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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司法局宝城司法所:以人为本 精准矫正

时间:2023-04-14 14:59:04   来源:罗山县司法局

[法安导读]    罗山县司法局宝城司法所在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过程中,秉持宽严相济、精准矫正的个性化监管理念,将严格...

  罗山县司法局宝城司法所在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过程中,秉持宽严相济、精准矫正的个性化监管理念,将严格执法与温情管理相结合,充分尊重和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人权,为有困难的社矫对象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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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宝城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赵某在管理期间每月须到所报道。但因赵某怀有身孕,且处于孕晚期,行动不便,到司法所参加集中教育相当困难。考虑其身体特殊原因,宝城司法所主动向罗山县社区矫正中心提出,申请免除到所报道、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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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社矫中心要求,宝城司法所依法审查了赵某的申请材料,要求赵某居家完成线上学习,并采取线上沟通和定期入户走访的方式对其开展监管和思想沟通,确保矫正效果。目前,孕晚期社矫对象赵某已安心居家养胎待产,并表示一定积极配合好司法所监管,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宝城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个体特征和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因人施矫,助推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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