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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接收首例聋哑残疾社区矫正对象

时间:2023-10-13 09:40:39   来源:丹江司法公众号

[法安导读]    李某,男,现年38岁,因犯有xx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残疾...

  “李某,男,现年38岁,因犯有xx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自今日起,你将被纳入社区矫正对象,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监管规定……同时,你也将享有依法赋予的相关权利……”

  这是2023年10月8日,丹江口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接收到首例聋哑残疾社区矫正对象后,组织的一场特殊入矫宣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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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李某是一名聋哑残疾人,同时也是文盲,他还患有尿毒症、肺病等多种疾病。由于他外出和交流困难,加之家庭困境,为确保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丹江口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决定上门为李某办理入矫手续,并宣读相关法律文件。在李某母亲的手语协助下,李某通过点头或手势表达自己的理解。

  在宣告活动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李某的病情、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为他确定了矫正小组,并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他们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入户走访,及时了解李某的思想动态和行动轨迹,并与村干部一起全力解决李某及其家庭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尽管这次入矫活动与李某的交流是无声的,但工作人员的真诚帮助却是有声的。为了确保聋哑等特殊矫正对象能够更好地接受矫治,尽快恢复正常生活,丹江口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将规范化执法与人性化帮助相结合。他们不仅注重遵守法律规定,更注重传递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促进这些特殊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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