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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携手群众铸安宁

时间:2023-11-07 17:00:45   来源:罗山县司法局公众号

[法安导读]    罗山县竹竿镇的管辖区域覆盖了5.4万人口,其中包括7,830名城镇常住人口和12,910名流动人口。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竹竿镇开发支持力度的不...

  罗山县竹竿镇的管辖区域覆盖了5.4万人口,其中包括7,830名城镇常住人口和12,910名流动人口。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竹竿镇开发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新矛盾和新问题开始层出不穷。这些矛盾和问题从传统的生产经营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和邻里纠纷,逐渐演变为征地拆迁纠纷、企业改制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和医患纠纷等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显得尤为重要。

  竹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有3名调解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他们在2023年8月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2023年6月27日,竹竿镇某村的村民林某某将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停放在某超市路边。陈某某驾驶着千伏电力公司施工队的货车经过某超市路边时,不小心撞坏了林某某停在超市路边的电动三轮车。双方因赔偿金额的问题产生了争执。

  在6月28日上午,林某某向竹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对其财产损坏赔偿纠纷进行调解。接到申请后,调委会成员立即向陈某某及其所在公司了解基本情况。调委会认为关于财产纠纷双方如果处理不当,“小矛盾”会酿成“大纠纷”,此类案件应就地化解,调解解决最为适宜。于是,他们决定当天就联系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劝说双方相互体谅。在调解员的认真分析和劝解下,双方均表示同意让步。于是调解员现场提出了陈某某损害三轮车的具体金额的提议,经过反复沟通,明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

  这场因交通事故问题引发的赔偿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打开了心结。

  在2023年7月19日上午,竹竿镇甲村村民何某某反映甲村与乙村之间有一个大湖属于两村共同所有。何某某现如今要抽秧灌溉田地,而乙村不让其从大湖抽水,并表明他村的田地与他无关,且乙村占有的大湖部分用来承包鱼塘,如若随意抽水,影响鱼苗生长。双方因大湖用水问题争执不休,何某某与乙村代表沟通无果后,遂来到竹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对大湖用水纠纷进行调解。

  调委会了解情况后,积极与村部干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调解员以保障邻里关系、维护家庭和谐为原则,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入手,将法律责任、村规民约、邻里和谐等方面融入到调解工作中。他们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慢慢让双方打开心结,降低诉求,达到共赢,最终促成了协议的达成,纠纷得以解决。

  多年来,竹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他们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尽管没有高唱的赞歌,没有鲜花与掌声,没有冲锋陷阵的奋勇,也没有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同志们却在这样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无悔奉献于基层工作。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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