阈值和异常等级、告警方法、异常过滤和告警过滤。具有短信提醒、值班室大屏投送提醒、管理平台消息推送提醒、本地声光提醒等多种告警方式。

  ●全系活体生物识别技术

  通过各类生物传感器和采集技术,获取包括指纹、人脸、虹膜、声纹、掌纹在内的多个人物活体特征,再结合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计算和建立模型,进行个人身份鉴定。

  ●一案一码、一物一签、全过程跟踪管理

  将二维码作为案卷的唯一标识,同步记录案卷相关信息,秒速检索。将RFID作为涉案财物的标识,可准确定位到每件物品。

  ●可视化数据信息

  一站式数据可视化展示平台,便于领导统览全局,做出科学决策。

  ●精细化全自动管理

  可根据案件名称、勘查号、涉案财物名称、标签号等多种方式,快速查询涉案财物的基本信息、存放位置、使用人和涉案财物状态。并可追溯其全部操作记录,对涉案财物出库入库、历史调取和归还等过程进行查验。

  ●全方位系统安全加固

  搭载Linux操作系统,防黑防病毒;全日志记录,保障存储与数据安全,数据传输国家级安全加密,防窃取信息源鉴别,实现数据完整性保护;软硬结合的安全体系,多生物识别身份认证,安全级别高。

  ●多位一体全方位系统管理

  只需要一个界面,就能进行所有的操作管理,操作更方便;充分利用现有硬件性能,数据保护和恢复速度更快;完善的权限管理、监控及日志报告实现集约化管理,大大节省管理成本和软硬件投入。

  ●多平台系统对接

  把各业务平台系统中不一致、不标准的数据规范统一标准化,不能标准化的通过抽取双方系统的主数据及相关枚举列表数据做映射关系实现标准化,同时分发给各个系统的数据结构经加工后保证符合对方系统接收的要求。

  ●自动登记、快速盘点、实时查询库存数据

  可直接进入常用界面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详细记录在库涉案财物数量及存储位置、已出库涉案财物数量及相关信息,涉案财物信息一目了然;通过专用手持式自动扫描盘库设备,可轻松实现涉案财物的盘库,节约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

  ●系列化统计分析报表

  多数据源介入统计分析报表,支持图标、js公式、数据填报、数据校验等。解决传统报表灵活差、周期长、效率低的难题。

  三、创新亮点

  1、资源共享,节约高效,市场专业化服务模式率全国之先

  项目依照合肥市政法委要求,以科学规划、经济实用、规范高效为原则实施服务,完全满足合肥市政法部门涉案财物管理的实际需求,项目建成之后有效减轻了办案人员的负担,同时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侦查、检察、审判等机关之间相互移转涉案财物对实物带来的诸多风险,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达到了助力合肥涉案财物管理模式转型升级的目的。

  2、整合资源,延伸服务链,打造行业内首个一站式交钥匙工程

  以往的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建设,各服务方只专注于各自领域的优势,无法实现完整的链条式闭环管理。合肥涉案财物管理解决方案以整体规划设计为核心,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打破政法单位、设计方、运营方、承建方、服务方等不同主体之间的“业务壁垒”和“信息壁垒”,延伸服务链,打造涉案财物管理建设的“交钥匙工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服务。

  3、多位一体,精细管理,赋能公检法实现信息化、智慧化、协同化

  整体方案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全链条信息系统作为基础,以“人防+技防+物防”为安全管理念,利用信息化管理思维,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化流程管控。系统平台结合多生物识别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技防技术,贯穿整个项目建设运行周期,打造涉案财物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以数字化手段在合肥政法机关一体化协同办案方面实现了先行示范。

  四、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随着城市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跨部门涉案财物的信息化管理对涉案财物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实现“数据多跑腿,财物不挪窝”,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司法成本。同时,推动数据互通共享,减少中间流转环节,节约执法办案成本,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减少了场地、人员、经费方面的重复投入,解放了人员警力,很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是助推城市规划、管理法治化建设的需要,既有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现实意义,又有建设新型法治政府的深远意义。合肥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通过搭建信息化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根据案件办理各个阶段的节点情况,公检法机关直接在系统办理物证移交流转、信息同步推送,实现涉案财物数据随着办案程序走,实物仍由中心统一管理,做到“移案不移物”,确保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及时处置,使办案工作更加依法有序,有利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3、法治效益

  涉案财物跨部门在移交过程中实现一案一物、一物一码,能有效减轻办案人员的负担,同时,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侦查、检察、审判等机关之间相互移转涉案财物对实物带来的诸多风险,有利于增强合肥城市管理水平、管理能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中心自运营以来,基本实现了公检法对涉案财物“收集、提取、查封、扣押、保管、法律处置、法律处置后具体实施”的跨部门、全流程闭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刑事诉讼涉案处置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五、可复制推广性

  2015年以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根据目前各地所积累的先进经验,可以确定第三方机构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在政策上、操作上均具备可行性。

  1、政策上可行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5〕7号)第五条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地方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推动了公检法机关共享涉案财物信息的步伐”。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17号)中明确提出了“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实行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此条为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提供了直接政策依据。

  2015年3月,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13条第3款,明确规定了“其他办案机关不移送实物,检察机关只接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情形”,此条为标准化、规范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运营后,只移送清单不移送实物管理模式,提供了直接政策依据。

  2015年7月,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公通字〔2010〕57号)进行了修订完善,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指定一个部门作为涉案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对涉案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并设立或者指定专门保管场所,对各办案部门经手的全部涉案财物或者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涉案财物进行集中保管”。第11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建立多部门共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涉案财物进行统一管理。公安机关没有具备保管条件的场所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条件、资质或者管理能力的单位代为保管”。

  2019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深化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体制改革”列入政法领域改革100项重点任务之一,明确由中央政法委、财政部负责牵头推进。

  2、操作上可行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作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改革举措,各地执法司法机关正在积极探索。目前,除去合肥之外,全国已有30多个地市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如浙江全省,山东省济南市、潍坊市,安徽省滁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等。由此说明向专业第三方机构购买涉案财物管理服务一种运作成熟且得到司法实践检验认可的模式,正成为全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3、经济上可行

  该模式可大幅降低执法司法机关在涉案财物管理场地、人员与经费的重复投入,费省效宏。除合肥市财物管理中心在文中提到的经济效益外,该模式在其他地方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如山东省潍坊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成后,每年节约潍坊市本级及七个区级政法部门分散重复建设费用约1400万元,常态化运行维护费用500万元(同比下降33%)。浙江省宁波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运营以来仅车辆处置收益就达2000余万。

  附件: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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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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