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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法院:构建多维机制 加强新时代司法救助工作

时间:2021-10-14 11:40:40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法安导读]  吉林法院:构建多维机制 加强新时代司法救助工作

  近年来,吉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中央关于加强人权和民生司法保护的要求为基本遵循,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新成效。

  完善工作机制 推动联合救助

  坚持制度先行,推动实现“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的国家司法救助改革目标。一是出台制度规范。2018年9月, 由吉林省委政法委牵头、吉林高院负责起草,六部门共同出台《吉林省司法救助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制度机制。10月,吉林高院制定出台《全省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规定(试行)》,规范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流程,为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打造府院联动格局。2020年1月,吉林高院与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营商法治环境、破产案件处置、社会治理创新、执行联动机制等主要目标任务,成立包括省级在内的93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立覆盖省市县乡各层级的府院联动机制。今年,吉林法院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作为府院联动重点工作内容,通过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等途径,多渠道筹措司法救助资金。

  三是构建多方衔接机制。近日,吉林高院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实践”活动项目,联合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联席会议、信息反馈、事中事后核查、社会协同救助、宣传引导等工作举措,加强人民法院与社会救助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拓宽救助渠道,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该《意见》出台后,已有16位救助对象分别得到相应的社会救助。

  发挥职能作用 拓宽资金来源

  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开拓思路,积极履职,不断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和救助协作渠道。一是主动发起设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8月18日,吉林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慈善总会举行设立“吉林省司法救助慈善基金”签约仪式,为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提供积极助力;共同出台《吉林省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司法救助慈善基金的使用管理,把募集社会捐资用于司法救助的专项基金作为拓展和补充,在严格审查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司法救助精准到位。目前,已对42件、51位救助申请人给予116万元慈善基金救助。

  二是最大限度争取财政支持。吉林高院党组高度重视争取资金支持,与省财政厅沟通,共同研究加大司法救助资金保障力度,探索调整司法救助资金结构,优化资金分配方式,进一步提高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效益。明年省级财政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比今年增加30%。

  三是加大普法力度汇聚社会资本。利用普法六走进等方式方法,加强对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方式、程序、效果的宣传,鼓励慈善机构、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进行慈善资金捐助,并吸引更多志愿服务者、慈善人士参与救助活动。

  坚持目标导向 加强人权保障

  树立“把好事办好”理念,采取多种手段措施,主动融入社会大局,加大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提升司法救助效果。一是因案施策分类救助。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只保护直接损失,被害人及其家属获赔金额不高,并且很多案件因客观原因难以执行到位的情况,对这部分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及时给予救助;针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因债权不能实现而陷入生活困境的问题,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中,省财政专门拨付专项资金3161万元,救助涉民生小标的执行不能案件1676件,救助人数近2000人。

  二是集中开展救助专项行动。在春节前夕集中救助一批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的救助申请人;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对未成年人开展专项救助。通过在特殊时间点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涉案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多方筹措资金,提供多维救助,更好扶危济困、救急救难,传递人民司法温度。

  三是围绕大局助力拓展脱贫攻坚成果。8月31日,吉林高院与省检察院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乡村振兴局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帮扶衔接机制的意见》,通过协同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低收入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避免因案致贫返贫,确保民生保障惠及困难群众,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借助三个平台 提高救助效率

  强化司法救助信息化、智能化、阳光化,促进司法公开,提升救助效率。一是借助调查回访平台提高救助效果。在办理传统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对确需实地调查的救助案件,开展走访、入户调查,了解救助申请人的生活状态,确保司法救助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在一般司法救助案件审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救助申请人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展听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每个救助案件办结后,请救助申请人填写救助案件满意度调查表,并开展不定期回访,对全省司法救助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二是借助信息平台破解救助难题。依托吉林省委政法委研发的“吉林省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司法救助平台”,常态化开展调研和对下指导工作。目前,平台已经实现司法救助基本数据动态采集、工作态势智能分析,有力推动解决重复救助、信息不畅等问题。全省三级法院在平台运用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司法救助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借助宣传平台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总结司法救助工作经验做法,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组织召开媒体座谈会互诉需求,《吉林设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吉林十部门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吉林司法救助再出新规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10余篇新闻报道,先后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吉林日报》等权威媒体转载,通过讲好法院故事,传递法院声音,不断扩大司法救助工作影响力,收到社会高度评价,得到人民群众好评点赞。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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